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深圳都市报》,2001年。
那时候的自己写了很多情感小文,发给报刊杂志,得到稿费就特别开心。青春多好啊!
曾深爱过一个男孩,爱到深深的夜里因思念他而不能成眠。其实以前也有过情感上的挫折,更承受过无数来自生活的沉重压力,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感情如破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自己的整个身心被一个男孩的影子完全占据,缠绵数月之久。很多次拿起了电话,在手机地址簿里找到他的号码,却终究没有勇气拨出。
那份情感在心里堆积得太深的时候,我只能把它变成文字,在心里轻轻地唱。我在文章中写到:我爱上了一个有着阳光般活力的男孩,我爱他的阳光气息。然而,那道阳光太灿烂,所以我不敢靠近。我只能远远地注视着他,默默地感受每次与他擦肩而过的幸福。连擦肩而过也成了一种幸福,我是不是无药可救了?只有我自己知道,在爱情面前,我的傲气,豪气,才气,被自己内敛。在爱情面前,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俘虏。
文章在报上发表了,我用的是真名。凌晨的3点钟,他在我宿舍楼下打电话给我,让我下去陪他聊天。你是不是喝酒了,我说。我终究没有下去,尽管这是我期待已久的结果。这该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吧。男孩在报纸上看到女孩的文字后来找女孩,女孩因此拥有了甜蜜的梦寐以求的爱情。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太没有自我。在他面前我已木讷如石人,放弃所有自信与尊严。没有我如此坦白的表白,他会注意到我吗?我不要这份施舍般的爱。许多个夜晚,我把自己关在房里,一遍一遍地听《望乡》。每当过场的音乐声响起时,我的心就止不住哀伤。不为那词,不为那曲,只因为他喜欢这首歌,而且唱得极好。
晚间谈话节目的主持人在电话里声嘶力竭地劝女孩子们:不要上男人们的当,不要被他们的甜言蜜语所伤。可是,女孩们就是这样,因了他的谎言,因了他的“风中承诺”才觉得爱情的甜美。爱情中的女人,有几个能如此理智?
男孩提出分手,女孩泪如雨下。跪下求他:不要离开。香港翡翠台播出的生活剧里,女主角对深爱自己的男人讲述另外一个男人,声泪俱下:我可以不要面子,不要自尊,我只要他。是不是爱一个人爱到了极点,就不应该再有所谓的尊严?有一首现代的流行歌曲:……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没有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女人爱到如此地步,爱到如此卑微,有什么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