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雨泽去打了第四针狂犬疫苗,一路上她活泼的简直不能再活泼了,一次又一次挣脱我的手,到处乱跑,我也有些不淡定了。从“喊”到“吼”,在一念之间。雨泽好像特别喜欢这样的“互动”或者说是“关注”,可我偏偏就是颗一点就着的“爆竹”。说好的“且行且珍惜”,又一次食言了。
打完疫苗后,雨泽说要去快餐店吃饭,当时只有十点钟,我拒绝了她的要求。往站牌走的路上,雨泽看到烤地瓜要买烤地瓜,看到蛋糕店要买糕点,看到水果店要买车厘子……我坚定的拒绝了她的要求,其实我很难对孩子的要求说“不”,拒绝了她的要求之后,心里有些难过。只是这段时间以来,雨泽越来越任性了,她觉得她需要的东西,爸爸妈妈就必须给她买。长期这样下去,有一天,她要的东西,我们有可能倾其所有都无力满足她。
今天我以“节约用钱”的理由拒绝了雨泽买零食的要求,并且告诉她,我要准备去工作,努力赚钱了。对于她来说,对钱还是没有什么概念。下了公交车后,雨泽猛然对我说了句:“妈妈,我们家是不是要变成穷光蛋了?我的红包里还有钱,我可以给你一些。那你就有钱买好吃的了……”
做个60分妈妈就好,遇到问题,想办法解决
想起以前看到李玫瑾教授讲到的一个观点:
6岁之前对孩子说不。
为什么一定要对孩子说不?
李玫瑾教授举了这样两个对比的例子:
男孩三四岁跟你闹,这孩子闹吧,他能怎么跟你闹?大不了在地下打滚。但是等他十四岁了,这个孩子还会跟你闹,他会怎么跟你闹?
第一,他离家出走;第二,他跳楼自杀,还有服毒自杀。
她在《今日说法》说过这样的案例:一个男孩12岁,就因为母亲骂了他一顿,服毒自杀了。
记者当时问她:“这么点的孩子他怎么会知道自杀呢?”
李玫瑾教授的回答引人深思:“那是因为你(母亲)的爱,在他的眼里是没有限制的。他用你的爱来威胁你,只是他不知道死的含义。”
是啊,我们是爱孩子,无条件地爱他,但我们依然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我们要对他说不,告诉他不被允许随意任性,也更不能用我们的爱来威胁我们。
李玫瑾教授说,可以试试这样的方法:
3~5岁时,刻意地对孩子进行克制任性的训练。
孩子的要求不合理时,不要满足,他如果目的性地哭,任由他哭。
但将孩子安置在卧室等安全的场所,由一个大人陪着他。
记住四个不要:不要骂、不要打、不要说教、不要走开。
等孩子哭到精疲力竭了,给点爱,拿热水擦擦脸。
就像之前文章提到的,自控力是有极限的。不能让孩子太压抑了,要满足他三分之一的要求。
但一定记得,主动和孩子沟通,鼓励他和我们交流,说出他的想法。让孩子明白平静沟通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