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仓央嘉措《见与不见》
我能想到最美的爱情,就如同上面这首《见与不见》中所讲,不悲不喜,不舍不弃,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两个人相爱,是两个灵魂的平等交流,精神契合,无关尊卑。如果其中一个必须踮着脚仰视,另一个却高高在上,甚至满不在乎,这不是爱情。
必要时,可以委曲求全,顾全大局。但凡事皆有度,TA若爱你,让TA三尺又何妨?TA若不爱你,即使你奴颜媚骨作践自己,也不会得到TA的爱,只会自讨没趣自取其辱。
《简·爱》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名作,正是它成功塑造了一个追求自由、平等与尊严,坚持自我的女性形象。
简爱对罗切斯特说的那番话,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她说:“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地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
从这番话里,我读出了一个女人的自尊和自信,与有些人的自卑和自贱形成鲜明对比。
自尊者,人必尊之;自贱者,人必贱之。
爱情是个神奇的东西,让人着迷让人疯狂,让人忽悲忽喜爱恨交加,让人失去理智飞蛾扑火,这些都可以理解。
唯独有一点,无论相爱时,还是失爱后,都要保持自尊和高贵的灵魂。苦苦哀求、死缠烂打、撒泼打滚,只会失去最后的尊严和自知,还会令人厌恶、轻视、避之唯恐不及。
曾见过一个男孩为了挽回离他而去的女朋友,低三下四,围追堵截,用尽了他认为可行的一切方法。
有一幕,令我记忆深刻,也无比心痛。那是一个夏天,女孩穿着裙子和恨天高凉鞋,头高傲地昂着,望着天空。
男孩唯唯诺诺,谨小慎微却又急切地说着什么。
女孩不耐烦地吼道:“烦死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你再骚扰,我就报警!求求你了,OK?”说着转身就走。
男孩追上去,一把抓住她:“求你了,求你了……”
接下来发生的情景,令人嗔目结舌。女孩扬手给了男孩一巴掌,男孩非但没生气,没放弃,反而抓着女孩的手,流着泪,嘴里依然哀求着:“求你了,求你了,只要你不离开我,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女孩暴跳如雷,手被他抓着,挣脱不了,就用脚踢他,恨天高的凉鞋一下又一下地猛击他的腿部,他依然不放手。
旁观者发出了惊呼声,有人指责女孩太过分,有人劝男孩快放手。他们两人就像疯子一样全然听不进旁人的劝告,直到有人将他们强行拉开。
女孩怒骂着“神经病”仓皇而逃,如同逃离瘟疫。男孩一屁股坐在地上,腿上已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男孩的痴情令人心疼,他的自贱却让人恨铁不成钢。
人家不想见你了,甚至都躲着你想要逃离你,你还上赶着去见啥咧?见了就能让她回头吗?相反,只会增加厌恶和恐惧啊!本来能好聚好散还可以做“朋友”的,这下好了,成“仇人”了,老死不相往来了,能躲多远躲多远了。本来可以留下美好的回忆的,如今她回忆起你来,也只怕如鲠在喉,万般难受吧。
他若能坚强地面对情变,理智地对待分手,努力过好以后的生活,不仅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半年多前,朋友小雅不幸失恋了,曾经的幸福戛然而止,明媚的天空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她苦行僧般的疗伤方式让人心疼,却也令人肃然起敬。
一次,我无意中在她家发现了一个日记本。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写纸质日记,我很好奇。小雅淡淡地笑了:“多亏了它。”
征得她的同意后,我大致浏览了一下:
某月某日。今天上班路上,我看到你了,我真的很想上前质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哪里做错了?你说过永远不会离开我,你这个骗子!但为了保留我最后的自尊,我忍住了。
某月某日。上着上着班,又忍不住想你了,虽然恨你,却依然想你,想见你,哪怕就一面……
某月某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了。晚上,在超市,我看到你推着购物车,一个女孩挽着你,你们笑得那么灿烂。我跟你们就隔着一条过道,我差点崩溃,在眼泪即将涌出的瞬间,我咬住了自己的胳膊,狠狠地,直到痛得无法忍受,直到你们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某月某日。我依然会哭,但频率越来越低;我依然会心痛,但越来越轻;我依然会想起你,但越来越少。每当我想给你发消息,想见你时,我就写日记,我就咬胳膊。写,让我冷静;痛,让我清醒。
某月某日。突然发现,好久没写日记了,好久没咬胳膊了,好久没想起你了。原来,并没那么可怕,原来,离开你我也可以活下去,原来,忙碌可以让我淡忘你。很庆幸,从始至终,管住了自己,没去见你,没去苦苦哀求你。谢谢你,谢谢日记,谢谢胳膊。再见。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我眼睛泛着泪花,心疼地抓住她的胳膊,上面的牙印依然清晰可见。
她哈哈笑道:别煽情了,没事了,都过去了,我现在真的很好。其实,真的没什么大不了,无非是忍和熬。
是啊,无非是忍,无非是熬。忍着不见,熬着疗伤。
不见,守得云开见月明;不贱,守着骨子里的那份尊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