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独则心安,主敬则身强,求仁则人悦,习劳则神钦。

曾国藩生前封侯拜相,满族荣华,死后没有留下什么财产田地、金银珍宝,留给子孙后代的,是一楼富厚的藏书、一道著名的遗嘱。

他认真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把自己一生所得归纳为四条,并将它端端正正地写下来,要儿子悬挂中堂,每日诵读,恪遵不易,并一代一代传下去。

同治十一年(1872年)二月初四日,这是一个令曾国藩悲痛的日子。

15年前的二月初四,他的父亲去世了,这天,他拜过父亲的牌位,让儿子纪泽扶他去花园散步。他对纪泽说:“我这辈子打了不少仗,打仗是件最害人的事,造孽,我曾家后世再也不要出带兵打仗的人了。”

父子俩拉着家常,不知不觉走近一片竹林。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曾国藩连呼“脚麻”,便倒在儿子身上。扶进屋时,曾国藩已经不能说话了。他用手指指桌子:那是他早已写好的遗嘱。

曾纪泽双手把纸展开,以颤抖的声音念道:余通籍三十余年,官至极品,而学业一无所成,德行一无可许,老人徒伤,不胜悚[sǒng] 惶惭赧[nǎn] 。今将永别,特立四条以教汝兄弟。

  一曰慎独则心安。自修之道,莫难于养心;养心之难,又在慎独。能慎独,则内省不疚,可以对天地质鬼神。人无一内愧之事,则天君泰然,此心常快足宽平,是人生第一自强之道,第一寻乐之方,守身之先务也。

  二曰主敬则身强。内而专静统一,外而整齐严肃,敬之工夫也;出门如见大宾,使民为承大祭,敬之气象也;修己以安百姓,笃恭而天下平,敬之效验也。聪明睿智,皆由此出。庄敬日强,安肆日偷。若人无众寡,事无大小,一一恭敬,不敢懈慢,则身体之强健,又何疑乎?

  三曰求仁则人悦。凡人之生,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得天地之气以成形,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若但知私己而不知仁民爱物,是于大本一源之道已悖而失之矣。至于尊官厚禄,高居人上,则有拯民溺救民饥之责。读书学古,粗知大义,即有觉后知觉后觉之责。孔门教人,莫大于求仁,而其最初者,莫要于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数语。立人达人之人,人有不悦而归之者乎?

  四曰习劳则神钦。人一日所着之衣所进之食,与日所行之事所用之力相称,则旁人韪之,鬼神许之,以为彼自食其力也。

若农夫织妇终岁勤动,以成数石之粟数尺之布,而富贵之家终岁逸乐,不营一业,而食必珍馐,衣必锦绣,酣豢[huàn] 高眠,一呼百诺,此天下最不平之事,鬼神所不许也,其能久乎?

古之圣君贤相,盖无时不以勤劳自励。为一身计,则必操习技艺,磨练筋骨,困知勉行,操心危虑,而后可以增智慧而长才识。

为天下计,则必己饥己溺,一夫不荻[dí],引为余辜。大禹、墨子皆极俭以奉身而极勤以救民。

勤则寿,逸则夭;勤则有材而见用,逸则无劳而见弃;勤则博济斯民而神祗[zhī] 钦仰,逸则无补于人而神鬼不歆[xīn] 。

------ 此四条为余数十年人世之得,汝兄弟记之行之,并传之于子子孙孙。则余曾家可长盛不衰,代有人才。

待儿子念完,曾国藩努力把手伸起,指指自己的胸口,纪泽纪鸿一齐说:“我们一定把父亲的教导牢记在心!”曾国藩脸上露出一线浅笑,便溘然长逝了。

曾国藩遗嘱对子孙的影响是深远的。曾家后裔恪遵遗言,没有一个带兵打仗的。曾纪泽在曾国藩死后才承荫出仕,从事外交;曾纪鸿一生不仕,专研数学;孙子曾广钧虽中进士,长守翰林;曾孙、玄孙辈中大都出国留学,无一涉足军界、政界,全部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工作,不少成为著名专家学者。

【译文】 一是慎独则心里平静。

“慎独”就是指一个人独处,也就是在没有人管束的情况尚能严格要求自己。这是儒家修身的最高境界。

自我修养的道理,没有比养心更难的了。心里既然知道有善恶,却不能尽自己的力量去行善除恶,这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表现。内心是不是自欺,别人无从知道,只有自己的心知道。

所以《大学》的“诚意”一章,两次说到慎独。如果喜欢善能像喜欢色美那样,厌恶恶能像厌恶恶臭那样,尽力排除欲望,以存天理,那么《大学》的所谓自我反省,《中庸》的所谓戒除恐惧,都能够切实去做了。

也就是曾子所说的自我反省而有收敛,孟子所说的上无愧于下,下无疚于心,所谓养心一定要清心寡欲,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能够慎独的人,自我反省时不会感到愧疚,可以面和天地、鬼神对质,绝对不会有行为无悔恨而心却退缩的时候。

人假如没有可以愧疚的事,面对天地便神色泰然,这样的心情是愉快平和的,是人生第一自强之道,是最好的药方,修身养性的第一件大事。

二是主敬则身体强健。

“主敬”一条讲的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的问题,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是好还是坏,直接决定了他事业的成败与否。

敬这个字,孔门用来教育后人,春秋士大夫也经常提到。到了程、朱时就千言万语不离开这个宗旨。在内专一纯静,在外整齐严肃,这是敬的工夫;出门如同看见贵宾,对待百姓像行大祭祀一样恭敬,这是敬的气象;自我修养以让百姓平安,忠实恭顺而使天下太平,这是敬的效验。

程子说上下统一在于恭敬,则天地自己运行,万物自己发育生长,气数没有不和的,四灵都来了。聪明睿知,都由这些而产生。以这些侍奉天帝,那么敬就没有不完美的。

我说敬字最贴近我们的功用,尤其就在于能让肌肤得到锻炼,身体变得强健。

庄重宁静则一天比一天强,安闲散纵则越来越懒惰,都是自然的征兆验效,即使是年老体弱,一旦遇到坛庙祭献、战阵危急的时候,也会不知不觉地精神抖擞,意气风发,这足以说明敬能强身了?

如果不论人多人少,事大事小,都以恭敬之心相待,不敢懈怠,那么身体的强健,还有什么令人怀疑的呢?

三是求仁则人悦。

一般的人生下来,都得到天地之理以成心性,得天地之气以成形体,我和民间万物,根本是同出一源的。如果只知道谋求私利,而对百姓不知道宽仁,对万物不知道爱护.这是和大本一源的道理相违背的。

至于高官厚禄,高居在百姓之上,就有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教百姓于饥饿之中的责任。读书学习,粗浅地知道大义所在,就有使后知后觉的人觉悟起来的责任。

倘若只是自己知道,而不懂得教养百姓,这就等于辜负了天地的宽厚之心。 孔门教育人,莫大于求仁,而其中最要紧的,莫过于“欲立立人,欲达达人”这几句话。

立志,自立毫不惧怕,像富人财富有余,不需向别人借一样;达者,四通八达,没有阻碍,像有权威的人站在高处大喊一声便群山四应一样。

人有谁不愿意自立自达,如果能够推而广之使人自立自达,就可以和万物争辉了。

实际上,求仁就是要对人有爱心,你去关心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关心你,帮助你,这就是曾国藩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一语的意思。

你打算关心自己,那么,先去关心别人吧,你打算使自己有一番成就,建一番事业,那么,先让别人也有一番成就,建一番事业吧。这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种很崇高的思想。

后代论求仁的,没有比张子的《西铭》更加精辟的了。他把百姓生看作万物,宏济群伦,都看作是天性分内的事。

只有这样做,才能称为人,不这样做,就是悖德,称之为贼。

如果真像这样,那么即使立尽天下的人,达尽天下的人,而不标谤善德劳苦,人有不高高兴兴地归附的吗?

四是习于劳苦则鬼神也敬重。

“习劳”一语是说人应该以劳动来换取社会的认同,抨击不劳而获。大凡人的性情,都是好逸恶劳,无论贵贱智愚老少,都是贪于安逸而害怕劳苦的,这一点古今是相同的。

如果一个人每天穿的衣服吃的饮食,与他每天所做的事所出的力相称,则旁人会赞同他,鬼神也会加以称许,认为他是自食其力。

倘若农夫织妇终年勤勤恳恳,收获数名之粟,织成数尺之布,而富贵人家终日安逸享乐,不做一事,而食必付佳肴美味,穿必锦衣绣袍,高枕而眠,一呼百诺,这是天下最不幸的事,鬼神也是不赞同的,怎么能长久呢?

我们小时候就读过宋时张俞那首绝句:昨夜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诗人用血泪控诉了不平等的社会。

曾国藩的这段话和这首诗有着相同的意义,他的“习劳”思想不仅仅是抨击那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和社会渣滓,

而且将劳动作为一个必修的课程永遗子孙,告诫他们不管处在什么位置,不管富裕到何种程度,都必需身体力行的去参加劳动,更不得鄙视劳动,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这种思想值得我们永远弘扬。 古代的圣君贤相,比如商汤从天还没亮就开始操劳,文王到太阳偏西时仍然没有闲暇,周公夜以继日通宵达旦,无时无刻不以勤劳自勉。

《无逸》篇,可以推之于勤劳则增寿,安逸则早亡,次次试行没有不被验证的。为自己打算,则必须操习技艺,磨炼筋骨,在困境中奋力前行,操心竭虑,而后可以增智慧、长见识。

为天下人打算,一定要使自己饥渴,自己陷于水火之中,把民贼独夫不被擒获引为自己的罪过。大禹治水四年,过家门而不入,墨子摩顶放踵,以有利于天下,都是极俭朴以修身,极勤劳以救百姓的实例。所以荀子爱称赞大禹、墨翟的行为,因为他们勤劳。

自从我领兵以来,每每见到人有一才一技,能吃苦耐劳的,没有不重用,使他们能有所成就的。而那些没有才技,不惯于劳作的,都被当时的人们所唾弃,饥冻而死。

所以勤勉能使人长寿,安逸使人夭亡;勤勉则人尽其材,安逸则无能而被人抛弃;勤能够广济百姓,而神灵敬仰,安逸对人无好处,鬼神也不羡慕。

因此君子如果要担起人神所赋予的责任,没有比学习劳动更重要的了。

【评点】 “慎独、主敬、求仁、习劳”四课 这封信所说的四门日课,最早见于曾氏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记。

其时曾氏已奉调两江,天津教案的处理也告一段落,第二天一早即由儿子纪泽陪同进京陛见,然后再南下金陵。

这天晚上,他在天津寓所写下一段日记:“是日细思古人功夫,其效之尤著者约有四端:曰慎独则心泰,曰主敬则身强,曰求仁则人悦,曰思劳则神钦。

慎独者,揭欲不忽隐微,循理不问须叟,内省不疚,故心泰。主敬者,外而整齐严肃,内而专静纯一,斋庄不懈,故身强。

求仁者,体则存心养性,用则民胞物与,大公无我,故人悦。

思诚者,心则忠贞不贰,言则笃实不欺,至诚相感,故神钦。

四者之功夫果至,则四者之效验自臻。余老矣,亦尚思少致吾功,以求万一之效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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