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打开微信,竟然看到了班长的好友申请。毕业以后,一直处于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这个突然的邀约让我的心瞬间凌乱。添加成功才赫然发现,不知道哪位大侠建立了班级微信群,我只是顺带被拉进来而已。
小小的有点失望,但随即便坦然。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何必。
刚毕业那会儿,QQ群里天天都有人在里面骚情。对新工作的抱怨,对新生活的迷茫,对新地方的不适,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形势一片大好。
慢慢的,就沉寂下来了。好一阵子,才有人冒个泡,回应的人稀稀拉拉,甚为惨淡。再然后,就彻底没有声响了。我甚至已经慢慢淡忘自己曾属于法学0602这个组织。
我是对新玩意儿不感冒的那种人,使用微信前后不到半年。朋友圈里的头像,两双手的指头就够用了。所以,我一般是带着兴奋和惊讶的心情点开消息栏的那个红点,而多数时候还是腾讯的推送新闻。可这个下午,我的手机几乎快被刷屏了。
我亲爱的同学们,像久别重逢的老友在群里开始了集体怀旧,竟还起了个时髦而拉风的名字——匆匆那年。他们发送信息的速度要以微秒计算才可以,一条消息还没阅读完,弹出的已经满屏了。滴滴的提示音,扰乱了办公室午后的宁静。我不得已把手机调成了静音。
江南同学大概不胜其扰,霸气地毅然退出了聊天群,我签到之后便选择冷眼旁观。读书时候,虽然与院花同居,无奈本人土肥圆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也没沾上什么光,倒是没少帮她收情书和礼物。
毕业四年,我早已进化为那种被人记不住名字的同学甲,而先前一起吃饭上自习的伙伴们,也是零落得不堪回首。所以,即便此刻朋友圈里如胶似漆,热火朝天,我也只能作为充数的那一个而“被存在”着。
作为一个颇有自知自明的土肥圆,我自认为还是随和而平易的。但不知为何,却很难和别人关系再好点。吃散伙饭的时候,在跟一个不太相熟的同学碰杯时,他说,希望你以后在工作中不要这么高冷。
泣!
天地良心,我只是个无趣的人而已,我只是喜欢一个人穿越半条街到另外一个校区上自习而已,我只是在别人热衷于当麦霸的时候悄悄退到一旁玩手机而已。虽然我很乐在其中而且一点也不介意一个人做所有的事情,但在别人看来,也许我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离群索居。
掐指一算,大学四年我统共做过两次出格的事情。但在这个遗忘比记忆快得多的年月,除了当事人,谁也不会费劲去捡那些陈芝麻烂谷子。
第一次是大二放寒假之前,全班同学去KTV唱歌。五音不全的我,鬼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竟然拿过话筒唱了苏永康的那首《爱一个人好难》。当然是唱给暗恋的某某人的。了解内情的几个人在下面夸张地吹口哨、做手势。我窘得几乎连调子都跟不上,但所有人还是带着宽容而善意的微笑给我鼓掌。
后来,那首歌作为我的成名曲在班里盛行了一段时间,关于我暗恋谁的猜测也一度成为课间饭后的谈资。我以为自己会扬名江湖,但没过多久我就又变回了默默无闻的同学乙。
第二次忘记是什么时候了,大概是圣诞,也可能是元旦,反正就是普天同庆的那种日子,我们用班费在北区的智林餐厅开荤。我坐在角落里,边吃东坡肘子边喝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最后就瘫在椅子上起不来了。
那时候的我,保守估计也得一百三十多斤吧。事后据目击者讲,是班里的山东莽汉刘同学以及团支书、生活委员,反正一群男生轮流着把我半拖半拽地运回了宿舍。扔到床上之后我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发现鞋子还在被窝里。
清醒之后,我对自己的糗事矢口否认。其实,我模模糊糊地是有一点记忆的,可为了保全名节,无论谁问起来,都坚决地把耍流氓进行到底:我喝醉了。是这样吗?不记得了呀。
这两件石破天惊的大事,对于别人来说,可能连时光里的微沫都算不上。但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那是如白开水一样乏味的大学生活里,我唯一能够在回忆录里书写的一两笔。
微信群里火热的局面有增无减,不知道哪个达人从坟墓里扒出来了那时候的照片。一张一张,青涩,却动人。女神还是一如既往地美着,夸张的微信点赞表情一如当年她们经过男生宿舍时,少年们羞涩的讨好和张扬的笑脸。
可怜当了四年绿叶的普通姑娘们,此刻依然没有翻身做主人,还是只有被黑的份儿。我竟然也榜上有名,不知道被哪个小兔崽子传了一张在宿舍的照片。幸好啊,不是什么披头散发、露点露背的艳照。另外一些人就没那么好命了,脸上涂着蛋糕的,穿着热裤的,奔跑着被风扬起秀发的——各种囧态,各种回忆,各种美好。
我刷着微信,忽然有种被岁月温柔相待的感觉。
真想回头,再去看一遍《我的少女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