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晚上八点的成都,天还没黑,还能看到夕阳余晖。
六天前,本在学校紧张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突接家里电话,弟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派出所批捕,目前关押在看守所,也许可以取保候审。于是,当天晚上,就订凌晨的机票,三点多到成都,早上八点去派出所,以亲属身份申请取保候审,结果被告知涉事人员众多,还没完全到案,也还没录完口供,不能取保。
接着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委托一个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如下:弟为成都A 商业地产销售公司区域总监,手下有30多个伙计,正在主推吾悦广场商铺销售,事发当天,其下两个员工因确定的客户被B房产销售公司抢走,发生口角,进而挨打,然后我弟带着10人左右去对方门店报复,动手了,在他们回来的路上,又被对方30多人围住殴打,进而报警,全被带入公安局录口供,包括我弟在内的11人被拘留,转移到了看守所。
目前来看,警方对此事定性为聚众斗殴,性质严重,一般判刑3年以下,但如果性质严重,或累犯、或持械的、或人数众多影响较大、或在公共场所堵塞交通要道,都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这后果太严重了。
这一切都是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冲动好斗引起的,应该负责。作为兄长,我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请律师,采取任何措施,将处罚降到最低,争取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或在法院审判阶段判一年以内,可以马上适用缓刑出狱。所以这几天一直在奔波的路上,累坏了。
人总要为自己的傻逼行为付出代价,不管主观有意或无意,无知而愚昧是注定无前途要吃大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