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李根勇
自2010年7月,我被嘉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嘉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以来,先后参与刑事、民事、行政、少儿等各类案件1600多件,凭着对陪审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成为陪审界、同仁、同事、当事人公认的陪审楷模,形成了自已的陪审风格,感染和影响着周围很多人,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人民陪审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现分享给大家,以资共勉。
一、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对章节做好笔记,几年下来,笔记记录16大本,100多万字读书心得,对典型案例分门别类,便于参考和利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领,永不停步。主动向有经验的同志们学习,取长补短,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共同提高;注重新闻媒体、法制栏目、典型案例的学习与研判,接通“法制在线”,浏览“法制专题”,关注“今日说法”,走进“法律讲堂”,现身“庭审现场”,倾听“星夜拍案”,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也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得到法庭的认同。
二、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都做到了尽量提前1小时赶到法庭,翻阅案件、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找出原告、被告双方矛盾的焦点和重点,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时,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敢于发表意见。通过参与调解,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积极支持调解,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干戈为玉帛。
如李某某诉闫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告在行车途中因超车,双方发生争吵,而后互殴。致原告李某右手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请赔偿15万余元。双方矛盾非常大,在庭审中也非常激动,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在调解阶段,我利用对双方都比较熟悉,都比较信任的优势,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在教育被告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的同时,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具体情况做出一定的让步,在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依靠多年来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陪审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为实现我国和谐社会,法制国家的理想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三、开拓创新,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
为了让司法更阳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围绕法院工作的重心和审判庭的工作特点,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创新,努力探索司法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集思广益、与时俱进,为司法工作出力献策,增光添彩。如:针对民一庭立案量较大,案多人少,年审案件近3000件的特点。过去,立案庭往往提前一个月的时间,通知陪审员届时参加陪审,陪审员很难预料庭审的当天是否能按时出庭。积极建议庭长把《开庭排期》按两周一排,安排开庭的陪审人员,由陪审员提前确认,便于掌控时间。如果不能按时参加陪审,责承陪审员提前一天与承办法官联系,或者与其他陪审员联系代替,大大提高了陪审员参审的效率,从未发生耽误开庭的现象。又如:针对行政庭根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要求,指定嘉祥县人民法院负责金乡、梁山、汶上、嘉祥四县行政案件审判管辖权的特点,利用自身对行政工作案件比较熟悉的特点,建议行政庭长和全体主审法官,对每一件案件都提前做好预案,备好功课,找出案件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必要时亲临涉案现场进一步完善证据,使民告官这一诉讼难题,在嘉祥县人民法院较好的得到了解决。
四、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努力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用党员干部廉政条例约束自己,清政廉洁,公正执法,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决不让执法者的良好形象蒙上点滴灰尘,决不让肩上的天平发生丝毫倾斜。同时,妥善处理好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妥善处理好陪审员与各位法官的关系,团结协作,同心同德,共创辉煌。严格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努力实现知法、守法、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想民、帮民、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为民口舌披肝胆,服务百姓任怨劳;秉正匡时做砥柱,自强不息静波涛。人民陪审员既是广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代表者,又是司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忠实执行者,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听从召唤,服从法院领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把监督作为督促自己不断进取的途径,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时刻牢记人民陪审员的身份,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高尚的品德、人生的责任、社会的良知、健康的生活。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里,都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警醒告诫自已:正确行使审判权,担当起社会责任,肩负起百姓重托,履行好宣誓诺言,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陪审员的聪明睿智,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确保了案件审判质量。
六、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意识
在自己亲身参与陪审工作中,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接受法律的熏陶。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给群众介绍法院和法官的情况更能使人信服,积极展现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司法的社会公信力。2011年元月发起成立了《李氏家族孝德基金会》,制定了章程和《李氏家族理事会行为基本规范》先后成功参与调解家族矛盾,宅基纠纷,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类案件230余件,为构建和谐家族,和谐社会打造嘉祥孝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作为一名陪审员,始终保持了一名陪审员的高风亮节,时刻以陪审员,“要起表率作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根据庭审的实际和条件,围绕庭审工作的重点和焦点展开工作,“看到当事人微笑着走出法庭的时候,是自己最愉快的时刻。当原被告当事人定纷止争,由衷地说一声谢谢时,这是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最好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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