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不立,今年我就破了一个例,没出门儿,卧床不起,嗯,基本没立起来过。
我可能是比较喜欢劈柴干革命这种活儿的,毕竟,搞破坏这种事情,我与生俱来。大姨妈每次见到我就念叨,从小就是个不省心的孩子,她带过的孩子那么多,就我最麻烦,出生在寒冬腊月,还屎尿特别多,害得她在结冰的小河沟里给我洗尿布;上学前班时,爸爸给我做了个小板凳,欢天喜地的带到学校,第一天就把板凳给座塌了;整理旧物,笔记本都有一箩筐,没有一本是写完的,新开封一本笔记本时都是开始一段新历程,可没有一段历程是走到尽头的。
有很多零食的话,你是从你最爱的开始吃还是从你最不爱的开始,把最爱的留下来,慢慢吃?我曾经是把最爱的留下来,留到最后,有计划的,一点一点的吃,每天一丢丢,简直是一种享受。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从最喜欢的开始,肆无忌惮的满足自己,慢慢地,我就没有什么爱吃的东西了。
有人说,从最喜欢的开始吃还是把最喜欢的留到最后,代表了两种性格。这样推测,我的性格直接翻了个180度,也是蛮能造疼的。
如果把两种经历的愉悦程度打分的话,先吃并没有后吃的愉悦程度高。后吃,有守护的过程,有美好的期待;先吃,除却享乐和满足欲外,还有点儿破坏的愉悦在里面,就是把泡泡戳破的愉悦,以及泡泡破灭后的失落。你喜欢吃这个东西是吧,那就给你死命吃一直吃到你不喜欢为止。
有人说过,我是一个不太擅长维护关系的人;这话讲的没错儿,家里这条狗是我抱回来的,但它跟我走的不近,s先生在家,它绝对不跟着我的脚跑来跑去,它能smell到我的detachment;内心深处来讲,关系对我来说是负担,经营和维护一段关系要耗费掉很多能量,关系太深,会有危机感,无法承受欢乐的宴会散场后巨大的失落感,那么,干脆就不要有聚会吧。就像蛇会蜕皮一样,无意识之中,我也进化出来一种,把关系慢慢淡掉甚至搞事情拗断的能力。
十多年前,w小姐苦恼的端着脸,说,阿麦,我好像除了会读书,没有任何技能,好失败!w小姐读过很多书,也有过惊天动地的故事,迄今,她还是觉得自己好失败。我曾经以为自己很会读书,前天在车上,想到自己都要换驾照了,却连一天车都没开过,哑然失笑,我那是会读书啊,只是会考试而已,读过那么多书,到现在还记得住的还能应用的有多少?
静坐思己过,死不悔改。
任性并不是什么好事儿,至少对我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