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些月前,在学校里,时不时会遇见一个男孩,那个人一见到我就超热情地打招呼,而我几乎都是懵逼地朝他点头假笑。
每一次我都在想:这人谁?我认识他吗?(以及,好帅……)后来某天,我莫名其妙地进错群,各种机缘巧合,我们俩终于“正式地认识”。
于是我才知道,去年歌手大赛彩排的时候,有位歌手因为身体不适一直唱不好,所以音乐总监就让和声的我替她唱一遍《我要你》,就是那时,他在旁边听了,觉得好听,印象深刻,从此,在路上看见我,就“当他自己是认识我了”……
知道实情的那天,距歌手大赛结束已过去九个月,我几乎快忘了有那一回事。一直以来,回想起那段唱和声的经历,我都想伸出十双手来给自己摸摸头——专业歌手甩脸色,跟场人员不照顾,一天唱6-8个小时帮所有人排所有乐队伴奏的作品,唱到沙哑,几乎融在乐器和音响里……而我从头到尾都虔诚地、热切地唱啊唱,为了美好作品,在角落里,用尽真心和力气。
多么渺小一个我。而他却说:印象深刻。
那一瞬间我眼眶都红了。想起《应许》那首歌——你看我的眼,安慰只一瞬间,我却清楚看见,是自己的珍贵。
默默无闻的用心,被人默默地放心上,幸运得像抹有电影的光彩。其实,是后者的珍贵,让前者显得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