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男,爸妈没经我同意,就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我是男生,也没经爸妈同意就喜欢上了男生。这是上帝一手安排的,并且上帝还把他,一个留着长发的飘逸的少年,也给了我。我们两个人的爱情,对我来说算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因为我爱他,他也爱我,而在这之前,我只是一味地对别的帅哥单相思。
可有的故事,还没好好开始,却要残忍的结束了。上帝不仅仅因喜欢用苹果而把乔帮主带走,还因为喜欢看悲惨的爱情故事,就安排我俩在不恰当的时间遇到。
今年六月份,我毕业离校,而他却大一还没有结束。我走的那天,我俩一起去餐厅吃饭,他帮我打菜,我帮他打粥。开始时,谁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咀嚼嘴里的食物。过了会,我故意保持语速平缓,神情镇定地说:“当我不在的时候,你一个人也要按时吃饭啊,尤其是早饭。还有,去自习室路上,一定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小心撞上帅哥啊。”他听后却低下了头,筷子在嘴角停留,迟迟未动。好半天,他深埋的的头微微点了点,却不见抬起,只见泪水犹如断线的珍珠从他的眉宇间滚落,啪嗒啪嗒打到盛饭菜的铁盘上。我没有坐过去安慰他,而是继续干嚼着馒头,可怎么也咽不下去。
一顿饭下来,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要的四个馒头,还有两个待在盘子里安静地看着我俩。而我,很是不想结束这顿饭,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是我俩在一起吃的这辈子的最后一顿了。不过,还是他先开口了,走吧,要不然赶不上火车了。他眼圈儿红红的说。
他一只手帮我拉着行李箱,背后还背着他送我的背包,虽然我比他大三级,但他却经常照顾我,平时还帮我把水打好,放到我的宿舍楼下。出了餐厅,外面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路边浓郁的灌木林被刺眼的阳光蒸成了一大片绿烟。从餐厅到校门口的路,平时会觉得好长,可这次却一会儿就到了。
公交站牌就在我们校门口,我故意错过一辆,想再争取些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我盯着他的脸,他盯着公交车驶来的方向,故意避开我的眼神。要不是人多,我真想亲他一下。不过开往火车站方向的公交车到底还是来了,这次逃不掉了,只好上车。在我转身的那一瞬间,泪水忍不住了,泪眼隔着脏兮兮的车窗,我看他没有挥手,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了一个黑点,接着车一转弯,不见了。他曾经说过,要把我开开心心地送走,并让我了无遗憾。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
我和他是在今年四月份从一款同志社交软件上认识的。至今我仍清楚的记得,当时他在三楼,我在二楼,如果他坐穿楼底,正好能砸到我的头上,我俩直线距离还不到5米。当他说想下来见我的时候,我有些激动,等他真的坐在我旁边的座位时,我的心咚咚咚跳个不停,觉得眼前书本上的字迹变得模糊,开始飘了起来。
我的头向他的位置偏了三十度,斜眼偷看,只见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竖领毛衣,下身着黑色韩版休闲裤,裤脚挽起三寸多,露出纤细的脚踝,脚上蹬着一双蓝色纽拜伦休闲鞋,鞋带没有系着,直接塞到了鞋子里。再仔细瞅他的模样,着实惊了我一下,头发乌黑,被日光灯照得发亮,眼睫毛长长的,像两把刷子似的。他把头转过来,冲我微微一笑,一双黑亮眸子像片汪洋,深不见底,通天的鼻子,似一根剥了皮的山东大葱白。肉嘟嘟的嘴巴,如同刚成熟的樱桃挂在鼻子下面,那么的惹人喜欢。说实话,第一眼见到他,我就爱上了他,所谓一见钟情说的就是这样吧。
当天晚上,我们聊了好多。我先向他道歉,因为我在聊天软件上骗他说,我大二。当他得知我其实是大四时,脸上并没有露出生气的样子,反而开口叫我哥。我们都喜欢读书,都喜欢红楼梦,尤其是第九回。都喜欢写诗,第二天我们一起吃饭时,他竟然送了我一首诗——《在春天遇到你》,他在诗里写到:我们都应庆幸,在这个春天遇到彼此;我们都应幸福,取走了属于各自的心。的确,我的心被他取走了,现在还没有还我。
从那以后,我每天早上都会叫他起床,然后一起去吃早饭,中午晚上也一起去吃,下了晚自习后会一起去散步,我俩经常会坐在操场的观众台上到很晚很晚。记得有一次天下小雨,四月的天乍暖还寒,我们依偎在一起,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这让他看起来更加性感。我说,你看后边有什么,他一转头,我立马把嘴唇凑到他的脸蛋上,啵儿了一下,亲了个措手不及。他却趁势抱着我的腰说,我知道这是你的小把戏,然后立马上来吻我的唇,他的嘴里是那么的暖,那么的甜。接着他把舌头伸到我的嘴里,我突然才意识到,原来接吻可以用舌头啊。接着他又吻我的喉结,吻我的整个颈部,吻地我直想笑。
雨下的有些大了,落到旁边的树林里,沙沙作响。整个操场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漆黑的夜晚像一块巨大的幕布,把我俩裹在里面。我们的衣服都有些湿了,屁股底下的石阶更是凉凉的,但我们谁也不想停下来,最后,我真怕他着凉感冒,便牵起他的手离开操场,浑身湿漉漉的回到了宿舍。第二天我起床刷牙,舍友眼很尖,瞅着我的脖子,笑个不停,“我勒个去,都被种草莓啦啊?!”招引地全宿舍的都盯着我的脖子瞅。我自己也照了一下镜子,呵,好大的一颗。虽脸上火辣,心里却开心地不得了,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种草莓。
那天他看到我的草莓时,也害羞的笑了,说其实不是故意的,我说,没关系,我喜欢。饭后我们去爬了学校后面的双龙山,在半山腰上有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特平整,像是被刑天一斧头削的似的。那天爬山的就只有我俩,阳光也很温柔。我站在那块巨石的边缘,看着下面的悬崖,他突然从后面搂住我的腰,我便伸开双臂,学着《泰坦尼克号》里罗斯的姿势。山上风还是蛮大的,我迎着风倾倒过去,他在后面紧紧抱着我,如果撒了手,我肯定会滚下悬崖,摔个粉身碎骨。但他一直那么紧紧搂着我,搂着我,我多希望时间停滞啊。但还是我自个儿打破了这份寂静,转身顺势亲了他的嘴,他又借机展示了厉害的舌吻功夫,他的舌头在我的嘴里勇猛的搅动,搅得我内心汹涌澎湃。但这次我想给他种草莓,不知是不是方式不对,还是太心急了,总也不成功。
记得小的时候学朱自清的《匆匆》,里面说“太阳他有脚啊”,我一直没有发现太阳的脚长在哪里,但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终于发现了,太阳确实有脚,它的脚背着我们悄悄地轻轻地挪移,从我俩一起吃饭的桌子上掠过,从我俩牵手的指尖上滑走,从我俩接吻的舌尖上飞去。当我想让它停下脚步时,它根本不理睬,照样从容地在我的腰间溜走了,留下的只是长长的柳树的影子和天际将要消失的流溢的云。
时间那匆匆的脚步,他也觉察到了,只是从不谈论。我俩每天表面上都开开心心,但各自却又心惊胆战。时间这东西,真的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
越临近毕业,越是忐忐忑忑。为了缓解这种情绪,我提议去参观一下泉城之根——济南大屌楼,他很开心的答应了。
在路上,我问他,你知道这楼是怎么建造的吗?他摇头。我说,话说绿地中心总裁(泉城之根是人们对济南绿地中心的雅称)对济南市委书记说他要在济南建造第一高楼,书记听他口气不小,很生气地说,你建个屌啊。于是,泉城之根就巍然耸立在济南市中心了。他听后哈哈大笑,差点笑岔了气。之后他把这个笑话发了说说,点赞过百,很是得意。我们到泉城之根的时候,却发现普通百姓很难上去,所以便去了它的地下车库。车库里一个人都没有,此时我又起了坏意,趁他不备,一下子把他推到一个安全门边上,上来就想亲,刚碰到他的嘴唇,却听到了沙沙的脚步声,吓得我俩立马跑出来了,手还拉在一起。
回到学校的时候,天上已经有一个大大的月亮了。我指着那个月亮说,要吗?要就给你摘下来。他认真地说,算了吧,月亮就一个,我不能太自私。我扑哧一声笑了,他吐吐舌头,我真想让他把舌头吐在我嘴里。
可从那以后,我俩再也没有正儿八经地接过吻。因为,我快毕业那几天,他也不早起,不和我吃饭了,也不散步了,更甭说接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怕见我,因为每次见我,我都会劝他再找一个,他每次都很生气,所以干脆不见。
其实,对于我爱上他这件事,可能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但是青春的情情爱爱哪有完美无缺的呢?现在我俩分开快半年了,偶尔会聊一两句,我也没问他是不是还单身,因为如果他答是或者不是,我都不会很开心。看到他在空间里发状态,我虽然会第一时间收到,但我已不再第一时间点赞和评论,只是默默地看着。有时候想,就这样吧,这样也挺好。
其实,我趁他不留意的时候,在学校操场的看台,在新建的学校餐厅,在漆黑的图书馆的地下室,在高高耸立的泉城之根,在满是荷花的大明湖,在我俩幸福生活过的每一处地方,都埋了一件宝贵的东西。当我老了,浑身都是褶皱,又贫病交加的时候,我就可以回去把它们挖出来,煮一壶南山清酒,回忆那充满慰藉和热情年轻乐园。
其实,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但我不惋惜,不呼唤,更不啼哭。因为,一切都已逝去,我已不再是青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