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 : 小径交叉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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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红楼梦》难读,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小学读,大学读,大学毕业后还读。总之,提不起兴味。

接近而立之年再读,依然如此。

似乎翻开书本,便看到凤姐在笑,黛玉在哭,宝玉在「好妹妹,好妹妹」的劝,无趣得很。大观园诗画般的世界,与理科生的知识领域,更是没了交集。

多年前,偶尔听到红楼梦讲座,提及薛涛笺,大概说是粉色笺云云。那时对红楼梦并不熟悉,最深的印象,莫过于晓旭的黛玉,邓婕的凤姐,张莉的宝钗……

但对薛涛笺,却是极熟的。总认为,这就该是每个成都人常识里的标配。

质疑之处在于,我所熟识的薛涛笺,大多是深红色。这种认知,不仅只源于薛涛的诗歌,还有血液中流淌着的,与浣花溪共担岁月的沧海桑田。

至于为何对红楼提不起兴趣,这个问题,我也认真琢磨过——

故事不够有趣;我不会作诗,感受不到写诗的快乐;不喜欢总看到有人哭啼……,总之,理由很多。

而,我的少女时代,思想又极为成熟,整日都在瞎想人生的意义。对小儿女的心机角力和打情骂俏,实在没有兴致。

原来,「薛涛」不过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贾雨村列举正邪两赋时,捎带举出的代表人物。「薛涛」,不过一个名字,竟可以被演绎得如此丰富,让人听得津津有味。虽说这诨说,带着点常识性错误,却成了我打开红楼的理由。

尽管这机缘,有些侥幸。却让我领悟到一种,有别于以往小说阅读的新方法。于我,这是一场启悟之旅。向外延伸的快感,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新鲜。跃跃欲试的兴味,昂然升起。

我在想,有些时候,能让我们下决心去做某一件事,缺的只是一个契机,一个理由。

薛涛,就是我理由。

如今,再忆起这个因由,竟有些似贾雨村与娇杏「偶因一着错,红楼伴余生」的况味。

胡适先生在谈读书时说,有些读者,在英文阅读时,若眼睛不到,有可能将port认作pork,将波特(葡萄酒)看成猪肉。我不禁哂然。

先生说的,舍我其谁?

尽管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将port看作pork。但,一目十行的阅读陋习之下,被扭曲了的文意,与那猪肉,又有何分别?

作为中国人,许多人不愿意读《红楼梦》,或许正是这种只图知道故事情节的读法,将那瓶醇香溢美的、260年陈酿的「古董波特」,误认成了令人腻味的「肥猪肉」。

虽不至一无收获,价值却天壤之别。


2

文学,于我而言,绝非易事。经典,是块难啃的骨头。《红楼梦》,无疑是最硬的那块。

从未见过一部小说,像红楼那样人物众多,故事穿插那样复杂,交叉路口几乎遍布书中任意角落。稍不留神,便只能在迷宫中迂回乱窜,无休无止。好在每一条岔路上都有动人风景。举凡用心欣赏,便有收获。于是,深陷迷途的恐慌,也变得自得其乐。

也因此,红楼梦的解读,向来最复杂、繁多、五花八门……每一种解读,都带着个人阅历的印迹。

谁不是从这个阶段一步步走来?又有哪个读者,不曾在自己意念的深红小笺上,记录过自己读红感悟的一鳞一爪。

不知不觉中,各种工具、资料书等,填满了整墙书橱。文学的功课,日渐累积。

37回中,曹公曾写过两则书笺。一是探春邀诗社,一是贾芸送海棠。一雅一俗,对照鲜明。

「直以东山之雅会」,东山雅会,让我知道原来浙江剡溪,有个叫东山别院的所在。那是晋室南迁后,谢安携妓游山的隐逸之所;

「安石不出,如天下苍生何!」的呼声,让不惑之年的谢安,不得不再出东山。与淝水一战相互成就,以至《世说》里,刘义庆收录的一千多条名士风流中,仅谢安一人,却占了一百一十四条,鳌头占尽。成为东晋年间,最炙手可热的一等风流;

也是红楼的契机,我还知道:原来,历史上那个最出名的「安石」,并非大宋名臣王介甫,而是「旧时王谢堂前燕」中,王谢一族的谢安——谢安石;

……

他的侄子谢玄,谢玄的孙子谢灵运,承袭了他康乐公的爵位。而我的母校,有「康乐园」别称,为的是纪念那个——人性极为复杂、行为极其焦虑、灵魂无法安顿、且一生多病的——绝世才子。

「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耳熟能详的<梦游天姥吟留别>,让我欣喜地意识到,李白诗篇中的用典,竟是那样登峰造极:《诗经》、《楚辞》、《战国策》、《山海经》、《尔雅》……无所不有。

「李白斗酒诗百篇」。他学际天人的才情,好像也并非老天爷赏饭吃,并非上天垂赐的灵感。原来天才的绕指柔,也曾有过历经千锤百炼的岁月。这让我们平凡人再向诗仙取经时,有了指日可待的盼头。

……

「娣扫花以待」,演化自杜诗「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几乎无人不知。又有多少人知道「花径不曾缘客扫」的典,在《世说.德行第一》的第1条中,刘义庆用它让记录陈蕃的德行——

父友同郡薛勤来问候陈蕃,见有室荒芜不扫除,谓蕃曰:「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蕃曰:「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

如今,可时常看到,以「若蒙棹雪而来,吾扫花(室)之待」作结尾的邀请信。满载着中国古典文学复苏的气息。

「扫」,是待客之道;「不扫」,乃魏晋风流。惟有把准典故的脉相,曉然「扫」与「不扫」之境,方能判若云泥。

「若蒙棹雪而来,娣扫花之待」探春有名士情怀,也受礼教束缚。她仿名士、邀雅集,又必须恪守儒家的礼仪。这些特质,始终贯穿着这位贵族小姐的生命历程。她的请柬中,不仅有她比其他金钗高远的志向,也观照着她心内的纠结。

我们盲目照搬的,又是什么?


3

《红楼梦》中典故的各类用法,又岂只千般。一切知识的延伸,有意构建了以《红楼梦》为圆心的文学海洋,这片红海又与其它海洋连接,染红了中国古典文学的整座江山。与精英文化相生相伴的一半,汲养着中国代代的一流学者和小说家;一半又深入世俗,半推半就地应和着红尘俗世的繁华与肮脏。

「贴烧饼」,是说男男性行为。在《红楼梦》读者群中,几乎无人不知。那同样是男男性行为,还有哪些(种),是我们不知道的?

第23回中,贾琏说:「……我不过是要改个样儿,你就扭手扭脚的。」凤姐儿听了,嗤的一声笑了,向贾琏啐了一口,低下头便吃饭。

「要改个样儿」,几乎所有读者都知道,这是凤姐儿与琏二爷床笫之事的暗语。又有多少人知道贾琏要改个样儿,到底是什么样儿?

白天行房对于古代男女,已是超越伦理、伤风败德之事。凤姐儿乃大家闺秀,纵使不曾读书,嫁人之前,行房时间以及房事姿势,都是婚前必修课。再加之,这样的贵族人家,少不得来自宫中的各类春意物件儿。凤姐儿向来行事大胆,万个男儿皆不及他,到底是什么,能让她「扭手扭脚」?

而当我们有了其他明清小说打底,所谓「扭手扭脚」,出现在「行房」时,必定是指男男性交的姿势。

所以,凤姐儿听琏二爷如此说后,只是嗤笑,啐他,底头不语。

心照不宣。

……

……有了这些积累,红楼梦中的诸多典故與用法,便不再是文学家高屋建瓴,而是建造这座雅俗共赏的,象牙雕的迷宫的,夯实地基中的石粒与泥沙。


4

《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乃盖棺定论之事实。然民间,总不同「学派」,或一意孤行,或别有用心。洪昇,冒辟僵,顾景星……争霸的江湖,波涛汹涌。

这些「学派」,当然不会知道,《红楼梦》又岂是肖小之辈可以肆意觊觎的。似乎曹公在创作时,就已预料到了今日的混乱,所以他早有防备,在肢体深处留下了多处印记,以防百年之后认祖归宗——

1601年1月25日,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将两座自鸣钟,呈献给了万历帝。这是时间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发出鸣响。

1692年初,一场中国日昝与西洋自鸣钟的计时较量,在乾清门上演。日昝与自鸣钟,正午时分,两两准准地指在了正午的刻度上。这场较量,让康熙和诸大学士认识到,西方科技的进步,完全可以不仰赖人力,无论阴晴雨雪,无论昼短夜长,且放之四海皆准。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他还曾作了《戏题自鸣钟》的诗篇——

昼夜循环胜刻漏,绸缪宛转报时全。
阴阳不改衷肠性,万里遥来二百年。

康熙大帝对自鸣钟的热衷,对钟表的喜好,大大促进了宫中钟表的收藏和广泛使用。民间的最早出现,势必也只能是与皇家联系紧密的公卿府邸。

贾府中,自鸣钟和钟表的普及,以及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粕来品,见证着《红楼梦》的成书年代,必定是晚于康熙三十三年。也佐证了作者非尊即贵的王公贵族血统。

这样的贵气,绝非没有类似生活经历的文学家,可以凭空杜撰的。这些粕来品的介入,也让《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自成格调。

我认真思索过:贵族血统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许在某个特定时期,他们与寻常人家的区别,不过是家中多了一座自鸣钟,一架穿衣镜。

……


5

「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每每脑海里回响起元妃这两句诗,我都拷问自己:《红楼梦》真的担得起「天上人间诸景备」?

一个作者,对自己的天纵之才得有多自信,才敢写出这样的豪言壮辞?《红楼梦》,到底能不能支撑起,这足以与天较劲儿的底气?

一路求证,一路赞叹。再次陷入更深的疑惑。那该是怎样一个最强大脑,才能一手把握小说脉博,一手又把每个人物打散,将碎片揉到这条主脉下的各个章回。不同章回中,与不同人物交互,构成红楼梦故事的有机组成部分,刻画人物,毫不突兀。且这个故事还发生在那个毛笔手写的年代。

即便是今天,拥有先进写作工具的作家,又有几人能做到?

六十余万字的手稿,堆叠如山。没有一个强悍的逻辑为小说把脉,所有增删、修改,谈何容易?且这个作者,还将他的逻辑,溶解到如诗一般的写作中。

如今再来看,不管是从小说的叙事结构、人物的多元性、物件的繁杂程度、哲思以及宗教意义……,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红楼梦不是包罗万象呢?而小说中,那些散落在荣宁二府各个角落的西洋玩意儿,更是充盈和丰沛着红楼「大观」的内涵。

「天上人间诸景备」,非虚语也。


6

博尔赫斯在他在名著《交叉小径的花园》中提到:故事主人公的曾祖父崔彭,想过要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想要建造一个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

崔彭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谁都没找到迷宫,只找到关于崔彭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传说,还有一封信的片断。

——这是博尔赫斯与《红楼梦》相关的一段过往。三十一年前,他已飞升到了那个如书房模样的天堂,他笔下的迷宫,始终没建成。他说,他把这个分岔小径的花园任务,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

有时候,我会想,我们是不是花费太大气力,去从大量外国文学中汲取养分了;是不是无意间,已经散落了原本握在我们手中的珍珠。

我们拥有世间最优美的文字,最生动的表达,却在与我们完全不同的肤色里,渴望、等待原乡的召唤。一路沉浮,一路迷失。

骨子里的轻贱、懒惰与放弃,我们一知半解。所以我们迷信、不辨真伪,依赖公知的授业解惑,如同对神的信仰。心甘情愿被误导,还贡献出宝贵的时间与红心。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公知不仁,以网民为刍狗。不经意间,我们成了被公知任意摆布和愚弄的刍狗,沾沾自喜。我们的燃烧,换得的却是,公知们身价的与日倍增。

故事可以复制、甚至超越。无法复制的,是名著的灵魂。「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如果阅读名著,只耽溺于故事情节本身,就如同关着窗子,闭着门户,一个人胡思乱想。又怎能体会孟夫子之「次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的境界。


7

学生每天从宿舍和课堂,必须经过三个岔路口和电车站,再走过二行绿荫荫的柳树,和四层楼的红房子,然后方能到达。

这在每天往来的学生,是极平常而不注意的事。

但要是个新考进来的学生,当他到了三岔路口的辰光,一定有一个问题发生:就是在这三条路中,究竟打哪一条路走能到目的地?

且不说我们与作者的境界,有天壤之别。我们生活的今天,距红楼梦成书年代,相隔久远。生活方式、语言习俗……,几乎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都与二百六十年前存在巨大差异,若不能重视这些差异,《红楼梦》也只能自建迷宫的泥沼中,愈沉愈深。


曾听学者说过:明清时期,小说家身份极卑微。也因此他们写作的目的,通常只是聊以自慰的遣怀。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大概也只是为了满足于自己家族的缅怀,从未想到自己的小说,能流芳百世。

这种说法,不能認同。

作为一个被《四书》、《五经》濡养着的中国文人,誰的血液中不曾流着立德、立功、立言的梦想,这是中国文人共同的追求。又有谁会花十余年的功夫,去记录家族琐碎,蜚短流长。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意在说,生命是有限的,知识是无限的,以有限去追随无限,势必会非常累。

十年前重翻《红楼梦》,是懵懂的;现在也不过略懂一二;将来也未必全懂,而且随着阅历与阅读的增加,人生与红楼梦彼此作注,还将难分难解,最终只剩余生与荒唐的角力。然,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之。不也是件趣事!

明知无涯,进一寸,便享受一寸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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