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你若伤害她,就是同我作对!
“咦,婉卿你刚刚是在跟谁打电话吗?”门开之后艺君第一个走了进来,后面跟着的林洛天一手提了一个大的塑料袋,里面被装的满满当当的,“额,啊?没有啊……”婉卿抚了抚碎发,站到旁边“辛苦了你们,快过来坐会!”说着从后面又搬了一个椅子与之前的椅子并排放在一起。
“是吗?真是奇怪了,明明……难道刚刚出现幻听了?”满腹疑惑的艺君坐到了婉卿之前坐的位置上,此时林洛天已经将东西放在墙边,正蹲着整理,分门别类的放好,婉卿走过去蹲在他身边“我来吧,你去歇歇,再看看罗骁。”
林洛天抬头看了看婉卿,轻轻点头“好,那我先去打壶水,我看暖瓶里没水了,一会就回来。”林洛天走后,婉卿翻动着袋子里的东西,拿出其中盒装的荷叶粥,还是温热的,打开倒在保温壶内,再看一眼床上躺着的罗骁,婉卿深深地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可以醒过来啊。”
水房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林洛天将暖壶放在水箱处,静静等待水满,眉头紧锁,阿骁怎么会出车祸,而且直到现在也没好,真让人担心。
水声潺潺,落进暖壶底部的声音由清脆变沉重,走廊的灯忽明忽暗,偶尔可以听到护士查房的脚步声,许是窗户没有关紧,林洛天感觉周身寒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寒战后吸吸鼻子,水快要接满,他伸向把手,随时准备回病房。
突然肩膀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制住,整个人动弹不得,一种从心底缓缓升起的恐惧感侵袭着林洛天全身。
一团黑烟袅袅升起,林洛天微眯着眼,喉咙像被噎住一般发不出声音,亚索在黑烟消散中现身,强大的压迫感使得林洛天单膝跪地,头低下到只能看到亚索的脚面,“公……公爵!你……”
“想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是吗?”“嗯……对。”“你跟曲婉卿什么关系?””啊,我是她朋友,怎么了公爵?”“你喜欢她?”“啊……不不是的,事实上应该是她对我,有意思。”林洛天支支吾吾,偷偷观察亚索的反应。
听到林洛天的话,亚索的眼睛瞬间瞪大,眉头紧皱,眼睛微微发灰,还掺杂着一些灰蓝色,那双眸子此刻显得愈发深沉,冷冰冰的盯着脚下的林洛天,一言不发,却好似放出千万支箭,不断地朝着他射去,箭箭致命,招招逼心,“这话……什么意思?”
林洛天感觉到气氛的诡异,他咽了一口口水,“公爵,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跟曲婉卿关系不错,他告诉我她喜欢我,让我好好对她,我……”他的眼神躲躲闪闪,似有意在回避什么,亚索深吸一口气,感受着林的血液气味,想要透过气味探求林洛天刻意隐藏的东西,却发现什么也感觉不到,似乎有一堵墙,堵住了亚索的感知能力。
他吃了一惊,从小到大不论是血族,人类,亦或是猎人,他的能力从未失效,这个林洛天据调查应该只是一个普通的甚至是低等血族,他身上难道还流淌着不属于三界的血液?
亚索突然回忆起了年幼时的自己,虽是纯种贵族血族,却生来愚钝,其他公爵候选人早已有了自己特殊的能力,且可以自如的发挥,常常几个人凑在一起切磋,有的速度极快,有的可以分身,还有的拥有时空穿梭能力。
每个地区的血族都有自己的公爵或者公主,他们的存在不仅是保持血族血统的纯正,最重要的是需要通过自己的能力保护自己地区的子民,那时候属于亚索地区的公爵也是亚索的父亲亚瑟,是所有地区中最强的血族,拥有至高无上的崩坏能力,只需一个眼神即可使对方的躯体从内部震碎,表面却丝毫无恙,可儿子亚索不仅年长到10岁还依旧没有发现自己独特能力,就连他们赖以生存的血液也只能依靠捕捉野味家禽。
那时候的亚索已然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常常受到同龄其他血族的排挤与讥笑,他也度过了一段用人类的话来说的抑郁期,每日每夜的待在房间,拿着自己早已过世的母亲照片发呆,他想不通,明明自己父亲拥有最强大的能力,母亲也是被称为奇才的公主,可以随意召唤雷电,自己却像一个废人,什么都不会,胆子也小到不行。
就这样,一天的深夜,亚索昏倒了,据说那次他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后的他发现身边坐着的是满脸愁云的父亲,正发着呆,明明没有说话,亚索却可以听到父亲的声音:亚索你快醒过来吧,即使你什么也不会,父亲也要你啊!
亚索起初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属于他的能力,经过无数个血族的实验,他才发现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得知对方的想法,这也成为千年前他们族人可以与其他族类抗争的优势。
想到这里他再次深深看了一眼林洛天,却只能得到一片空白,他暗暗起疑“我知道了,曲婉卿是我的朋友,如果你敢伤害她,就是要跟我作对!”“是,是,我怎么会伤害她呢,公爵您放心就好。”
待到林洛天发现不属于他的气息渐渐消散,声音也不复存在时,他站起了身,亚索早已不知去向,水箱中的水不住的流淌着,漫出暖壶流到瓷砖上,他赶紧关上开关,这个公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难道他也是因为知道曲婉卿身份了吗?
居然是朋友,看来自己还是应该再小心一点,倘若真的得罪了公爵,或许自己没完成大事之前就会失去性命。
“嗡嗡——”婉卿的手机突然开始震动,原本打着瞌睡的她一下子被震醒,手一抖险些将手机丢出去,上面显示着‘妈妈’,“喂,妈?”“婉卿啊这都几点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啊?”婉卿拿下手机看了看时间,竟不知不觉已经九点钟了。
她朝着艺君使了个眼色“啊,我跟艺君现在就准备回家呢!”“阿姨好!我是沈艺君,婉卿跟我一块呢,我们俩这就回家啦,您放心吧!”收到‘求救’信号的艺君快速窜了过来,凑在手机旁向许柔问好,“哎,好,你们两个女孩子要小心啊,不然我去接你们吧,发个你们的定位。”许柔话语中都是担忧,大晚上两个小姑娘着实不让人放心,“不不,不用啦妈妈,我们就在回去路上,你在家等我就好了,不用出来了!”许柔叹一口气“好吧,那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啊!”“好的好的,一会见!”挂掉电话,婉卿松了一口气,开始收拾东西“艺君,我们该走了。”
沈艺君望了一眼床上的罗骁,依旧睡得安详,她有些不忍心离开“可是,我们就把他放在这里吗?一个人……”“不用担心,罗叔叔与阿姨已经在赶来医院的路上了,估计这会也快到了。”林洛天拿着暖壶走到了门口“我送你们回去吧,这么晚了,你们家人该担心了吧。”
艺君与婉卿两个人互相看看对方,点了点头,跟着林洛天向门外走去,临出门前,婉卿向罗骁看去,他挂着点滴的胳膊上好似有一块东西闪了一下,却只是一闪而过,婉卿揉了揉眼睛,没有多想,轻轻带上了房门。
三个人匆匆往门口走去,“你们先在大厅等我一下,我去把车开过来。”“好的,去吧。”艺君与婉卿站在大厅一角,一边等待着林洛天的车一边焦急地看着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身旁忽然过去一男一女,女的经过时,衣角碰触了婉卿的胳膊,她回头看去,两人似是夫妻,却保持着很远的距离,一前一后向电梯走去,约莫40岁上下,男人周身散发着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步伐稳健,每一步都充满力量,而女人相对起来则慌乱些,高跟鞋踏在地上的声音错乱无序,衣着倒是足够华丽,俨然一副贵妇模样。
林洛天的车此刻到了大门口,鸣笛两声示意婉卿与艺君两人出去,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坐在了后座,询问地址后,林洛天决定先送下艺君,“你们平时喜欢什么音乐?”“啊……都可以啦。”婉卿被林洛天突然的提问问的有些发懵,“那我就随便放首了。”
不大一会,车厢中回荡着周杰伦的《告白气球》,“你说你有点难追,想让我知难而退……”婉卿跟随歌声哼起歌来,不知为何,从走出病房开始,艺君就格外沉默似乎有什么心事,刚刚在大厅的聊天也是心不在焉,此刻在车上更是像置身于世俗之外,一个人望着车窗外,全然不顾车内其他两人的谈话,婉卿突然冒出了个奇怪的想法‘艺君不会是在想罗骁吧?’但自己刚想出来就立刻打消了,她怎么可能想罗骁啊,一定有别的心事吧!
想起罗骁,婉卿突然记起自己出病房前看到罗骁胳膊上的图案,虽不真切,仅仅是模糊的一瞬间,却依旧引起了婉卿的好奇心,“哎对了,罗骁有没有纹身啊?”婉卿朝林洛天问道。“嗯……没有吧”林洛天似乎在脑海中努力回忆着“阿骁说过纹身是一件很蠢的事,应该不会纹身的,怎么了?”“啊,哦,没什么……”婉卿觉得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什么?罗骁有纹身了,在哪?”听到罗骁的名字,艺君像是回了神,将脸别过来朝向婉卿,“没有啊,我看错了,没事没事。”“哦……”艺君听到婉卿的话又再次陷入了沉默,眼神望着窗外,只留下一个侧脸,婉卿看不到艺君的表情神态,却隐隐感觉不正常,三个人不发一言,空气像被凝固一般安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