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读书笔记——《自私的基因》
“我们从哪里来?”这个问题从很久很久的古代就被人们反复思考着,我们总是对着未知的事情充满了好奇。直到达尔文的进化论诞生,人们对于自身的起源有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
道金斯《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对人性进行了阐述,“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也曾提出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的理论,这与这本书作者所提出的“自私的基因”有着异同之处。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会让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受到启发和感悟,但我们也必须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很奇怪,我们人类其实同世界上所有的生活一样,都是通过不断地进化、经过适者生存的竞争而存留下来的,本质上只是一堆基因,分子的组合体,而我们内心中却时刻保持着一颗高高在上的心,我们与黑猩猩的基因有99.5%的相似,而我们自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高等的生物,却对其他的生物在内心中以“牲畜”相称。古有“人定胜天”的想法,现如今我们虽在努力与自然和平相处,但自视高贵的想法没有一刻在脑海中抹去过。难道我们生来就比动物们高贵么?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持着和儒家思想家荀子相同的观点——“人性本恶”,他觉得人类的自私是与生俱来的,是附在基因里的。在作者的理解中,我们所认为的一些广泛存在的利他的行为,就是对近亲,尤其是对直系子孙的照顾,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自私的,甚至无私的母爱,仍是为了自己的后代好好生存的一个自私的举动。根据《进化论》,如果我们不自私,而是利他主义者,把生存机会让与其他基因,自己就被消灭了,所以生存下来的必定是自私的基因,而不是利他的基因。因此,基因就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
但我并不觉得自私完全是一个不好的品质,因为自私,我们本能的做出自我保护;因为自私,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有了拼命努力向前的动力;因为自私,我们学会了自我实现,自我突破,这何尝不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
道金斯也说了“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他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群体,甚至不是个体和染色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基本单位——基因。我们不能仅仅被基因所控制,我们不是基因所操控的机器,我们应该明白的是,基因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是我们人类赋予了这种物质名称与概念,所谓自私我们也应该自身去控制,不自视过高,也不因为基因而放弃挣扎。任何一个生命拼命生存都是本能,本就无可厚非,古人也曾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虽说言语有些粗俗,但却很形象生动地阐述了这样的观点,凡事都有个度,只要不要太过分,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都是可以被原谅和理解的。人终究是要自己控制自己的,也就是说,自己的命运,自己的人生,要自己把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