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当我再一次见到胡廖的时候,他正在他那所三进三出的大房子里,抱着一堆柴火打算生火做饭,会笑着跟我说:嘿!林嘉早啊!
好好回来的时候,时间很长也很短,长的时候我以为她要去做长途旅行,短的时候我还没有将她忘记,她就重新站在我面前,带着一幅大马哈眼镜,还有身上碎花边的裙子,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她开始像只小鸟,叽叽喳喳的说着一些事情,有时候看到她,我就会有些愣神的以为她是安安。
她兴奋的说她交了一个男朋友,从机场到出租屋一共四十分钟,有三十九分四十八秒她都在说那个男人有多好,剩下的十二秒用来换气。当然这个人就是胡廖。
但我对这些都不怎么感兴趣,只是心心念念自己的饭又有了着落,只希望男方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不会将我这个经常光顾的蹭饭客赶出家门。我一边帮好好将她的大木头箱子搬上车,一边敷衍的嗯、啊附和着,实际心里并不怎么在意。
在好好回来后的两个星期之后,我也终于见到了胡廖,一个来自北方的男人。他头发全都收在脑后扎成一个小辫,身形干瘦,但帅到没朋友。于是此时我也似乎明白了好好沦陷的缘由了。
胡廖是一个画家,大学学的是园林设计这一块儿的,平时喜欢看一些书,也喜欢喝茶,其实不谈论长相,我觉得至少我们在爱好这方面还是非常接近的。
胡廖人很好,因为我分不清茶的种类好坏,所以经常会推荐一些好一点的茶叶给我。他和好好租住的出租屋也是我在之前就帮他们找好的,胡廖在里面布置了一个大书架,我看着上面满满当当全是书,倒吸一口凉气,小心翼翼的问他:这些你都看过?他摇摇头说:百分之八十都看过。我哦一声,心中惊起万丈波澜,从此借书都是有借无还。
胡廖会做饭,以前我觉得好好做饭好吃,但现在我喜欢胡廖。明明是同一道菜,他却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而我所能做得只有使劲往嘴里塞,然后吃吃吃。这样暴饮暴食的后果就是我没多大变化,二哈胖了八斤,整只狗像个肉球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
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一年,我二十八岁,家里开始催着结婚,我每天顶着巨大的压力,依旧放浪形骸。好好还是像只小鸟,整天叽叽喳喳,我疑心这大概是一种病,还会传染,不然怎么会治不好。因为在我的认知里会传染的病一般都比较难治,于是又开始念叨安安,怪她传染给好好。上星期给安安打电话时,安安还在怄气,怪我将她写成一个“神经病”。
好好每天叽叽喳喳的内容也不一样了,除了每天念胡廖的好,也开始嘀咕一些其他的事情,例如:房价,柴米,水电等生活琐事。我笑她越来越像管家婆,这么着急嫁出去啊。好好还给我一个白眼,说你别得意,以后安安指不定比她现在还要焦躁。我开始脑补,惊得一身冷汗,又使劲摇了摇头。
胡廖则表现的好多了,越来越像个文青,不对!他本来就是个文青。每周在上班之余都会和好好出去逛一逛这座小城市,菜市和街头。有时也会邀我去周凯泽的咖啡店里坐一坐,但我觉得他们对于秀恩爱这种事情乐此不疲,于是义正言辞的拒绝。还不如跟狗玩,至少二哈变胖之后再也不会抛弃我了。
我开始自己学一些厨艺,虽然味道一般,但是进步很大。好好回来以后,这一定是个巨大的惊喜。
一六年的下旬所有人都陆续回来了,沫沫,阿南,只有安安因为一些事情归期还订在十二月份,我和周凯泽则一直没有离开这个城市。我们就像一个大家庭,现在又加上了胡廖。
胡廖说他有时羡慕那些在乡下生长的树,胡乱的栽种,连枝条都可以肆意伸张。但是来到这里之后,发现小城市其实也不错。他说现在自己的梦想就是买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院,可以每天吃自己做的柴火饭,说着说着就开始咂嘴。我不懂画家的这种怪怪的情调,只是对柴火饭感兴趣。
现在夜里还是做梦,做梦梦见好好和胡廖扯了结婚证,买了一所大房子,我们全在里面租住。安安每天抱着个大枕头,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叫人起床。沫沫打着电话,忙的焦头烂额。阿南通宵打游戏,还在睡觉,周凯泽骑着电动车开始出门。而我,抱着二哈抵制安安没有人道主义精神。
(我们每个人都朝着自己的生活远去,相聚却总在昨日,故事的结局讲的很好,但不是每个人想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