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多过去,13岁的女生小曼依然常常从噩梦中惊醒。2015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小曼被同校的几名女生拳打、脚踢、扇耳光,还被点燃的烟头烫伤了手臂和面部,头发也被抓掉了一大片……类似的校园暴力事件,近年来频频被曝出。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女生施暴行为增多、初中生比例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新特点。(8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校园暴力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且,人们在看这类新闻时也越来越怀疑一些保守的说法,如在一些人嘴里,校园暴力永远都是“个别现象”。但现在,这个说法很难有说服力。因为,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哪里发生了校园暴力事件,第一时间便可反映到互联网上,而太多的这类事件,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对“个别现象”的定义。另一方面,如果私下与一些在校教师谈及此类情况,大部分教师都会举出很多实际案例,并表现出对这种趋势的担忧,最重要的是,大部分教师都不认可“个别现象”的说法。
现实就是现实,这不能视而不见,关于校园暴力,也许一些专家出于善意和对家长们的安慰,而违心地将之称为“个别现象”。对于这样的善意,尽管可以给与有限的理解,但必须要警醒的是,对于发生的任何问题,社会都应当给予直接的面对,而不能因为承认了某种现实可能会引发社会的担忧,就回避真实现状,因为只有面对现实,才有改变现实的可能,而所有的回避,迟早有一天会反弹性爆发,而这个人为蓄积的过程,给社会带来的伤害会更大。
提起校园暴力,就不得不涉及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从未成年人的现实出发,对未成年人给予了很大的保护,这彰显了法律人化的一面,因为以往的未成年人,从身体能力上说很难对同龄人造成巨大的伤害,而充其量最大也就是校园里的恶作剧行为,而且也确实很少出现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况,那时候说校园暴力是“个别现象”,肯定没人反对。
但现在早已今昔对比,一些学生,从年龄上虽然还是属于未成年人,但身体体能上大部分已经有了成年人的体能,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而另一方面,从心理成熟度上来说,由于受到现实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也已经与成人无异。而综合这些情况,那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已面临着很大的不适应性。
我们必须要承认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定要有的法律,但我们也必须要承认,这部法的初衷并不是只保护那些校霸之类的未成年人,而这部法的初衷是无一例外地保护到所有的未成年人。但现实是,这部法律较好地保护了以施暴为乐的那些“熊孩子”,而对于那些乖孩子则无能为力。而这样单方面的保护伞,也已经对那些乖孩子和他们的家长构成了一种畏惧心理,因为,那些校霸并不会感到有什么错误,挨过老师批评之后,最终也会找那些乖孩子去发泄。而对于那些乖孩子来说,会由于长时期被欺凌而产生难以消弥的心理阴影,这会影响到他们一生的人格形成,甚至会留下某种仇恨的种子,这对他个人的成长不利,也对社会的发展不利。
但可以想象,修订未成年人保法也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多方的论证。然而这并不妨碍社会思考一下那些乖孩子们的处境,如何让他们也受到保护,这是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这个问题总不能老是被掩盖在冰山之下,这应当是一道更人性化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