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者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我们曾经问过,贪生怕死好不好?一个人如果不怕死的话,那个答案是非常可怕的,就是所有人都怕你。一旦你不怕死,那你比谁都凶狠。

所以在正常状况之下,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有没有例外,当然有,在战场上,为了保家卫国,为了抵抗敌人,那时候死根本不当一回事。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没有例外呢?有,就是民不聊生啊,求生不得,根本就活不下去了,还怕什么死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凡是那种铤而走险,我们都认为他不怕死,实际上他是最怕死的。

我们一般人的观念认为,贩毒的都是不怕死的人,其实刚好相反。所以我们把这些东西分得很清楚以后,再来看《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你就知道他在讲什么。

老子说: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一旦有一天你发现,老百姓不怕死的时候,就算你用把他关在牢里,判他死刑等手段来威胁他,使他恐惧,都没有效果。

他心里想那也不过是死,我现在也是个死,有什么区别,所以他不怕。这样说起来,如果把深刻的地方讲出来,真的很难听,就是法律到底是干什么的?法律是保护坏人,还是保护好人?

其实真正了解法律的人,会告诉你,法律是要走到有一天没有人犯法,那才叫法治。如果法院跟医院一样,门庭若市,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老子当年其实没有看到现在的状况,但是道理是完全相通的,就是你能对老百姓怎么样,四个字而已——威胁恐吓。

威胁你、恐吓你,把你抓起来,最后判死刑。当老百姓怕死的时候,法律绝对有效,那么,老百姓为什么怕死?因为他活得了,当然怕死。

所以法律一定要让老百姓生活小康。而老百姓要过小康生活,那就必须要劳动,必须要努力去工作,才能够有收入。

如果再努力,也找不到工作,再工作也挣不到钱,自己的生活都保障不了,这时候法律就完全没有用了。那他们就会铤而走险,你所有的威胁,所有的恐吓他们都不在乎,这个社会就大乱了。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如果我们让老百姓都有求生的门径,使老百姓能够过小康日子,威胁他恐吓他就有用处。

你要守法,否则我就把你的店关起来,把你也关起来。他就会怕。如果在这个时候,他“而为奇者”,再有作奸犯科,搞些奇奇怪怪的花样,那“吾得执而杀之”,我们就可以把他抓起来,然后处以死刑。孰敢?就没有人敢犯法了。

可是老子还提醒我们,这样做不是好现象。我们遍观古人的书,没有人说,治天下的人,治国家的人,不可以判死刑。

所以现在我们听到哪个国家,把死刑废掉了,就是很先进的,很文明的国家,其实不见得。

老子很久之前就已经说,不可以判死刑,但是他之所以这样说,跟现在这些所谓人道主义、人权都不一样。什么叫人权?你好好做人,就有人权;你不好好做人,根本就没有人权。

老子认为,人是自然万物当中的一种,是自然生自然死。换句话说,天生人,天杀人。尽量不要去判死刑,为什么?

“常有司杀者, 杀”,

因为司杀的人,不是人而是天,天老爷自然会收拾他。你急什么,你人干吗去杀他。天道自然,到时候就会杀。

我们民间传得很清楚,只是大家没有意识到。我们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具有永恒的杀人权的,永远是道,不要摆在人身上。

现在是否行得通,我们不知道,因为即使有很多国家把死刑废掉,但是还有些国家,因为很多的原因,最起码暂时还无法废除。

必须要等一段时间,时机成熟的时候,才可以废除死刑。但是我们不要

忘了,老子当年提出的论点,跟现代人是有差距的。我们将来会走这条路吗?不知道。到时候再说。

老子接着说: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照理说,“杀”是天之道,不是人之道。如果现在,我们用人来杀,那叫作代司杀者。

我是代替自然来施行杀的任务。这样,唯一让我们担心的,就是代司杀者很可能会借故杀人。自然生自然死,没有借故,也不可能借故。可是,如果把人意加进去,那就很难说了。

有一条法律,到现在我们始终不敢去谈它,叫作安乐死。这个人活得很痛苦,他的病又治不好,天天要受罪,生不如死,他自己觉得这样活着没有价值,还累及全家人。

为什么说久病没有孝子?就是刚开始,儿子可以请假,久了也请不了了,请不了就辞职,辞职到最后活不下去了,连生活的费用都没有了。

刚开始亲戚朋友会来帮忙,时间长了也无能为力,怎么办?所以有的国家认为,既然这样我们就依法让他死了。

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医院有很多病人,只要把插管一拔,他活不了就死了。那为什么我们不敢通过?很简单,一通过安乐死,大家很容易想象到后果怎么样?

有钱人大概最危险,因为他的小孩子会想,你这么有钱,这种状况还活着干吗?你想把这些钱花光吗?那你花光了我用什么?安乐死,他就死了。没钱的人也活不了,你没钱,还拖拖拉拉活着,安乐死,他也死了。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凡是代替天道来砍杀的,很少有不伤害自己的。这就叫报应,这就是天网,不仅仅是法网而已。依法无罪,但是内心是不安的。

我们现在在医院里经常可以看到,医生问家属,如果我在这里割他一刀,还可以透气,还可以活,如果我不咔嚓一刀,他就活不了了,人很快就走了,你选哪一种?

谁都不敢做决定,因为我们有个良心在,你今天说不要,很快他就走了,走的人没事了,活着的人就开始天天想那个事情:我为什么当时那么残忍?为什么不给他做气切?为什么那么自私?

这样各位才知道,法院里面法官判案,他的成绩跟西方人计算的方法不太一样。我们有一个让外国人很不解的地方,就是法官尽量不判,尽量庭外和解,就是受到老子的影响。

但是我们是活在现代,这里再三强调,我们希望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不用法律,刑具是摆在那里,最后可以不用。

我们现在有无期徒刑,有死刑,但是希望没有人犯到这么严重的罪行。慢慢地来转化,转化到有一天,我们的社会,可以不需要死刑,而大家都很和谐,那才是最了不起的。

我们千万记住,司杀的路不在杀,而在广开生路。只有广开生路,才可以减少杀戮。

—— 曾仕强讲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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