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在漠河,祖国的最北端。在这动不动就零下几十度的地方,种庄稼?哈哈,庄稼不种我就算好的了。
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四人帮刚刚被打倒,哥哥架着雪橇回到家,高兴地对爸妈说道:“四人帮被打倒了!四人帮被打倒了!”当时年幼,不知道哥哥在关乎个什么劲儿,只是觉得那天村里人都很高兴。当天晚上,妈妈做了一小锅平时都见不到玉米粥,爸爸喝着玉米粥,高兴地一直“呵呵”的笑着不停。那天晚上得玉米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香~
过了不久,哥哥经人介绍,寻了个对象,老家是河南的,说是当年插队到了东北。那女的我见过,眉清目秀,眼睛里有着青春的光芒。紧接着,哥哥和她处起了对象,有时候还有书信往来。哥哥是个粗心的人,总喜欢把东西东放西放,可能是哥哥忘了我已经上四年级了吧?我已经认字了。哥哥有一天陪着对象去约会,我就经不住好奇心的驱使,翻开了那个记事本。第一页上有一个菊花做成的标本,虽然凋零的状态难掩,但是在黄色灯泡的映射下,竟然格外耀眼。
他们来往的信中,开头总是毛主席万岁,然后才奔入主题。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上面写到:“亲爱的达尔木,我得回河南老家了,这8年来,我从没回去过,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否健在,也不知道我的弟弟过得好不好,我可能将与你分离,你能再来见我一面吗?”
那天晚上,哥哥没有回来,父母也不知道哥哥去了哪里。后来,多方打听之下,才知道哥哥舍不得她,跟随她去了河南,现在,她已经成了我的嫂子,那本记事本不知道在哪里,已经落了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