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在劫难逃
第四章“卖不掉”与“还不上”(躲不开的金融危机)
“在任何一个国家,多数信用交易都是在产业关系本身范围内进行的……原料生产者把原料预付给加工制造的工厂主,从他那里得到一种定期支付的凭据。这个工厂主完成他那一部分工作以后,又以类似的条件把他的产品预付给另一个要进一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工厂主。信用就是这样一步步展开,由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一直到消费者。批发商人把商品预付给零售商人,他自己则向工厂主或代理商人赊购商品。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手借入,另一只手贷出。借入和贷出的东西有时是货币,但更经常的是产品。这样,在产业关系之内,借和贷不断交替发生,它们互相结合,错综复杂地交叉在一起。正是这种互相借贷的增加和发展,构成信用的发展;这是信用的威力的真正根源。”——《工业信贷和工业银行》
上一小节我们看到,理论上,商品流动对应的是货币,交易双方一方用钱买东西,另一方卖东西收钱,商品正向流动,货币逆向流动。现实之中,大多数情况下,货币都不必亲自运动,只要影子替身(也就是信用)运动即可。如果贷款都能按时偿还,就不会发生金融危机。
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全社会必定会周期性地发生集体违约事件,大量贷款无法偿还?这是偶然事件,还是必然结果?
每一次金融危机的起点,都是偶然事件。每一次金融危机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规律。说到底,这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是发财而不是消费产品,所以大量产品没有对应的消费能力,注定滞销。
如果我们把扣除补偿折旧设备之后的社会总产品分成三部分的话,更好理解这个问题。这三部分分别为工人的生活资料,资本家的生活资料和准备卖掉挣钱的商品,分别对应工人工资,资本家利润中用于消费的部分,资本家利润中用于发财的部分。工人生活资料由工人工资购买,资本家的生活资料由资本家利润中用于消费的部分购买。资本家准备卖掉挣钱的产品,对应资本家利润中用于发财的部分,没有对应的购买者,必然滞销,无法变成货币。对应的利润就难以到手(现实之中。往往是一部分资本家买入了另一部分资本家的产品,后者落袋为安,前者产品滞销,赔钱破产)。如果资本家准备继续投资,把到手的利润用于购买机器设备,那么这部分产品可以找到销路。但是,任何投资都必然有中断的时候,那时将再次面临大批产品滞销的局面。
银行不断增加贷款,可以把问题暂时掩盖起来。银行的贷款创造出了暂时并不存在的购买力,由于这种购买力并不存在,所以贷款最终必然难以顺利偿还:如果下游企业贷款购买了上游企业的产品,注定无法偿还贷款;如果消费者用贷款购买了这些产品,注定难以偿还贷款。于是,眼下的“卖不掉”变成了未来的“还不上”。只要资本家的利润之中存在用于发财的部分,货币必然流动不顺畅,大批贷款必然定期失效。这个矛盾迟早爆发出来,这就是金融危机的根源。
下游企业申请贷款购买上游企业的产品,上游企业获得利润,下游企业负有债务,银行夹在中间。下下游企业申请贷款购买下游企业的产品,下游企业获得解脱。生产环节环环相扣,一个企业解放另一个企业。最终,迟早要由消费者买单。消费者能买单的部分不过是工资和资本家利润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如果给工人提供消费贷款,也不过是寅吃卯粮——工资就那么多,提前透支未来的消费能力而已。新贷款偿还旧贷款,银行始终夹在中间,不能解脱。未来,靠“滚雪球”的信用维持的经济循环一旦停下来,就会出现“还不上”、“卖不掉”两者并发。
言归正传。
出现银行之后,“信用”被规范化,金融业不断壮大。
表面上看,金融资本的增值不需要与实体经济发生联系。贷出货币,期满对方偿还更多的货币。实际上,任何物品不经过生产过程,不吸收劳动力,都不会自动增值。如果一堆黄金被埋入地下,几百年后还是一堆黄金。同样这堆黄金,购买设备、原材料和劳动力,投入生产,无疑会产生新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必然超过原有的黄金。只要能把这些产品销售出去,就能获得更多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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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生产过程是金融家把生产的过程外包给企业家,企业家获得利润,金融家获得利息。个别资本家可以靠坑蒙拐骗获得收益偿还贷款,但是从社会整体看,最终的收益还是来自实体产业。货币脱离实体产业不断自我以几何级数增长,这是庞氏骗局。如果实体产业不发展甚至萎缩,金融业也难有利润。
企业申请贷款,首先是用于企业增购原料、设备、雇佣工人。如果单靠自有资本必定非常缓慢,使用贷款则可以迅速扩张。其次是赊销贴现。企业把产品卖给对方,对方并不能立即支付货款,这时企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保证定期支付货款的汇票,然后用去银行贴现。银行收下汇票,扣取一定的利息之后在企业账户中增加对应的数额。再次是为了应急。产品销售不畅。零售商开给银行的汇票不能按时偿还,供货商要催收货款。供货商的上家也要向供货商催收货款。这时,产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必然通过各种渠道筹资,各处资金紧张,利率暴涨。这些资金中的相当一部分,必然辗转来自银行。
不论哪种方式的贷款,企业都要增加一笔负债并获得一笔银行存款,银行则增加一笔资产增加一笔负债。企业的负债(贷款)成了银行的资产,银行提供了债权承担了债务,并将商品销售之后获得分一杯羹。这杯羹能不能到手,要看贷款企业产品销售情况。所有产品能顺利销售出去的前提,是获得利润的人愿意消费这些产品,而不是聚敛财富。否则,必然有产品卖不掉。即使靠消费贷款卖掉了,贷款消费者也没有对应的偿债能力(次贷危机即是如此)。
资本一面扩大生产,一面压低工人工资,必然导致大量的商品滞销,大量的贷款无法收回。 避免大规模产品滞销,只有两个选择,或者推动新投资,或者提高消费能力。但是,投资受到自然条件、科技水平的限制,不可能无限延续下去。新增投资短期内能缓解消费不足,迟早还要面临大量商品滞销的局面,最终只有一部分商品能卖出去,也只有一部分信用能兑现。所以,最终如果不能提高多数社会成员的消费水平,就无法消费掉新增投资产生的大量产品。
无论是否有金融资本参与,产品都要经过最后销售的过程。产业资本家使用自有资本时遇到的消费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有金融机构参与时同样会遇到。“企业家加银行家—工人”体系不过是“企业家—工人”体系的变种,并不改变少数人占有大量剩余价值的分配关系,也不改变少数人发财的目标。原有体系中利润中资本家自身消费不了的部分,在变种的体系中同样找不到买主。如果希望所有产品都能顺利售出,那么产业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就要把利润全部消费掉。消费掉所有利润,既超出资本家有限的消费能力,也违背发财的目的。所以,产品滞销是无法避免的,对应的金融危机也是无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