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写回忆录的经历就献给了我们的第一部小说合集一一《》
我现在在用手机写这篇回忆录,说实话,我现在气得想砸手机了,由于太久没码字我的输入法已经一点都不智能了,各种错字,各种皮…
好啦,吐槽完毕,言归正传,说起我们班这浓厚的创作氛围和对写作的极度热爱,是从初三上学期开始的。
在我之前,我们班也有同学私下在写小说,我也拜读过她们的作品,但是我们这些行为都是私下进行的,我们开始认为老师一定会说我们这种行为属于“不务正业”。结果老师居然大力支持我们这种行为,在曾经的我们看来,这简直像吃了墨西哥鸡肉卷的羊一样荒唐。
再然后,就是崔某宁同学(笔名Zmay,而且他自己都忘了为什么要起这个笔名)开始疯狂的喜爱欧亨利,不过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欧亨利真的很诱人。
这家伙写欧亨利其实也是机缘巧合,初三了,很多人都开始不写作业,包括这家伙,他自己写了第一篇小说,也就是《第一次盗窃的笨蛋》,当时语文课,他怕老师点到他念作文,连忙把这篇文章的题目改成了《误》,这时慕贺然同学说要帮他改一改这篇文章,他就毫无防备的把作文递给了慕贺然,没想到这个损友举手说:“老师,我觉得崔皓宁同学的这篇文章写的不错,我想念一念。”我永远都忘不了崔皓宁当时那个惊慌恐惧意外以及想抽死慕贺然的表情。
慕贺然念的时候还是按原题目念的,所以,我们这些尝试过欧亨利的人,其实都应该感谢慕贺然,没有他的坑朋友举动,也就没了后面的这一切。
我们这第一个作者的特色,就是他懒,比如某篇只有52个字的文章,我相信他审文的时候看到这一定会笑的,这是我们大二班作者之间特有的梗。因为他懒,懒得想新名字,所以他每篇文章的主人公都叫米尔克,第二主人公就叫王尔德,米尔克和王尔德渐渐的也成了一个梗。
这是我们的其中一个作者Zmay的故事,第二个我们来说说奈维·伊文·阿普德特的故事,也就是徐姓某男子,他的这个名字,是我们的第三个作者起的,是英文的音译,意思是从不日更。徐一峰同学是一个长篇小说的作者,他的小说《有生之年》受到了大量好评。只是更新到后来,他开始拖更了!!我相信Zmay看到这和我一样的气愤,他现在可能拍着桌子或者床大喊太可恶了,当他看到这时,他开始笑了,我相信我猜的对,这就是小说带给我们的默契。
接着说回奈维·伊文·阿普德特,也感谢他这种令人发指的行径,让我们以他为反面教材写了好几篇文章。
接着说第三个作者,是我们的数学课代表,哈哈哈,是不是特别有趣,一个穿格子衬衫戴眼镜的纯正工科男,跟我们一起写起了小说,别以为他是个很无聊很呆板的人,接触以后才知道他有多智障。
他是失败的作者,也是成功的作者,他是真·百折不挠·浴火重生,他经历的打击不比我少,我永远都忘不了的是《我超越,我美丽》,那是他一辈子都不想回忆起的事,天知道他写下“你今天很美丽”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想的,我相信大二班的所有同学看到这都和我现在一样已经笑到不能自己了,其实还有很多,但他从未放弃,后来他的《名气》等名作也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李旭泽不仅在讽刺小说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和崔皓宁一样踏上了欧亨利的套路。是的!套路啊!
最后,我来说说我自己吧,我觉得我应该算是我们四个里最野生的一个了,我是网络同人小说写手出身,我因为看到网上好多写的特别好的大大,所以也开始自己尝试着写,然后慢慢的真的爱上了写小说,就把它放到了生活中,这个好习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不过我现在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没时间再写了,到快中考的时候我们纷纷宣布停更,中考之后的那个假期我把自己在网上的那篇同人更完了,算上番外30章,几万字,我是除了奈维·伊文·阿普德特以外的另一个长篇写手。
其实在我最后写的时候我已经很累了,一天一篇的更新,一篇基本都在两三千字,我忘了是哪个网络小说家说的了,他说:“有很多坑(就是弃文,作者写到一半就不写了),其实不是作者没想好怎么写,而是他早就把后面的情节全都想好了,他自己在脑子里想完了,他就爽完了,然后就懒的动笔写了。”说的真的太有道理了,我中考之后写的那些,我一年前就全都想好了,我只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其实,也是给我的初中一个交代,因为我知道上了高中我可能真的就三年都不会再写了,高中真的很累,很忙,每天就是困,根本没有精力去写东西了,即使我再想动笔。文章完结了,心里突然空了一块,真的,实话,生活好像缺了点什么,不写东西了,大脑放松很多,但是,就是觉得每天少了很多乐趣,写作真的会让人上瘾的。
我曾经看过一个大大总结说:“所有写同人文写出优越感的都是脑子有病,所有粉丝看文,都是因为那个名字,如果你换掉名字,去写原创,看看还有多少人喜欢。”说的真的很有道理,所以我也从来没想过我的文章大家会喜欢,会希望我念我的作文。
我没有自己的风格,不像崔皓宁那样可以专注一种风格。但我也仍然热爱写作,就像热爱读书,我现在仍然会骄傲的和新的同学们说起我们初中的事情,我们的小说,我们的梗,我们的青春和我们的三年二班。
多年后,我再看到这些文章,也会怀念那些回不去的日子,有些昨天是今天渴望的明天,那些我们抱怨过的时光,都会成为我们的记忆,而这些文章就是青春的见证,是我们的勋章,这是我们将来无论走到哪都不会忘记的过往。
这篇回忆录我拖了很久的稿,身处24班的崔皓宁同学每天跨越整个教学楼来找5班的我催稿,不是我不想写,而是要写的太多,想说的太多,但又不知道要从哪说起,我们每个人谈到我们的小说都会眉飞色舞的像个神经病,看着彼此笑成傻子,我现在眼中已经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
我相信审稿和打字的同学看到这一定感同身受。
最后,我把我人生第一篇小说献给了初三二班的同学们,我把我人生中第一篇回忆录献给了这部小说合集,谨以此书纪念我们的青春。
生活充满怀念,我们终会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