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的简介里说,此部著作的主人公叫拉里,可首先出场的人物却是艾略特·谭伯顿,让我一度以为读错了书。
艾略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五官俊朗、衣着华丽、外貌出众。同时,他还品味高雅、博学多闻、修养深厚、彬彬有礼。他天资聪颖、舞技出众,更精通枪法与网球,在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热爱社交活动,很会讨好社会名媛,虽出身卑微,但凭着自身特有的殷勤、献媚、忍耐和不屈不挠,终于跻身于法国、英国、美国的上流社会,功成名就。
这不就是咱们现实中的交际花吗?一想到这个词,就有一张堆满笑容的面孔,风度翩翩、滔滔不绝地旋转在宴会的大厅里,举手投足,一招一式,都散发着甜得腻人的香味,把他的热情、欢乐、笑声,播撒开来。这样的人,仿佛身上永远带着一圈光环,令人赏心悦目,情不自禁地想靠近。
然而当你真正靠近这样的交际花,越久,越会有被欺骗被蒙蔽的感觉。原来他对谁都是一样的热情周到,原来他对我说的话不过是信口开河,原来他表面似一团火,华丽的外壳下,可能包裹着一块陈年不化的寒冰。
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大有人在。口吐莲花的婚礼主持人、口若悬河的保险推销员、天花乱坠的售楼处经纪人、慷慨激昂的演讲家、谈笑风生的侃将。这样的人,被大家称作外场人。意思就是,很会掌控场面,很容易成为焦点人物,不论在什么场合,遇到什么人,总能想办法不冷场,不让其他人尴尬。他们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一举一动总是那么得体、到位,大家和他相处,会很舒服,自然而然就会喜欢他,愿意和他来往。
一开始进入我们视线的艾略特,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得体的得意的外场人。
但他也是个势力鬼,他的眼睛往上瞧,只愿意结识王公贵族,游弋在上层社会。
毛姆是个坦诚的作家,他豪不隐瞒地说,初识艾略特时,自己还是个普通的年轻作家,吸引不了艾略特的目光。后来毛姆一炮而红,艾略特才多了几分热络。这就暴露了艾略特是个势力小人的本性。让我对这个人也从一开始的所有好感掺杂进了一些厌恶。
艾略特只在乎旁人的社会地位,其他事一概毫无兴趣。他邀请毛姆,有时只是为了充充场。他虽然热情款待旅外的美国人,还会给朋友寄出一篮篮玫瑰和巧克力,却觉得他们是负担。那些朋友也和他一样,口中说着读过毛姆的作品,却把别人的剧本胡乱安在他的名下,可见艾略特的那个社交圈子,是多么虚伪,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