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唯有运动和读书不可辜负。
理想的人生,应该是读书与运动之间的张弛有度。读书多了,内心充实、精神丰富,腹有诗书气自华。运动久了,强健身心、精力充沛,能够遇见全新的自己。
(一)运动的重要性
运动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说,就是,可以增强一个人的体质。它于我而言有更深层的意义。
早些年,为了生活,马不停蹄地奔走于繁忙的工作中。因此对于运动极少参与,连最基本的散步,亦吝惜着自己的时间。以为将所有的一切付诸于工作,便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其实不然。工作并不会因为你的全程付出,便回馈你多大的绩效,这与时间的投入并没有重要的关系。
第一份工作是基层单位,镇的派出所。那时候工作也颇为繁锁,并非人们想象中的清闲自在。每天,匆匆忙忙吃过早点,在初露的晨曦中,骑着自行车忧心重重地赶到邻近的地方上班。由于年纪尚小,初出茅庐,样样对自己要求严格,努力想得到领导的认可,因此心思都放在了应付准备来临的繁忙与紧张的工作之中。
或者你会问,每天骑自行车上班,还不算运动吗?对此,我并不认同,我所理解的运动锻练是在愉悦且无压力的环境下,在自己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轻松快乐地进行的。
本来身体素质稍差的人,再加上欠缺有效的体育锻炼,从那时候起便形成了多年的胃病,至今,亦无法摆脱。
因此,带有强烈的焦虑情绪,并且在压力之下完成的运动,它不能算是锻练,对身体素质的提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第二份工作是在外资企业——麦当劳公司,那儿是一个干劲冲天的团队,是每个人只要站上了岗位,便愿付出自己一切努力的地方,便愿意燃烧自己所有的卡路里的地方。当保持最高状态工作一天下来,回到家只想赖在舒适的床上睡到第二天上班为止。因此,运动对于我来说,也是奢侈的。
或许,你也会说,麦当劳的员工都不是整天站着或跑着的吗?还不算是运动?是的,在那儿整天都忙碌着,有时甚至跑上十几个钟。并没有夸张,逢年过节的,队友们都加班加点不停地奔跑着。
我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对于“时薪”这种新潮的报酬方式,极为罕见,相信绝大部分的小伙伴们都这样认为。十几年前,刚开始时三四元钱一个钟,后来逐渐升至六七元钱一个钟的时薪,让人越发的期待,即使一天跑十几个钟,也不嫌多,因为按当时当地的工资情况,这个已经算是稍高的了。
在工作中奔跑,也算不上是运动。譬如说做导游的朋友,他们整天到处飞,到处参观旅游胜地、名胜古迹,但是,他们仍然吐槽,这不是旅游,这个只是工作,与真正的旅游有着千渊之别。因为,他们在工作的时候,就必须是工作,是顶着压力而为之的,并没有闲情逸致去细看走过的古迹,也没有花心思去记录每个胜地。
在麦当劳工作了几年,尽情地燃烧着自己的青春。其间,即便已经结婚两年,但是一直没有怀孕,也没有避孕,孩子就是不来,我们也没有办法。我想,这可能与缺少真正的运动有关。
后来,辞去工作回家乡,不到半年便顺利怀上宝宝了。在这半年中,早睡早起,养精蓄锐,陶醉于鸟语虫鸣中,被满眼绿色拥抱着,活动于蓝天白云青草花香的世界里。晨起,闭上眼睛,张大嘴巴,深深地呼吸着每一口空气,都觉得是为自己的肺部注入了一份新鲜的能量,心境也极为轻松愉快。时常迎着朝阳,与先生一起打羽毛球,尽情地挥汗如雨,身体也随之得到了有效的锻练。所以,后来女儿悄悄地,在我身体里生根并发芽了,我均不知晓。
所以,运动于我而言,有极深的体会,它更深层意义在于,通过有效的运动锻炼,可以帮助受孕。
不信?我的儿子也是在运动锻练中,如期而至的。
四年前,我辞去了公司的工作,回归到家庭。最初,料理家庭,照顾孩子及家人,我胜任有余。因此,每天早上送了女儿上学,便兴致盎然地跑到中山公园,跟着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大妈们,一起跳起了广场舞。
随着一首首优美动听的旋律,尽情地挥动着手臂,洒脱地扭动着腰肢,韵律地踩着脚尖,跳到大汗淋漓也在所不惜。心情亦随着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飘飘然的窜上云端。
原本在公司上班,长达五六年时间,也是早出晚归,远离了运动。于是,经常期盼能够早点完成二胎的任务,但亦如女儿那般,我望穿秋水了,他仍然不肯来到我们的身边。期间,跑医院做各种检查,喝老中医开出的数十剂中药,那种累,那种苦,只有自己才知。无论怎样费尽心思,仍然得不到自己的期盼。心累之极,没经历过的人,并不能体会。
做起家庭主妇的日常,每天奔波于学校、家庭、市场及跳广场舞之间,心情极度轻松,身体素质得到了很好的锻练,儿子便在我的粗心大意中,欣然而至。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运动锻练于我而言,总是那么美好!
(二)读书的乐趣
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记得,小时候,爸爸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到邻乡村的医生看病的情形,即使时过境迁,但仍记忆犹新。那是黄昏的傍晚,他边骑着车子,边指着仍在农田中劳作的农民们,意味深长地说,燕女,一定要努力读书,长大以后找份轻松稳定的工作,要不然,就如农民伯伯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早出晚归的一整天忙碌,除却辛苦,依然是辛苦,并没有什么前途可言。
于是,我记住了他的话,也记住了那个夕阳西下的黄昏,以及那些在美丽黄昏之下劳作的叔叔婶婶伯伯的蹉跎背影。
一直以来,都努力用功的学习及读书。
真正爱上读书的时候是初中。那时,金庸和古龙的武侠小说,遍披全国,琼瑶的爱情小说也不甘落后。女生爱琼瑶,男生爱金庸与古龙。然而,我谁都爱。无论是武侠英雄还是浪漫琼谣,只要是小说,来者不拒。
但是,老师常常说,读课外书的不是好学生,好学生就应该好好地学习,学习教科书上的知识。那个时代的教育与现代的教育,有着很大的差别。老师们并不鼓励我们读课外书,甚至那些小说读物,见一本没收一本。因此,只能藏在家里偷偷地看。
我曾记得,我没有这些书,但我堂哥有。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也未曾敢多问。因为,问得多了,怕他不高兴了、不耐烦了,继而不再借给我看。因此,乖乖的,当借来一本时,偷偷地藏着看,有时深夜,被关灯了,仍然躲在被窝里照着小电筒看,皆因理智敌不过小说里精彩煽动人心的情节。至于小电筒,也是堂哥给我的,他家是开小卖部的,什么都有。
小说成了我爱读书的良好启蒙。但是,我有个坏习惯,也可以说是缺点,那便是一字一句地读,因此阅读速度极慢,并不能像他人的即使一目十行也能理解其义,我觉得,能够做到如此份上的,都是高人。
也曾记得,我在上一份工作中,在完成了工作之余,常常跑到财务婷那里,向她借来一本本书籍,什么都有,以外国书籍居多,藏在办公桌下面看得津津有味。遇见领导回来,忙不迭地来不及收起,常被领导笑着“责骂”,难怪你如此文静,原来如此爱看书。也受到上海总设计师domi的鼓励,阿燕如此酷爱看书,可以自己练练笔,写文章,当作者。如今,未能告知于他,现在的我正迈出了第一步,开始写作了!
现在,与女儿一起,空余时间便跑到图书馆借书看。借书看的好处是不用花一分钱,便能畅读少儿图书馆里的书籍,虽然说是少儿书馆,但只要你肯读,里面应有尽有,琳琅满目。再加上,因为是借来的,就更加珍惜,珍惜书本与时光。想着什么时候要归还,于是便想尽办法抽时间去读。
读书的好处,在此就不在各位大神面前多费唇舌了,说多了都是罪过,有种班门弄斧之感,因为你们或许比之于我,更能体会其中的各种妙趣横生及精彩纷呈。
正如三毛所说的,读书让我变得更加随和善良,心性更加豁达乐观,至于容颜嘛,本就不在话下了。呵呵。
能够将自己喜爱的事情坚持做下去,不是易事,会受各项因素的制约及影响,但也必须要坚持,让运动与读书同在路上。
致自己
写于2018年10月20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