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哈姆雷特》

我读《哈姆雷特》

花了近半年的时间,我读完了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11卷本。威廉·莎士比亚一生写了37个剧本,有喜剧、悲剧和历史剧,剧中故事幻想与真实巧妙结合,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抒写浑然融合;剧中人物的身份和性格非常复杂,无论国王、商人、奴仆还是妓女,亦不管是名人、凡人、仙人还精灵,一上台几句话,就个性毕现,栩栩如生。

合上书本月余,《哈姆雷特》始终萦绕脑际,让我无法释怀。难怪木心先生说:《哈姆雷特》是莎翁所有名著中最大的一颗明珠。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 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是位年轻英俊的丹麦王子,他富有理想,才华出众,机智勇敢。为报父仇,不惜装疯卖傻,舍弃爱情,设法揭露叔叔阴谋篡夺王位的真相,最终与仇人同归于尽。不仅如此,优美绝伦、纯真善良的奥菲利娅本是深深地爱着哈姆雷特,在得知父亲被哈姆雷特杀害后,终于承受不了这残酷的打击而自杀了。还不仅如此,哈姆雷特复仇成功了,杀父篡位的叔叔被他杀了,母亲也替他喝了毒酒死了。丹麦国中无主,丹麦的王位最后落到了觊觎王权很久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身上。家亡了,国破了,怎一个“惨”字了得,令人不胜嘘唏。就连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王位的福丁布拉斯都说“我虽然准备接受我的幸运,我的心里却充满了悲哀。”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你看!”读莎翁的《哈姆雷特》,让我再次深刻领会了鲁迅先生给悲剧所下的定义。

正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可谓青年才俊,在情人奥菲利娅眼里,他有着“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注目的中心”。如果他顺利完成学业,回国继承王位,一定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明君,乃国家之幸,人民之福。可是却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狄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然后误杀了奥菲利娅的父亲,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奥菲利娅的哥哥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双双中毒剑身亡,一个近乎完美的英雄哈姆雷特就这样无可挽回地陨落了,毁灭了。

我读之叹息不已,心有不甘地想,如果老哈姆雷特的鬼魂,不要告诉儿子自己是被克劳狄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复仇,那么并无子嗣的叔父克劳狄斯是否会对哈姆雷特百般关照,甚至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并履行死后让位与他的诺言?如果哈姆雷特假装不知道父亲的死因,若无其事地回到德国威登堡大学继续读书,并以王子之尊秘密组织军队,伺机推翻叔父克劳狄斯的统治,夺回王位,那么这个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如果哈姆雷特的性格不是复杂和多疑,犹豫和优柔,而是杀伐果断,那么他也完全有机会杀掉克劳狄斯,而不会造成许多无辜的人作无谓的牺牲。

可是,“如果”成立,那么哈姆雷特就不是哈姆雷特了!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哈姆雷特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父亲被害、叔父篡位、母亲改嫁,满腔的仇恨不能发泄。这一系列重大的变故使哈姆雷特看到了社会的现实和黑暗,他开始对亲情和爱情产生了怀疑。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他的人生观随之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变得彷徨和绝望,变得偏激,离众人越来越远。

虽然,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已告诉儿子自己被害的经过,可哈姆雷特心里还是存在疑惑,即使充满了复仇的怒火,他也不滥用暴力。故而他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中国的老话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有仇不报非君子”。哈姆雷特的思想有了重要的转变,他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变得很坚定,他打算奋起反抗,那怕以生命为代价。

他对人生进行了深刻的思索:“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他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的确,“生存还是毁灭”,如何抉择?这一切只在他的一念之间。最终他选择了为父亲报仇,向克劳狄斯发出了复仇之剑,自己也为正义而死,成为一个悲情英雄,让人感到万分遗憾和惋惜。而这,正是莎翁的悲剧戳中人心的地方,人不能逆天悖命,人与命运抗争,妄图改变宿命,是注定要失败的。

木心先生说:读书,要确切理解作者的深意,不要推想作者没有想到的深意。上帝创造了这世界,但他不理解这世界;艺术家创造了这世界,他理解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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