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认为自己并非是个很深情的人,看过身边人太多的分分合合,有时甚至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廉价最不能让人相信的东西就是感情。总是习惯去评价别人正在“上演”的爱情,在别人眼里的两人相处的甜蜜、亦或分手后一方的哭天喊地,要死要活,或许只会让我嗤之以鼻,对啊,我就是这么讨厌。因此我原本始终相信,永远不会有能让我真正撕心裂肺,濒临崩溃的人。就算有,我也不会太狼狈。
他是我的初恋。在本该认真学习的中学时期,我像其他陷入早恋这个魔咒的同学一样,被一个普通到扔到马路上绝对找不出的男生卷入了早恋的漩涡。不得不说,虽然他真的很普通,但我却真的很喜欢。只要看到他,就会忍不住笑,只要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忍不住的开心,总之,只要一想到他,嘴角就莫名的上扬。
然而这段早恋就正如所有早恋的宿命一样,一年后,中学还没毕业,它就死了。现在想来,已是五六年前的事儿了。时间隔了五六年,可好像现在跟当年一样疼,不,也不一样,只能说一样的深刻。高中三年,虽然还在同一所高中,但基本上似乎没什么联系,就像大多数艺术生和文理科生没什么交际一样。后来上了大学,他留在了市里,我去了省城,不知不觉,隔了几年的我们在两所不同的城市,却又有了联系,就像老朋友,没有障碍没有隔阂,不用寒暄不用提醒。后来他说,我们又在一起吧,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落泪,然后,微笑着答应。他说,这么多年,我觉得还是你好。觉得还是我好,眼睛酸酸的,然后涌出滚热的液体。我想这就够了。
后来,我们做了好多曾让我对别人嗤之以鼻的事情。对啊,原来总是觉得那些是矫情。他牵着我的手过马路,坐KFC里吹冷气喝东西,一起看电影,喝同一杯饮料,撑同一把伞,吃同一个火龙果,在我自拍的时候偷亲我,把我从楼上背到一楼门口……因为不在同一座城市上学,所以我们更多的是电话和QQ的联系,只有假期,才能经常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