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面的女孩子现在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可是我记忆里她们依旧是那些女孩儿。在开始我们的故事以前,我得先讲一讲每一个“她”的故事。以下顺序不分先后,想到谁的故事更多就先从谁开始吧。
第一个遇到的人叫张曦文。我第一次见她我已经记不住了,但是某天晚上在校园里偶遇却留给我很深的印象。她是北京姑娘,每个周末都会回家,周日晚上再返校。所以那天是她从家里回宿舍。周末晚上,她从教三前面那条路上往宿舍的方向逆光步行。削得很碎的齐耳短发,灰色的防水户外衣,好像是套头的帽衫,窄脚的牛仔裤,显得腿更加细长,脚上穿着一双炫蓝色的百事运动鞋。为啥连牌子都记得那么清楚呢,因为那双鞋我也真的很喜欢,特意去问过你是什么牌子。你说百事。我当时觉得百事居然还出鞋呀。过了那么多年,那双鞋我还是特别喜欢,可我也真想不起来是什么样子了。
小棍给我的印象是,总是穿着宽大的灰色套头卫衣,军绿色的休闲裤子。因为她很瘦,所以更显得宽大的衣服下面是一把小骨头。半长的头发,下面也是削的很碎很薄。那几年好像就很流行削成很碎样子的头发。我没话找话在水房跟她聊天,我说三句她也就回我半句。很受挫。她表情也很冷酷,好像跟谁也不熟,谁也不关注。
小于的第一印象,深眼窝的大美女,戴着一条宽宽的运动发带,露出光溜溜很饱满的额头,那时候她还没长青春痘。标准的瓜子脸。我以前没有注意过班上有个这么漂亮的女生。直到有人告诉我,她跟你来自同一地方,我突然觉得我们应该认识,我满腔热情的跑去跟她搭讪的时候,她抬起浓密睫毛下面的大眼睛,没有表情的看了我一眼,说: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再一次受挫了。觉得来自同一个地方好像并不能凭白的拉近我们的距离。
我觉得你们给我的第一印象都是很酷。并不喜欢我那么热情的搭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