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已进入尾声,14号上午去灯具城备好了所有的灯具,接下来都是装修公司的活了,水电收尾,补油漆,保洁。15号下午装修公司给我来了电话,大致意思是水电师傅忙,要赶着回老家,年后才能给我家做水电收尾。
在这通电话之前,装修公司完全没有提到过年前不能给我们做水电收尾,相反我多次打电话过去确认流程,强调20号之前要全部弄好,21号要进家具,放鞭炮。
1、我们家属于半包,所有的材料都是自己购买,装修合同3个月,2016年10月18号至2017年1月18号。
2、装修公司在水电进场之前,瓦工进场之前,油漆工进场之前都是提前收钱,我如期给钱,从未拖欠。
3、虽然是半包,但合同中有包括工程管理费。材料是我们自己买的,地板铺设,柜体安装都是我自己跑现场,我从未麻烦过装修公司。
4、上周我一直在和装修公司确认流程,该我自己做好的事情我都如约做好,并且一再强调20之前要收尾。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昨天下午装修公司给我电话说水电年后收尾的原因其中一个居然是我东西进场慢了。
1、装修公司事先没有给我打好招呼,譬如说13号之前必须配好灯否则就装不了了,那我肯定会在之前配好;另外我一直没想过年后做水电收尾,意料之外,我不太接受;
2、这件事出了以后,装修公司把水电师傅要回家过年年后才能装这个球踢给了我,可是我直接对接的是装修公司而不是水电师傅,这种做法让我不能理解,就譬如零售商在供应商那里拿货而不是去工厂拿货一样。
3、水电师傅还没有回家,这个事情是可以解决的,还是有解决的可能的,为什么这时候要把这个球踢给我;
水电师傅和装修公司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让住家来负责呢?
刚刚看了一个小文章,说的是外卖送货员因为送外卖迟了1个小时被点外卖的人投诉的一个事,作者认为这个消费者对待外卖小哥的态度存在问题,职业无高低,不应该看不起外卖小哥,应该更包容的对待外卖小哥。
除去职业歧视这个外,任何职业任何岗位都有基本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任何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和难处,做好自己分内的事给别人方便让自己痛快难道不应该这样嘛?
也许外卖小哥在送餐过程中是出现了一些状况,如果自己可以解决的就自己解决,如果有延迟时间的费风险难道不应该和消费者沟通情况然后解决问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