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杭州小丽继承案出现的时候,媒体惊呼“独生子女难以全额继承父母遗产”,原因在哪?
→白发人送黑发人导致的遗产逆流。
其实不仅独生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的财富逆流,更会导致遗产分割蔓延到旁系血亲。
这起案件长达16年、涉及30余位继承人,其中一位继承人的份额是1/768。
听起来就颇有看点,为何会如此多的继承人卷入?本案犯了什么继承大忌?南有小丽,北有贾伯明。
本文精析这起继承案,为你法商破解继承难
1、法商故事:一套房产和它的30位继承人
贾伯明夫妇2001年购买了一套房产,第二年贾伯明就因病去世。他的母亲早在30年前就去世,而他的父亲贾振兴当时还在世,所以和杭州小丽案件一样,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贾伯明有4个子女,但是在他去世后,大家一直没有处理房子的继承事宜。直到2006年,贾伯明的父亲贾振兴也去世了,贾振兴有8个子女。父亲去世加上房子面临拆迁,一场争产纠纷便拉开了序幕。
上到贾伯明的父亲,下到贾伯明妹妹的孙子女,都是这套房产的继承人。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除了贾伯明的一个侄女外,其他继承人都同意将自己的继承份额赠与贾伯明的妻子。所以,这套房产最终的结果是,贾伯明的妻子继承767/768,贾伯明的侄女继承1/768。
2、法商解答:法定继承的份额计算
贾伯明去世引发继承,他的继承人应该只有配偶、父母和子女,为什么最后兄弟姐妹、以及妹妹的孙子女都进入继承案件呢?
首先,贾伯明的继承案中,由于事先没有订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房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贾伯明去世后,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亲、妻子和四个子女。由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1/2是贾伯明的遗产,第一顺位的六位继承人每人继承1/12。
贾伯明父亲贾振兴继承房产后死亡,是房产继承人扩散的关键。
贾振兴1/12的房产份额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因配偶、父母都已不在,因此继承人就是他的8个子女,每人继承房产份额的1/96。而先于贾振兴死亡的贾伯明,可以继承的1/96则由他的4个子女代位继承。
在贾振兴去世后,子女贾红冬、贾季明以及贾红冬的儿子去世,他们在房产中的份额又分别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其实是因房子引发的5起继承案件的叠加。
在这起案件中,最后只有贾季明的长女不同意调解,其他人都愿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贾伯明的配偶,那么贾季明长女的份额是如何得来的呢?
贾季明继承了房产的1/96,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贾季明去世时,属于他遗产的部分是1/96的一半,也就是1/192,而这1/192由贾季明的妻子和三名子女平均分配,所以他的长女可以继承的份额就是1/768。
这么复杂的数字,数学不太好的人,分分钟就会算错。
3、法商智慧:大家族,更需财产的定向传承
本案和杭州小丽案一样,都是由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导致的资产逆流,再加上没有及时处理遗产导致多起继承,最后继承人人数众多,难以解决。
“牵扯到四代人,30多位继承人,年龄从80多岁到未成年人,跨越了近70年,而且散居在各地,法官必须找到每个当事人一一询问,作书面笔录,工作量巨大。”主审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确,无论公证还是诉讼,此类案件难度都很大。
80、9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但是他们的父辈祖辈通常兄弟姐妹较多。如今逼生的呼声如此之高,以后独生子女家庭的结构早晚要被打破。为了防止本案这样的情况发生,要做好什么传承准备呢?
▌首先,提前订立遗嘱,安排好房产、股权等重要资产的定向传承。
建议排除父母对这部分资产的继承权,如贾伯明通过遗嘱明确房产由子女继承,即便父母晚于他死亡也不会产生遗产逆流,也就不会有贾伯明兄弟姐妹进入继承程序中。
▌其次,父母放弃继承权,由配偶、子女给父母财产补偿款。
贾伯明去世后,他的继承人应尽早办理继承析产,贾伯明父亲放弃继承权就可避免父亲进入房产中,当然可通过给补偿款的方式实现利益平衡。
▌最后,发生继承后尽早办理继承手续,防止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再继承。
多个继承人死亡导致围绕房产的继承案件叠加,处理难度自然大。无论是多人同时到场还是多人达成调解,都是很困难的。发生死亡后,尽早办理析产手续,一事一议,让继承简单化。
独生也好,二胎三胎也罢,家人的死亡顺序会在法律规定的逻辑之下织就一张家族继承的大网。谁都在网中,无从逃脱。让这张网织成你想要的样子,需要两根精细的银针,一曰提前的遗嘱安排,二曰及时的放弃继承。
而提前的时间把握,则是一切成败的关键。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