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观##1000日1000字打卡# Day178
今日心得·朝闻道,夕死可矣·答猪猪女孩问·4886字
昨日文章一出,又有了可以BATTLE的内容,又可以进行思维体操了,实在是令人兴奋~~
那么接下里就看看猪猪女孩的问题与我的回答吧!(嗯?主持人?)
问题1.你说“越是能符合底层逻辑的内容,越能被人所高度认同,因为它更容易理解,从而引起共鸣”,那么,相对论应该算是我们认识宇宙的一条“底层逻辑”了吧,请问它容易理解吗?如果容易理解,为什么不是人人都能掌握呢?
1. 首先,我们说的是“符合底层逻辑的内容能被高度认同……”,而我也说了“只要是底层逻辑,那么它极有可能是来自于早期的极大量观察与验证所得出来的结果”
那么,相对论是否是一条“来自于早期的极大量观察与验证所得出来的结果”呢?
并非如此。相对论是通过基本的逻辑思考方法“掀翻了”过去的底层逻辑而产生的一个合理的逻辑推论,尽管它在一定程度上能作为关于时空的底层逻辑进行使用,但其自身所包含的具体逻辑至今仍在不断的探索和验证中。所以它依然处于“不可说”的状态,而这也是第一个我们“觉得”它不好理解的原因。
它没有足够的观察与验证来给我们带来共鸣。
这其实同时也是我所说的“共鸣”产生的原因,这里是我没有说清楚~~
之所以符合底层逻辑的内容能够产生共鸣,是因为它底层逻辑合理(至少是95%~995‰合理),并且会反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而相对论所涉及的一些可以验证的内容,绝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根本不会接触得到。
如果你去问硬时空旅行科幻的爱好者,他们几乎都能对相对论的理论来一场高谈阔论:因为相对论在有关时空旅行的科幻小说中已经被反复用了无数次。
但即使是这些科幻小说的爱好者,其实也并不知道相对论的深刻形成逻辑,而是理解它带来的效果而已。
这也就是我在之前提到的“我们对于公理的尴尬是,我们只知道它确实如此,但不知道为何如此”。这种“看到即等于理解”,或“只能接受”的特性,我们认为,应该是真正底层逻辑的特性之一,也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也是“不可说”。
而相对论它是“知道为何如此”(至少对于科学家而言),所以它并不是一条公理,所以它的“形成”确实并不好理解(但至少可以拿出来说)。但它始终“可道”,所以“非常道”。
但是,假设相对论确实是一条能够达到当下我们认知底层程度的逻辑,而且我们的科学也已经发展到让这一条逻辑能被广泛地应用到生活中,那么我们就会反复在生活中见到它,就会产生共鸣。
所以这里我们也能推出:目前绝大多数的底层逻辑,很可能仅是“相对”的,并不能达到“必然”。也如我昨日文章所说:一定还有更加底层的逻辑,因为如今的逻辑不足以解释一切事物。
问题2.关于底层逻辑的普适性问题:是否存在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理或原理?还是它们的成立都需要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相对论在奇点处失效,比如不确定性原理中,两个共轭量的参数范围。
如前面所说,底层逻辑普适性是相对的。它与文明和科学发展的进度有关。也就是说,如果科学发展仍未能达到真正理解和熟知该逻辑,并将其实际大量应用于实践中之前,哪怕摆着一条真正的“底层逻辑”在面前,我们也是不认识它,无法理解它的(也能部分回答第一条问题)。
这也是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就如我们现在用的电子通讯方式,在古代人来看,就是天方夜谭,就是“魔法”一样的存在。而即使是现代人,难道每一个人都能解释电脑的电子元件工作原理吗?可能很难。但我们一定知道电脑的底层设计逻辑是怎么样的。就算不知道,只要简单解释一下,我们就能通过自身的体验进行理解。
也即是说,元件的工作原理是术,设计逻辑才是“道”。术可以千变万化,因此难以理解;而“道”本身就存在于自然之中,只要结合自身体验就能找到应证的地方。
从问题1中,我已经解释了,相对论并非一条真正的底层逻辑,所以它必然是要有条件限制的。其次,并不仅是相对论在奇点处失效,而是一切物理法则在奇点处失效,包括量子物理的学说。因而,就量子物理学说本身而言,可能也并非一条底层逻辑。
那么物理法则失效的话,有没有别的法则不会失效呢?注意,这里的“物理法则”不是“物理学法则”,而是指一切与物质相关的(目前认为的)底层法则。那么这些以外的法则,我们确实仍未能探知,所以在此失效的法则可能都未能称之为“终极”的“底层逻辑”。
当然,在唯物哲学上我们也有过这样的表述:“真理是有条件的真理”。从这个说法我们就能理解,目前所有的真理都应该是有条件限制,而非必然现实的。但反过来说,由于“真理是有条件的真理”这句话也是真理(其实也是一条悖论),所以它依然会可能存在条件限制,而当这个条件被推翻时,真理就不需要条件了。
这里顺带一提,悖论本身其实就是我们的最大思维障碍,但也是我们产生全新逻辑的一个方向。
再提一句,爱因斯坦提出“上帝不掷骰子”,意思就是,他认为,量子物理之所以“测不准”,并不是因为它真的“不能测准”,而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能找到“准”的方式,这就如自然界产生的基因突变一样,我们仍未能找到定向突变的方式,就如量子物理遇到的问题类似。
问题3.世上是否存在一条能够概括宇宙万物的绝对真理?所有事物是否都能纳入逻辑范围进行理性考量?比如“幸福”二字,是否存在统一标准?
第一个小问题其实上面已经提及了。它可能存在,但我们目前还未能探知。
科学家们普遍的信念就是,确实有一条逻辑能解释一切,但很遗憾,目前确实没有人能够拿出这个逻辑。它还深深埋在大量我们已知的“底层逻辑”的更底层。而那条规则一定是超越目前我们所认知的。
而它一但出现,并被验证、投入大量应用之后,想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
但是,从认识、验证到应用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谓“大道至简”却也“很难”,我认为其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个小问题就非常有趣了。
首先是,我们把问题改为“是、否”。
当我回答“是”,即是在表达“一切事物都可以纳入逻辑范围,并进行理性考量”,我将它视为一个具有两个条件的命题。
即,一切事物都能够纳入逻辑范围,并且能够进行理性考量。实际上,我认为一旦可以进行理性考量的,那么它必然已经被纳入逻辑范围。在这个条件上,当然没错。但并不能说明它的真假。
那么我们来看它的反面:
如果我回答“否”,那么,要么是“一切事物都可以纳入逻辑范围,但不能进行理性考量”,或者是“一切事物都不能纳入逻辑范围,但可以进行理性考量”,又或者是“一切事物既不能纳入逻辑范围,也不能进行理性考量”。
前二者明显自我相悖。
纳入了逻辑范围而无法进行理性考量,是什么状态呢?如果没有进行理性考量,如何判定它被纳入了逻辑范围?如果纳入了逻辑范围,就能够进行理性考量。所以命题的真伪无法判定,是一个悖论,因而当然不成立,证实原命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成立。
而当一切都不能不纳入逻辑范围,却能进行理性考量,这就像是说,我要用理性来考虑所有不具有逻辑性的内容,这也是不可能成立的。这同样证明原命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成立。
那么第三部分,“一切既不能纳入逻辑范围,也不能进行理性考量”,则是陷入了“不可知论”的范围了。
不可知论认为,除了感觉和现象之外,世界是无法被认识的。
那么,你是否认为世界上存在一种事物,是除了感觉和现象之外,永远无法被认识呢?
此处的第三部分,是对原命题的否定,而命题的否定,和原命题的真伪性相反,和原命题必然一真一假。
因此,如果你认为不可知论的定论是对的,那么原命题为假,确实存在事物“无法纳入逻辑范围,也不能进行理性考量。”
反之,原命题为真。即“一切事物都可以纳入逻辑范围进行理性的考量”。
当然,即使我认为“一切事物都可以纳入逻辑范围进行理性的考量”,我们也必须承认:世上确实有“未被探知”的事物,“目前‘难以’纳入逻辑范围,‘难以’进行理性的考量”——而这两个“难以”本身,也是建立在逻辑的考量之上的,正如如相对论的思考和诞生一样,它就是来解决有关时空悖论的“难以”的。
好了,以上是通过逻辑本身来回答这个问题。
接下来从唯物哲学来进行一个对比。
哲学界一部分人确实认为“所有事物都能纳入逻辑范围进行例行考量”。
一个例子是唯物哲学的一个表述:物质运动变化的原因必然是物质的,其结果也是物质的。
这也叫“物理封闭性”。在这里,物质泛指一切存在可被探知和确认的事物,而运动变化泛指一切符合物理法则的物质状态、性状的变化。
那么这里很容易就思考到一点:思维算不算物质的部分,它所产生的内容是否符合物理法则?
好了,这里又是一个悖论。
因为如果我们否认思维是物质,那么一切思考都违背了物理封闭性原则;而如果我们承认思维是物质的,那么它的运动(或变化)应该符合物理法则,但思维与身体的交互本身却又违反了能量守恒定律(唯一目前仍未能被推翻的物理定律)(注意是“未能”被推翻)。
因此,这个悖论就成为了数十上百年来大家一直在反复研究的议题,因为它说明了物理封闭性目前而言无法作为一个最底层逻辑而存在。
那么,它在日常应用中的延伸,我们可以结合第三个小问题来回答。
有关“幸福”的标准,幸福的定义本身是一种“重新定义”,它并不是一个“自有永有”的词,甚至不是一个确定的“表象”。它不仅会随时代变化,也会随着细节的丰满而变得更难把握,还会随着不同观察角度而变得模糊(像不像量子物理学?)。所以,如果从表象来判断,我相信目前没有人敢说它有明确的标准。
就像我们说“吃饱”,从逻辑上来判断,当我们的胃被填充到一定程度后,我们感觉有饱腹感,那就是自然科学的逻辑中的“饱”了。但很多时候,胃还未被填满,可能已经有饱腹感,这就涉及各种物质和个体的原因,比如甜味食物和淀粉容易感觉饱,比如大脑会根据进食时间控制食欲,比如个体要减肥所以产生一个“观念中的标量”等等。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也依然是能够从逻辑上进行理解。
而幸福则是更为复杂的一个定义。我们如何判断幸福?任何需求都随时能被满足算不算幸福?久旱逢甘霖算不算幸福?与战争难民相比,996的生活算不算幸福?它原本是一个相对的语词,标准是以说出这个词的人来定的。
其实“相对论”的“相对”也是这么来的:任何观察者都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参考系。这也是“测不准定律”的一个基底。
所以,以这种理解而言,幸福的定义本身就是一个含糊的结果,当然无法从任何标准去进行判断。因为连语义本身都无法进行确定,此时逻辑无法“直接”找到一个标准,而需要寻找语义上的“必然”,然后再根据每一个“必然”给出相应的途径。
逻辑思考的特点与物理封闭性有一定相似度:相同的、合理的原因一定会产生相同的、合理的结果。
当这个标准定为“个体感受到幸福”时,我们当然能通过各种逻辑方法,甚至是相对论、量子力学来进行解释,因为它承认了“独立的参考系”。也就是说,此时,我们也依然可以用逻辑来进行理解。
那么,假设如果我们将“幸福”定义为一种个体感受,我们就可以从心理学上来进行探讨。
这也是人本心理学的重要议题:人如何寻求自身的高峰体验。这里采用“高峰体验”这个词是希望尽可能从具体的定义中来描述“幸福”的感觉。
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这个经典理论(见图,注意不是逻辑而是理论),人至少要把最底层的两个阶段满足起来(层中内容是举例,不是全部),才能保持心理的健康。然后能把三、四层的需求满足起来,就能达到“追求幸福”的水准。而当达到“自我实现”的位置,应该就是一种“幸福”的状态。
后来,新的人本心理学说也在提及“自我实现”之上的一层“自我超越”。它是在原本的人本心理学的发展基础上,提出了符合普世对于“幸福”的综合定义而提出的一个理论。它被称为“超人本心理学”,也叫“超个人心理学”。
看,为了定义“价值”“幸福”,我们甚至开了一门学科来研究。
也许因此,我们必须承认,目前还未能找到一个统一的“幸福”的定义,以及其获取的方法。
但是,我们总能通过这些逻辑方法去理解“他人为何感到幸福”。
这也是所谓的“纳入逻辑范围,进行理性考量”。
我也反复在提这个观点:理性的思维并非宣扬“一切都能通过逻辑来给出标准和答案”,而是宣扬“我们必须不断认识世界的本身来找到答案”,也就是“不断求真”的过程。
而目前,我们所知的绝大多数答案,很可能都是阶段性的,没有,或者我们暂时仍未能认识真正终极的答案。
如果某一天,我们真的能找到终极答案……
朝闻道,夕死可矣。
(感谢猪猪女孩,感觉在今天这篇文章之后,我终于真正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