文|辛凡
谈及应酬,不论男女,应该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相。会有哪个人,喜欢应酬呢?
参与自己不想参加的场合;说着自己不想说的话;喝着自己不想喝的酒;无奈且感慨,什么办法,都比不上一个字,喝!
“不喝酒?不给面子?”、“领导的酒都敢不喝?”、“多喝一点就会了。”、“你怎么这么扫大家的兴!”......
最后,没得商量,一饮而尽,直到丑态百出,自己吐的眼花缭乱,躺的东倒西歪。对方心里暗暗过瘾,爽到极点,才肯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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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有着一套不成文、但大众却心知肚明的规矩。
“能喝多少酒,能办多大事”
“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
......
没错,在饭桌上,口说无凭。唯一能彰显你诚心的,就是看你喝多少酒。
因为不喝酒的时候,大家都处于一个情感理智的状态,只有当几杯烈酒入喉进肚,才能打开嘴上的封印,开始互相侃侃而谈,感情更能水到渠成。
如果只是这样,那还好了。
相反,这种性质,已经变了味。并不是你想不想喝,能喝多少而决定了。更多的,是开始“劝酒”、“灌酒”。
必须要把你喝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洋相百出、丑态尽漏......仅仅这样就完了吗?
直到你四仰八叉、天花乱坠,放弃自己的形象、丢弃自己的面子、扔掉自己的尊严才肯结束。
只有当你的理智不受控制,把丑态暴露在众人面前,人们才会相信你的诚意。
只有这个时候,人家才会觉得:“这个人实在,会来事”、“真听话,不反抗,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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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正的“酒”文化,并不是如此。
酒能传情,这毋庸置疑,毕竟“酒逢知己千杯少”。无论和谁喝酒,都有不同的感情。感恩父母、感动恋人,感谢兄弟朋友。
古代的文人墨客,好酒之人数不胜数。
孟浩然曾说: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杜甫曾道: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曹操曾言: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
喝酒,应当是酣畅淋漓的痛快、推心置腹的豪迈和高朋满座的快乐。
而不是尔虞我诈的算计、勾心斗角的阴谋及深不可测的鸿门宴。
应如古人流觞曲水一般;众人围桌而坐,在酒杯的碰撞之下,尽显自愿与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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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应当是“我想喝”、“我要喝”,而不是“逼我喝”、“必须喝”。
无强制、无压迫。视情况而定,点到为止。
君想喝,我且能喝,奉陪到底;君不想喝,我尊重。
可以喝的面红耳赤,可以喝的东倒西歪,但这一切,都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如若喝了一半,对方不想再喝,就此打住,不要强迫,能喝多少是多少。不拼量,喝的尽兴,才是王道。
感情讲究真心实意,在于心,不在于酒量。
最后,特此声明。灌酒,是世界上最low逼的行为;而那些灌酒的恶人,就是世界上最low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