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爱上了阿强,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飞机从头顶飞过,流星也划破那夜空。
虽然说,啊哈,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爱情,确实让生活,更加美丽。”——五条人《阿珍爱上了阿强》
九点一刻,我靠坐在十楼的窗台上,俯视着忙碌的众生。目力所及之处,是另一座被由路灯,车灯,霓虹灯们组成的蛛网所尘封的城市。我离家已经不算远了,已然到了C市,邻省的省会。看着地上的车水马龙,一瞬间居然有些许的恍惚,熟悉的喧闹嘈杂,仿佛我已经回到故乡,随即一股沉重的窒息感攥紧了我的气管,眩晕迫使我不得不大口大口深呼吸,低下头揉了揉太阳穴。再次抬头,眼前已经不再是都市夜景,从窗户上闪进我眼中的是我背后这一居室的倒影。
这是一间略显拥挤的居所,昏暗的灯光用尽自己的全力,企图尽可能多地铺满这狭小房间的各个角落。门口鞋柜上散落着几双高跟鞋和女士皮鞋,厕所门口脏衣收纳篮堆满了待洗的衣服。电视机很小,但考虑到屋子的话也算比较匹配。电视机旁的落地镜显得异常干净明亮,不知它每日要印下多少个倩影,才能把它滋润得如此圣洁,让人产生想走进去取而代之的冲动。墙上零零散散贴了几张罗小黑的贴纸和画报,也算是这房子里唯一一处能体现屋主人个性的地方了。床下两只粉色拖鞋各自随性地趴在地板革上,不约而同地指着床上正在酣然入梦的女主人。
当然,我不是什么溜门撬锁的犯罪分子,也不是什么跟踪狂偷窥狂,我是堂堂正正地,被女主人带进来的。她叫鸯,和我同龄,27岁,不过看起来要比我小一些。我转过身背靠着窗台,细细欣赏鸯的睡姿。她背对着我,被子夹在腿中间,对我展示着优美的腿部线条和蒜瓣一样迷人的臀部。上身裹着被子,不过依然能隐约看到酮体的曲线。小小的耳朵从短发中钻出,上面点缀着一颗闪闪的耳钉,配合那昏暗的光影,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暧昧,那画面好似马奈笔下的女人肖像画。如弗洛伊德所说,人的性本能当作一切本能中最基本的东西。此刻我真的很想立刻把她叫醒,再一次和她共赴巫山。但随即理智控制了我,令我不忍破坏她的美梦,不忍破坏这绝美的构图,理智苛责我,令我就此打住。
我和鸯结识于今天。今天上午我刚刚抵达C市,从黄sir所在的那个小县城出来已经有几天了,途中也没遇到几个有趣的人。原计划我是不想在这座大都市停留的,没有晚上在此留宿的打算。但是我仔细研究地图以后,发现没有其他可以落脚的地方是可以在天黑之前到达的,因此我临时改了一下行程计划,且在这C市逗留一天也未尝不可,而且大城市对于我来说,也已阔别许久,可这短暂的兴奋与期待随即便被大城市的土特产冲散了,我驱车刚刚驶进市区便遭遇了塞车。这个年头,买辆汽车可远远比买一个房子要轻松不知道多少。况且背债咬牙买房子的人张袂成阴,那些人也不在乎背上再多一个车贷,因此,人人有车的时代已然降临,可惜马路毕竟就那么宽,车行在路上,也不见得比自行车快多少。我叼着烟,把着方向盘,看着旁边一辆又一辆的两个轮子的超过我这四个轮子,心里面骂着娘。
远远的望见了一个家乐福,我心想车上备的干粮和瓶装水也消耗的差不多了,便决定逛一逛这大超市采购点东西,顺便解决一下午饭。我绕着家乐福开了两圈,硬是没找到车位,没办法,就只好把车停在不远处的一个老式开放小区里,下车徒步走到商场。
也许是周末的缘故,超市里熙熙攘攘,我皱着眉穿梭在人群中,游荡在噪音里。我一向讨厌噪音,便胡乱捡了几样东西,寻找收银台,企图早点解脱。
我就是在这儿遇见鸯的。我和她错肩而过时,感受到的一种戴望舒式的,丁香一样的芬芳。这么说可能略显俗气,但那个味道绝不属于任何化妆品或者劣质香水,而是来自记忆的最深处,来自任何鸟儿都飞不到的远方,来自任何鱼儿都触不到的海底。我倏然回首,鼻子抓紧这味道的尾巴,追寻这味道的来源。
她上身穿着一件短款毛衣,下身一条紧身牛仔裤,勾勒出我极其欣赏的曲线,褐色的短发,和不落俗套的五官十分相称。我喜欢那双笑眯眯的眼睛,与匀称的鼻子和微翘的嘴巴搭配起来,特别有浮世绘中美人的韵味。我不自觉地跟着她,微微保持着合适的距离,注视着她晃动的腰肢,窥视着她寻找商品时微蹙的眉头,扫视着她购物车里的商品,幻想着她的日常生活:饭后刷碗,睡前喝上一袋酸奶,工作闲暇时泡上一袋红茶,用纸巾擦拭嘴唇,在上面留下红色唇印……仿佛此刻,我不是一个卑微的路人,而是她多年的老友,不,是随时随地伴随她的影子,我见过她每一次微笑,每一次落泪,知道她最爱的歌手,听过她的鼾声。我不自觉地跟着她,她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身上的每一滴血液,每滴血液里的每个血红蛋白。她越是吸引我,就显得她越明亮,她越是吸引我,就显得我越暗淡;她越是吸引我,就显得她越美丽,她越是吸引我,就显得我越猥琐。
我跟着她一直来到了收银台,我排在她后面,久违的心跳声传入我的耳朵。我实在是无法把她,简单粗暴地和平时偶遇的那些转身就忘的美人相提并论。我知道,她的味道,她的身影,她的容貌,她的表情,将长时间存在于我脑子里。我的心在作斗争,我从来不会搭讪,亦不知无意拒绝过多少隐形搭讪。真想知道除了搭讪还有什么别的什么办法能让两个陌生人变得熟络。等我收完银的时候,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快步追上她,平复了一下呼吸和即将跳出的心脏:
“你好,我想我必须认识你一下。”
我和鸯一起走出了家乐福的大门,事情比我想的顺利,鸯被我土匪式的搭讪弄愣了一下,但所幸没有被我吓跑。看她买的东西多,我提出要开车送她一程。见她半天没吱声,我才恍然明白这是多么唐突的建议,连忙向她解释说我不是坏人,并提议说走到我车那的时候可以给我的车拍张照,发给家里以确保安全。鸯依旧木然地看了我半天,才嘴角微微上扬,说出了个「好」字。紧接着我们就有一搭没一搭地一边尬聊,一边往我停车的那个小区走去。
地面湿漉漉的,估计是刚刚在超市的时候外面下了一场急匆匆的秋雨。雨后的空气很清新,恰到好处的空气湿度滋润着每一个毛孔,愉悦感油然而起。然而我却没有兴致来一个畅快淋漓的深呼吸,我才明白,和不熟悉的人相处的滋味就像重感冒,但我此时却逼迫着自己把这个高烧给发下去。这没有镜子,但我知道我的脸是红的,我离她将近一米,可那股芳香依然足以把它的爪子伸过来,挠着我的心房。我走在鸯左侧,盯着自己交替前进的两只运动鞋的鞋带,不时鼓足勇气假装回头观望后面并不存在的自行车,目的是在转回头的时候目光能在鸯脸上停留0.5秒。我说过,我就是那类被称为聊天终结者的人,我并不擅长和不熟悉的人交流,虽然也陆陆续续交过几个女友,但那些经历也没能让我提升什么撩妹技巧,在「了解女生心思」这门课上我一直不及格。所幸后来鸯并没有像我一样寡言少语,否则我们就真的会一直冷场下去。鸯是C市本地人,这点显然帮助了我,我问了问有关C市的种种无聊问题,譬如景点,气候,啤酒等等,鸯对我一一解答。和每个热爱家乡的人一样,鸯提到这些话题就显得有点滔滔不绝,我也因此放松了一些,认真地听着她的讲解,时不时再接几句俏皮话,竟然也有几次可以逗得鸯哈哈大笑,我盯着她笑成两轮新月的双眼,跟着她一起喜笑颜开。旁人如果从远处看,我们貌似是对正在发展中的有说有笑的情侣,若是听到我们的对话,怕是又要觉得是一个导游和一个游客。不过呢,我很喜欢听她讲话。
渐渐地,我俩的间距从以分米为单位升级到了以厘米为单位。我的言行举止也自然了许多。再过一个路口就到了我停车的位置了,此刻我只恨自己当初没有把车停得再远一些,我真希望我和鸯并肩走在莫比乌斯环上,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永无尽头。红灯亮起,我们并肩在路口等待。
“喂,我说,你像这样搭讪过多少女孩啊?”
“我就那么像个登徒子吗?哈哈。”
“嘿,说真的,不开玩笑。”
“主动搭讪这是第一次,在这之前嘛,大学时有一次做游戏输了,被迫去要一个女孩的电话,不过这应该不能算吧?况且要完我也从没打过,那种情况下人家也未必给真的号码。”
“嘿嘿,我猜,那次你也是直不楞登地就过去,非常直接地管人家要的吧?”
“你咋知道的啊,哈哈。那次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十几个男生海边烧烤,那次喝了好多酒啊,我也忘了具体做啥游戏我输了,当时不远处有个独自在沙滩散步的女孩,他们让我去要那个女孩的电话。要是平时我绝对是不敢的,但那天我醉的很厉害,于是就晃晃悠悠,光着膀子(那天喝到后来我们都是赤膊的)走到那姑娘面前了。”
“我滴天啊,那姑娘没被吓跑真是胆子大,嘿,我说,你后来就……哎,哎?那是什么?!”
说到这,鸯突然不再继续话题,指着从路边窜到路中央的一道黑影惊呼了起来。我的思绪也猛地从她甜美的话语中落回了现实,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黑色的小猫,长得很小只,要么未成年,要么太瘦,亦或两者皆有之。我刚想说别怕,只是只流浪猫。可话还没说出口,我的身体就先一步行动,快步跑向了马路中。因为那只猫,那只小黑猫,钻到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面包车的车轮上,而红灯马上就要变绿……
我一向喜欢猫,那些迂腐的人总说什么,猫是奸臣,狗是忠臣。呵,对此我只有「狗屁」二字可说。固然狗很听话,训练得当的话可以做很多高难度的工作以便为人所用,但我着实不喜欢它们谄媚的个性,或者说,我厌恶一切谄媚。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献媚与奉承,大学生要奉承学生会干部,下级逢迎上级,制度献媚资本与体制,连主流媒体也无一不在套弄着大众的阳具,让其麻痹,欢愉,忘记铁打的社会准则所带给他的伤害。反观猫咪,倒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生物,亦像是个流浪艺人,自我,真实,玩世不恭,随心所欲。我想,不论人还是动物,之所以高贵,一定是因为他可以正视自己的内心,而不是依附于什么狗屁规则。要写完我救猫的动机,恐怕得是下一个己亥年了。总之,看它有危险,便本能地飞奔过去救它。
我到得还算及时,赶在了面包车启动之前挡在了车前面,再晚三秒红灯就变绿,一条生灵怕是要葬身车轮之下了,所幸,我没有来晚。鸯随后也跑了过来,此时路上响起了此起彼伏的不耐烦的鸣笛声,我也顾不上那么多,让鸯去给面包车司机解释一下情况,自己蹲下身,在前车轮与车身的间隙处搜索那猫的身影。它也许是被马路上刺耳的鸣笛声吓到了,缩在深处许久不肯出来,我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此时我才看清这是只黑白相间的小奶猫,看样子绝对不会超过三个月大,不像是家猫走失的,应该是由一对流浪猫在哪个草堆里苟合而生的。估计是流浪的时间太短,还没有掌握在这座钢铁森林里的生存技能,所以才钻进了一个它自以为安全,实则危险万分的场所。
安抚完司机的鸯凑了过来,看清了这只誓死坚守着死亡车轮的小蠢猫,皱紧了眉头,“怎么办啊,它太深了够不到它,它自己又不出来,该怎么办啊?”
“没事,这样,你配合我一下,你去车轮后面,扔石头也好吓唬它也好,想办法把它往前赶,我在前面抓住它。”
“行,咱们试试。”鸯起身去落实我的安排,我偷瞄了一眼她的臀部。
计划很成功,鸯扔石子,猫便躲,不一会它就到达了我胳膊能够得到的位置,我看准时机一把抓住它,把它放进怀里,和鸯一齐迅速撤离了已经堵了很长车龙的马路。
或许是我从没养过猫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野猫不亲人,我抱着它的时候它一直在挣脱并且发出刺耳的叫声,以至于我带着他刚从机动车道跑到人行道的时候,就第一时间放下了它。它落了地就好像回到了家一样,赶走了慌张,泰然自若地开始舔毛。我看着这一幕一股成就感油然而起,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这时鸯突然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好事吓得一惊。
“嘿,我说,你受伤了,手上好多血。”
我一看,还真是,疼痛感也随之而来,可能是刚刚抱猫那一路被它蹬踏抓挠受的伤,血珠不断从手掌和虎口中渗出来。
“没事没事,我先去给这小猫买点吃的吧。”
说来也巧,话音刚落,这小黑猫一个转身跳进了旁边的草丛中,我们只看到一道黑影一闪而过,消失在了草丛里,正如它出现时的那样。
我擦了擦手上的血,“小白眼狼,救你一命,连个萌都不卖就跑了,没良心。”
鸯再次抓起了我的手,声音里透着关心,“你先别说它了,我带你去打狂犬疫苗吧。”
疫苗?我心里暗笑道,我这样的人不该浪费那一针疫苗。想着想着,刚刚处在青云之间的心仿佛又堕入了无间地狱,鬼卒吊起它,用皮鞭蘸着悲哀,狠狠地抽打过去。那一刻我好想对她一吐为快。但最终说出口的是,我不要紧,皮外伤,擦点东西就好了。
“喂,那怎么行,我跟你说,刚才的小猫一看就是流浪猫,不可能接种过疫苗,我是护士,你听我的,狂犬病这东西一旦发病,致死率可是百分之百。而且这病还有潜伏期,咱们还是打一针吧,小心驶得万年船。”
我看着鸯急切的脸庞,一股暖意包裹了我,可真是个好姑娘啊,但我也是真心不太想打那个疫苗,便搪塞她说,上个月我在工地被一条狗咬了,然后就注射了狂犬疫苗,这次就不用再打了。
“哦,这样啊。那还好,狂犬疫苗的有效期是六个月,你上个月打过,那样就没问题了。”
我暗自庆幸,幸亏我说的是一个月以前,而不是半年以前。医务工作者真是不好糊弄啊。不过我心里还是热乎乎的,不矫情地说,我已经许久没被人关心过了,常年跑工地的日子,和一群各有各的糙法的糙老爷们打交道,跟一辆辆冰冷的工程机械过日子,吃着大米水饭,看着各种急头白脸,工作就是这么个状态,至于家人,呵呵,以后再讲吧。我得感谢自己今天停留在C市,让我汲取了小小的一点温暖。那些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组成家庭,并携手度过一生的那些人,何其令人羡慕啊。
街边药店买了点创可贴,鸯帮我贴上。以后我们上了车,我启动了这辆半死不活的马自达6,副驾驶的鸯提出要带我回家消消毒,这自然再好不过。我随手抽出一张老鹰乐队的CD,这是我从工地带出来的为数不多的个人物品中的一件。我要是没记错的话第一首歌就是《加州旅馆》,嗯,没错,此时一段迷离的吉他solo从音响里穿出……
将近十点,我将目光从熟睡的鸯身上重新聚焦到窗外的夜景。立交桥上一个个哨兵似的路灯发出昏黄的灯光,令迷茫的旅人愈发找不到方向。月光似乎也无法穿透层层雾霾,便只好把这尘世留给这些人形恶魔。好不真实的场景,我不禁感叹到。下意识地举起右手,手上缠着工整的纱布,接头处被鸯顽皮地打了个蝴蝶结,我不禁笑了一下,怎么会有如此邋遢却又手艺精湛的护士。鸯在C市的一个区医院做护士,不过她在此之前在另一家医院工作。不,准确地说之前是在一家精神病院工作。那种地方,不能算寻常的地方。不寻常的地方,难免就会发生点不寻常的事。我拉过椅子,在鸯的餐桌旁坐下,点燃了一支烟,仔细回忆了一下晚上鸯讲给我的那件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