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硅谷两个最著名的拉里的故事。
第一个叫拉里·埃里森,这个拉里30岁前的整个人生都在混日子,闪婚又离婚、欠债买高定,然后32岁估计玩够了,他突然告别腐化堕落的生活,创办了现在市值1600多亿美元的甲骨文公司;
第二个叫拉里·佩奇,这个拉里20岁出头时就在认真读书,从密歇根大学一直读到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同时开始研究一个叫“BackRub”的搜索技术,这项技术后来的名字叫谷歌。
第一个拉里,即使是在后来执掌甲骨文帝国时,还能干出突然扔下全体高管公开大会,自己跑去参加帆船比赛的事来。
第二个拉里,用Paul Graham的话说,自从他23岁开始研究搜索技术的那一天起,到现在近20年,可能都没休过一天假。
这两个拉里截然不同的个人风格对于甲骨文和谷歌的大业有实质性影响吗?在初期可能会,到后来肯定就忽略不计了,因为更重要的永远是大势。
所以即使对真正的大神来说,也没有“应该怎样的”人生预设,也要靠机遇或早或晚的降临。
普通人的人生振幅没有那么宽,但道理也差不多,有时你想玩却摊上一个玩命干的公司,不知不觉就奋进了;有时你明明想大干一场却总是哪里不得劲,被迫就蹉跎了。
人生山高水低,能歇的时候就看看花,机遇来了就冲一把,个人意志在命运走势中的权重从来都是被高估,而不是被低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