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聊斋》中的人鬼关系,很多都是死对头,若要是和鬼做朋友,那是打死都不干的。但如果对方是一个美丽的女鬼就不一样了,滚床单谈恋爱都不在话下,此类人鬼恋较为普遍。卷一中的《王六郎》就恰恰描写了一个超越阴阳两界的友情故事。虽然人鬼殊途,但是也不妨碍友谊的菊花爆满山。
故事说的是山东淄川有个姓许的渔夫,喜欢边捕鱼边喝酒,自己喝不说,还爱把酒洒在河里,说是祭落水鬼。渔夫也不富裕,还这么浪费,说明这是个很孤独的渔夫,连酒友都找不到。
但是他捕鱼厉害啊!别人都捕不到鱼,就他每次都满载而归。比较可悲的是,其实他捕鱼也不厉害。之所以每次能捕的比别人多,其实是一个落水鬼在暗中帮他驱赶鱼,因为渔夫每次洒在河里的酒都被这孩子喝了,帮渔夫赶鱼是为了报答渔夫,此为义鬼。
什么叫落水鬼,就是掉在河里淹死的人,因为是枉死鬼,执念太深,无法投胎转世,所以是孤魂野鬼,终年飘荡,无法安生。这落水鬼是个少年,生前嗜酒,有次醉酒把自己淹死了,这是一个比较有幽默感的落水鬼。
少年吃了人家不少酒,觉得应该去和渔夫打个照面,不好明说他是鬼。也没个由头,还不好意思,只好乘渔夫喝酒捕鱼的时候在他旁边转悠。渔夫豪爽啊!酒都往河里倒,而且也很孤独。就邀请少年一起喝,少年自称姓王,没名字,说可以叫自己王六郎。六郎按照我们现在的意思说就是老六,家中排行老六,穷人家爱生孩子啊!少年可能家里特别穷,也读不起书没什么文化,所以只能叫王六郎。
王六郎和渔夫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一个孤独的酒鬼,一个嗜酒的孤魂,亲近感油然而生,酒后自然就成了朋友,并且以兄弟相称。之后两人经常相会,渔夫请酒喝,王六郎给赶鱼,如此半年就过去了,渔夫一直也不知道王六郎是鬼。
没有谁愿意永远当孤魂野鬼,后来王六郎业报满了,第二天会有个渡河女子做他的替死鬼淹死在河里,他就能投胎转世了。王六郎舍不得渔夫,当晚特地来告别,在渔夫的再三追问下,只好说出了自己是鬼的实情。渔夫当然很害怕,但又相处的久了,有了很深的基情,隔壁的故事里别人都能和鬼滚床单,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渔夫问是谁来代替王六郎做替死鬼,王六郎也告诉他了,也把具体的时间地点都说了,还让渔夫第二天中午来看。王六郎毕竟还是太年少,考虑事情的不是很周到。这样就把渔夫置入了一场人性的考验,你说渔夫看到女子落水,救还是不救?救吧!王六郎就投不了胎;不救吧!万一是美女呢?于心不忍,有道德上的压力。我想渔夫当晚回家睡觉时,内心肯定受了不少煎熬,一晚上没睡也说不定。
第二天渔夫早早的就到了河边,等着看落水女子。中午女人果然来了,美不美不知道,原文没交代,但比较棘手的是,女人怀里还抱着个婴儿,这就难办了,愧疚的砝码徒增了好几倍。在女人过河的时候果然失足掉下去了,情急中女人把孩子抛上了岸,自己则在水中挣扎。
渔夫内心争斗了一番,最终选择了见死不救。虽然渔夫看起来很冷酷无情,旁人其实很难给予道德上的指责。因为这个两难的情景,几乎就是那个著名的思想实验——“电车难题”(打字好累,不知道的请自行百度)。人在必须做出选择的情况下,救一个人还是救五个人,救一只游魂还是救一个大活人,几乎有着同样的利害关系。大多数人给出的答案是功利主义的利益最大化,救五个人(对应本文的大活人)。但是如果那一个人(对应游魂)是自己的亲人,答案立马就不一样了,无一例外都选择了亲人。扯这些算是题外话吧!但也从侧面描写了渔夫视王六郎如兄弟手足,情同骨肉,好基友如是。
在拷问人性的时刻,渔夫做出了选择,王六郎也做出了选择。那个在河里挣扎的女人不知道怎么突然就爬上了岸,其实是王六郎主动放弃了这个机会,“女子已相代矣;仆怜其抱中儿,代弟一人,遂残二命,故舍之。”渔夫感叹:“此仁人之心,可以通上帝矣。”虽然他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但并不能说王六郎就一定比渔夫高尚,因为放弃自己往往是最容易的,而且他们所处的情境也大不相同。
王六郎果真感动了天帝,封他做了邬镇的土地神。王六郎的行为值得拥有这么大的褒奖吗?这说得通吗?他去捉交替(找替死鬼)勾引别人的魂魄是应该的吗?如果不是,那他中途放弃,就应该算是犯罪未遂了吧!不罚就不错了何谈褒奖。这里涉及到地府对落水鬼的安置问题,像王六郎这种死于非命的游魂,不能投胎,也达不到下地狱的标准,地府是没有办法处理的,只会越积越多,那就成了一个棘手的人口问题,怎么办?找替死鬼,这可能是阴间的潜规则,地府是默许的。既然这样,王六郎放弃捉交替,放弃投胎,可以说是放弃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么说的话似乎说得通了。不过,天帝这样子鼓励游魂心怀善念不捉交替,倒是加重了地府的工作难度,这不是破坏生态平衡吗?水至清则无鱼。感觉又跑题了。
蒲松龄在篇尾的“异史氏”中说:“置身青云,无忘贫贱,此其所以神也。”王六郎获得高升并没有忘记穷兄长,和渔夫从人鬼情变成了人神谊,友谊的菊花绽放在天国。
异史曹曰:《王六郎》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人物关系和人物形象也比较简单干净,是一篇比较标准的普世价值观短篇,我在前文中的诸多暗黑观点纯属胡说八道,姑妄言之姑听之。
欧洲有一部吸血鬼题材的电影叫《生人勿近》,又名《血色入侵》(对不起我读书少,只会拿电影举例子)其中的人物关系,甚至部分情节设定,和《王六郎》有很多不谋而合之处。但是影片最终所呈现的感觉却是冷酷、残暴、扭曲的。这两者的差异是中西方文化和社会制度还有时代所造就的,没有孰是孰非。不过看过《王六郎》再去看《血色入侵》,我发现我们真的是实在太单纯了。
说的直白一点,渔夫和王六郎其实存在一种“供需”关系,可以视为利益上的交换,虽然不一定是他们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但是至少也是先决条件,不然人鬼之间的天然沟壑是很难跨越的。而《生人勿近》中的人鬼关系就是活脱脱的供养关系了。老人为未成年的12岁吸血鬼少女采集新鲜的人类血液,(少女实际年龄其实已经一百多岁了,因为在12岁就变成了吸血鬼,所以身体就停止了发育和生长,这种生理停滞在未成年时期,但是年龄心智仍然在成长的经典灾难性设定,早在电影《夜访吸血鬼》中就有过较为深刻的展现),而少女则在此之余给予老人一点点情感上的慰藉,准确的说是施舍,少女抚摸一下老人的脸颊就一脸陶醉到高潮的样子,实在有点可悲。
老人与少女,咋看像父女,实际是“情人”的关系,这种扭曲变态的复杂关系,并没有给太多的背景交待。《生人勿近》的原著小说中老人其实是一个恋童癖,不过影片做了留白,这给了观众更多的遐想空间。那我们更愿意相信,老人可能在少年时期就和少女在一起了,是一对真正的恋人。
老人年纪太大,对这种杀人取血的高危事业越来越力不从心,导致最终事情败露,为了不暴露身份牵连到少女,往自己脸上倒了硫酸,又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把自己的生命也献给了少女,让她吸干了自己的鲜血。
老人对少女这种绝对忠诚到卑微的依从,其实也挺可怕的。和渔夫与王六郎的关系一样,虽然都只能生长在“地下”,渔夫也为了王六郎“杀过人”,但却远不及渔夫与王六郎来的阳光清澈。
老人与少女的关系其实只是影片的副线,主线情节是一个人类少年和少女从相识到互生情素,最后少年在老人死后,影片暗式少年接替了老人的位置,成为新的采血人。像一种宿命式的无限轮回,老人的曾经便是少年的现在。
话说回来,爱情和友情毕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胡扯了这么多,大概也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牵强附会吧!做为跑题王子,如果能理解我的意思,我得说:爱情过了界便是地狱,请像友情一样对待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