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南方已经快一年了,我这个北方人,在这个冬天,降温的时候想起北方老家的景象。而如今的我与那个在秋末冬初早晨大雾里奔跑的少年,已相隔万千人事。
和老家里的一个妹子聊起这个季节,北方的深秋和初冬,我说,这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为什么呢?她问我。我的回答很务实:这个时候冷却不至于太冷,秋装不厚,最能打扮人,而且似乎最重要是的,伸出手来也不至于被刺骨寒风伤到,所以可以愉快地牵着手啊。其实仔细想来,我是喜欢那样的季节的,很小的时候开始,这种喜欢并不与别人相关。
大雾,白茫茫的大雾,雾的属性之一就是神秘,我喜欢神秘。那时候九岁或者十岁吧,早晨要去上学的话,当然会起早。吃过早饭,走在村子里的路上,向前望去朦朦胧胧。我能看到一团一团的黑影,慢慢靠近,是村里的人们或者一起去上学的小伙伴,或者还会有些小狗及其它牲畜。有时候我能看见一些浓雾似乎受到了某种魔力驱使,它从院子外穿过院墙,与院内的薄雾相融合,似乎是一个精灵闯进院里,又狡猾地隐藏起来,伸手不能触,眼望已成谜。太阳其实已经在东边的天空里隐藏着了,它渐渐上升,显出光芒,释放这一天的能量,雾开始慢慢变得稀薄,直至消失。有时候赶上阴天,大雾可以一整天不消散,晨雾连接暮霭,创造了一整天的朦胧。村庄沉浸在朦胧里,下午的时候,会感惊奇和压抑,于是开始想念太阳。晴天终究是来了,我看到了太阳,雾都散去了,看到了枯黄草地上的白霜,雾没有凭空消失,它们变成了霜,最后霜也消失了,我竟然怅然若失。
在午后的阳光和风里,我没有去多想会有多冷的隆冬,我回味那个弥漫着雾气的季节。大雾包裹着人们对农历十月的各种想象和寄托,已故亲人之亡魂,在大雾里,在有些远的地方,模模糊糊地,我们彼此看了一眼。散去的雾似乎也暗示着我,我终究会站在阳光里,而我想念他们,已逝去的和仍然生长着却不会再见的。希望他们的世界里有自己的太阳,当然会的。
今日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