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要离婚,为了一笔大额债务的分摊,双方打破了头。
这事要还原到一个月之前,当时妻子的生意因资金周转不灵,找朋友借了二十万。
知道丈夫有赌博恶习,妻子悄然无声的,一点都没有对丈夫透露。但不幸的是,赌徒对资金的气息非常敏感,丈夫还是嗅到了味道。最终丈夫趁妻子夜里熟睡,解锁了妻子手机,偷偷转账给自己,把钱带去了赌场。
结局没任何悬念,二十万血本无归。
更没有悬念的是,一月后的今天,双方要离婚了。
那么这二十万已经变成丈夫的赌资,被彻底输掉了,还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吗,是不是应该算丈夫的个人债务?
答案是,这是妥妥的夫妻共同债务。
有人质疑,妻子借钱的本意,并不是为了给丈夫提供赌资。那么第一,丈夫把借来的钱偷出去赌掉了,妻子并不知情;第二,这笔钱并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综合上述两点,凭什么算夫妻共同债务?
还是要算夫妻共同债务。
原因两点。
其一,借款人是妻子,谁借钱,谁负责;
其二,钱被丈夫赌输了,妻子铁定有过错,也有责任,起码也得承担资金管理不当的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妻子和丈夫共同承担这二十万的外债。
那么有人抱怨,竟然会这样判,这法律明显是对妻子不公。
说这样的话的人应该问一下自己,如果您是债主,这钱是您借给妻子的,她老公拿去输掉了,那么这二十万您找谁要?
但凡钱借给她了,她就得负责,至于被她老公偷了还是赌了,和债主又有什么关系?被偷了赌输了这种事,改变不了妻子欠债还钱的事实。
所以,如果妻子想拒绝还钱,把债务归为丈夫的个人债务,首先是对债主的不公,其次是移花接木、逃避责任。
最终,我们综合法律和情理来看,这笔债务被判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但不能说法律不公,反而是法律保护了妻子。
因为人家债主本来完全可以只咬住妻子还钱,让她自己一个人承担。但是现在法院判成夫妻共同债务了,老公也得负责还钱,债主现在就是咬两个人了,妻子的负担自然也就减轻了。
那么,对妻子而言,被自己的丈夫给严重伤害了,就没有其他办法讨回公道吗?
有办法,法律毕竟是公平的。妻子对丈夫挥霍掉这二十万如果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丈夫偷走并赌掉了,证明因为丈夫的行为导致自己生意破产,法院对这笔债务会酌情考虑,让丈夫多承担,妻子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