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朦胧中醒来,又是一个匆忙的早晨,这个被“房价”哄抬得无比“燥热”的城市在初秋的早晨总透露着一丝丝的衰败,闹钟响了第二遍了,迅速起床简单收拾一下拎着“笨重”的公文包本,啃着一根发硬的油条奔向班车。
七点零九,距班车地点还有一千五百米,距班车来还有三分钟。看来我要小跑一下了,那个每次都很准时,脾气还不太好的班车大妈在我每次上车时都会说一句“早上好”,我都会回一句“阿姨好”。今天还是一样,小跑了一段,等了一会红绿灯,有惊无险的上了班车。坐到我习惯的位置,看着外面萧瑟的秋景和奔波的人们突然觉得也挺和谐的,任何景色都可以是景色嘛!班车大妈每次都喜欢听交通广播台,估计她是想时实时关注路况而我则喜欢她们优美的声音和互动的节目,微信的普及使大家可以随时用自己的声音参与互动话题。今天的互动话题是回忆你跟她(他)第一次遇到的地方及遇到的场景。这真是一个老套的话题,在这个周一的早晨过多的回忆不会使人烦躁吗?看来我还是小憩一会吧!
抛出话题,一段聒噪的广告后突然停顿了一下,一段音乐想起,一个缓慢的开头,这是孙燕姿的《遇见》吧!好久没听了,“听见 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 醒过来……”每次听到这首歌总会想到一个人,他是我大学舍友,抱歉这不是一个“腐”的故事,他是徐州人,为人豪爽,讲义气也很彪悍!但是总有那么一会他会很感伤,一是听到这首歌,二是谈到他父母。那年夏天,在宿舍,我放了这首歌,他说:别放了,我听不了这首歌,快唱到副歌时他已经满眼都含着泪,我惊厄了,关了歌。他说:高中时我有个特别喜欢的女生,当时我追的她,在那个乡下的高中所谓的爱情更多就是恋爱-上床-辍学-结婚。她想上大学,我也想,于是我就要保护她不受别人的骚扰,而她则要时时刻刻提醒我不要学坏,其实在遇到她之前我两年谈了10个女朋友,只是她不知道我早就是个坏人,我是个高手,伪装得很纯情也只是为了合适的时机把她推倒,至少我刚开始是这么想的,他补充了一句。那时候我有一个mp3,在我家那个穷地方这绝对是高档货,为了追她我假装喜欢孙燕姿,她说爱听《遇见》,我在mp3里只放了一首《遇见》,每天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给她一只耳机循环播放这首歌,而她则会笑一笑告诉我,我跟她在一起就要一起看书。我所有的课堂知识都是跟她在一起自习时学的,上课时因为不在一个班级我都是翘课出去玩,说着说着他还有点小自豪!
我说,你们这算谈恋爱吗?没有表白,没有约会也没有你惯用的套路,你没推倒她啊!他点了一只烟,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又继续说到:每天早上她都给我带早饭,一个鸡蛋两根油条外加一杯豆浆,每天下午五点以后没人上课,她都会自习,我都会跟她一起听歌一起看书,一直到晚上八点送她回家,她家不穷只是不舍得她奶奶才会在乡下高中读书。在我们那个乡下她是打扮得最干净利落的,特别有气质,英语比老师还好。我插了一句:你这是被驯服了,电影桥段嘛!他吐了一口烟,继续不理我,被烟呛得咪了咪眼睛,继续说到:我们牵过手,她知道我在追她没跟我提过任何要求,只跟我说过一次让我别乱花钱,早饭她会每天给我带,她奶奶买得多她吃不完,还跟我说过希望我能考上大学,不要跟其他人一样瞎混。有一次我发现她买完早饭自己吃了一根油条喝的白开水,给我带的却还是一个鸡蛋两根油条外加一份豆浆,你知道吗,他扶了扶眼镜悠悠得说到:我当时就认定她是我的第11个也是最后一个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用心!于是我花了半年的时间学完了高中三年的课程,每天睡觉时间不会超过三个小时。我一直觉得考上大学我就可以跟她表白,谈一场电影里演的恋爱,我会一直对她好,一定!在她面前我一个情场老手怯生生得像个追求自己初恋的纯情男。
他继续着他的故事,我也不打断他: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估计自己能上大学,于是我约她出去,在学校的操场上我跟她表白,那个微风的夜晚没有多少星星,褪去白天的干热让人特别爽快于是我鼓足勇气说,能做我女朋友吗?不分手的那种?她静静地看着我,好像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半天她支支吾吾的说,我……我打算出国,奶奶能照顾自己,爸爸妈妈希望我出国深造,其实两个月前我就应该走了,但是我想陪你一起高考,看着你那么努力的样子我也深受感染,我要大学毕业才谈恋爱,等我学成归国吧!那天她跟我讲了很多,她的童年,她的学习经历,她的成长过程。我只是听着,突然觉得好陌生,感觉自己跟她隔了一个世纪,她的生活我不仅够不到,更加给不了……
那天晚上她一直说着而我一直听着,再后来她去了上海回到父母身边,我们天天发着短信,两个月后她出了国,而我来读大学,这是我第一次走出那个小县城。他抽我一根烟,对我苦涩的笑了笑,那天在宿舍我们聊了很久,后来他自己买了一箱啤酒,直到把自己灌得不省人事。
大学毕业后我们偶尔联系,他通过校招毅然去了上海,而我去东北读了硕士,三年硕士生涯我埋头学术,很少听到他的消息。直到15年我研究生毕业,到江苏工作,他说要过来看我,我在公司门口等他,他开着破旧的凯美瑞过来接我。那个大学时精瘦的室友现在发福了不少,梳着蹭亮的大背头。上车后告诉我这车是公司配的,油随便加,所以他就开公司的车来了,他自己也买了车。我请他吃了火锅,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聊着同学,聊着工作,聊着爱情,原来他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姑娘,姑娘家有房子,后来拆迁了,他们又买了两套房,现在父母也被他接到了上海,他说每一句话眼神里都充满着自豪。他跟我讲着工作过程中各种圆滑的处事方法,聊着产品开发、销售过程中哪些环节有利可图,给我这个职场菜鸟普及各种说话、做事技巧,而我只能举起酒杯跟他碰杯喝酒。
我们都喝了两瓶啤酒,感觉自己有点微醺了,我说:她呢,还记得吗?他莫名其妙得看着我,眼神呆呆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即使现在他们擦肩而过,他都认不出她了,或者说她认不出他了!生活会让我们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不是每一次遇见都能刻骨铭心,也不是每一次遇见都能念念不忘,刻骨铭心之后也是可以忘记的。
第二天他打电话给我希望我能帮他多拉点业务,再后来我跳槽了联系很少。有的时候我会想起某个人却是因为某件事,而再遇见的时候提起某件事,那个人可能忘得一干二净,生活还在继续,我们还会遇见更多的人,遇见他们的快乐或者悲伤,作为一个旁观者希望他们经历的终将成为他们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