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5月24日上午,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纽约第十次开庭,法庭决定撤销对周立波波的指控,法官表示,检方需要在6月4日决定是否上诉,如不上诉,就要撤销所以罪名指控,如果上诉将进入审讯阶段。
【案件回顾】
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因开车蛇形,在美国长岛被警察截停搜查。警察在其车中搜出了两袋毒品,和一把装满子弹上膛的手枪。于是,周立波被警察当场逮捕。
美国检方指控周立波犯有藏毒、非法持枪、违反交通规则等多项罪名。再加上,检方认为,周立波的手枪装满子弹并且上膛,随时可能会射击,具有高度危险性。一旦这些罪名和理由全部成立,周立波将面临长达 21年的监禁。
之后国内的舆论大肆跟上,周立波将判40年监禁等等,就连周立波之前请的华裔律师,都提议周立波认罪,以换取轻判。那么,案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转?
周立波赢在了哪里?都说周立波换的律师厉害,当然,一个好律师能决定一个案件的成败,然而,再好的律师,也要在法制的体系下,才能发挥作用。
我们回顾一下周立波的律师Stephen Scaring是怎么反转案件的,
StephenScaring:对警察为什么截停周立波车辆,进行了再次询问
StephenScaring:为什么拦这辆车?
警察:看见驾驶员打手机。
Stephen Scaring:在“开车打电话违法“这项法律中,对”打电话“的定义是:离耳朵一定距离,你就此项法律进行过专业训练吗?
警察:以前在警察学院培训时有过。
但是,紧接着,Stephen Scaring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记录显示,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当时打电话的记录之后
Stephen Scaring指出,警察搜车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Stephen Scaring:驾驶员是否同意搜查车辆和袋子。
警察:周立波不懂英语,所以由车内的乘客唐爽充当其翻译,在其帮助下,周立波点头同意后,才进行了搜查。
Stephen Scaring当即指出,警察没有提供同意书。
警察:警察局没有同意书这一类的东西。
周立波表示,“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
美国的法律规定,在没有明显违法的情况下,警察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没有法院搜查令是不能随意搜查当事人的。
法官裁定:警方事发当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车辆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车辆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合法搜查车辆。所搜查到的物证,无法采纳。
美国是采用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情况下,你是无罪的。而美国司法制度还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
审判活动就是追究程序的正义,在法庭上法官要认定的事实并不是“客观的事实”,而是,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而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明事件事实的主要考量。
即使警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警方取得证据的方法违法,将不会被采纳。
在国家机器面前,个人无疑是弱势的一方,程序正义的原则就是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力。
法律永远都是滞后的,也会有弊端。早年的辛普森案件,人们说:辛普森杀害妻子的鲜血连上帝都看到了,但法律没有看见。辛普森的案件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
没有对程序正义的遵循,就会造成警察粗暴执法,权力机构滥用权力。也会出现死者重新出现,“杀人犯”才被平反的荒唐案件。危害更大的是培养人们对权力的追崇。
很多人认为不应该放了周立波,因为事实上他车辆里确实有枪和毒品,周立波也没有否认。
大家还记得2017年美国警察威尔逊枪杀黑人青年,全美上万人集会游行,美国黑人团体威胁暴动。最后,密苏里州地方陪审团后来作出免予起诉威尔逊的决定。
尊重法律是一个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根本,而不只制定法律,更要执行法律。执行法律不应该受到权力,舆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