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毛是我的狗,一只纯种吉娃娃犬,长毛的吉娃娃犬。黄白花,肩高十八公分,体重二点五公斤。
初次见阿毛,是在一个熟人的家里,那时她才半个月大,看到她,我很是好奇。我也是喂过吉娃娃的,只是她的毛太长,毛量及长度虽然比不上纯种的博美,但是也相差无几。她的品相非常好,圆圆的苹果脑袋,头顶明显的指甲盖大小的囱门,微微上翘满含笑意的鲨鱼嘴,蝎子尾巴昂然抖擞。
彼时,年幼的她并不怕生。见到我们的到来,全然不顾,仍然独自奔跑跳跃着与她假想的敌人,一团鸡蛋大小的尼龙绳子搏斗着,不时还发出阵阵低吼,间或由于动作幅度太大,站立不稳而摔倒,但就算是四脚朝天倒地,一骨碌翻身起来,她就又继续雄赳赳气昂昂地向着尼龙绳团发动新的攻势。憨态可掬,让人忍俊不禁。
如此可爱的小东西,自然让爱犬的我心生爱意。遂鼓起勇气跟犬主商讨,费了好一番口舌,总算是抱得美犬归。
我与阿毛是特别有缘分的。带她回家第一夜,她就很安静,一点都不闹,好像我的家就应该是她的家,丝毫没有陌生和不安全感。我把她安置在床头柜边上,给她一个鞋盒做窝,一条旧毛巾半铺半盖,她顺从着早早就入睡了。
阿毛的食量很小,一天喂两顿,一顿一把狗粮加一汤盅饮用水就够了。因为吃的少,体味也小,排便也少,一天大便两次,每次像我小拇指粗细的一条。尿尿也是一点点,基本上是她喝下去水的三分之一。
她是一只极其懂事的犬,大概二个月后就会察言观色,极能揣度我的心思。世面上常见的宠物犬我基本上都养过,包括犬类智商及服从性名列第一的边境牧羊犬,但是最了解我的只有阿毛,我最喜欢的也是阿毛。
她会在我忙碌的时候,自娱自乐,一个跳跳球能玩个把小时,一会儿搂着跳跳球假寐,一会儿又和跳跳球玩起了追逐的游戏,要么就是上演一场类似唐吉可德与风车的战斗,周而复始,乐此不疲。
她会在冬日的午后,叼着垫子在阳台上寻找阳光,然后,摆出各种姿势,躺在软垫上让自己的身体尽情地享受着日光浴。倘若太阳西下,她就带着垫子跟随着光影转移。
她尤其喜欢被我抱到腿上轻轻地抓挠脖子,先是瞪大了如紫晶葡萄般大小的眼睛,水汪汪的黑色眸子洋溢着快乐,脸上却表现出一脸的无辜。然后,慢慢地合上眼睛,四仰八叉的,嘴里发出“哼唧哼唧”的声音,显得极为享受。
“阿毛!过来!到妈妈这来!”
“来!阿毛!过来!到爸爸这里来!”
如果,我和女友联袂上演这么一出戏,那便是阿毛最困惑的时候了。她仰起头分别朝我们望望,迈出的一条前腿定格了,身体原地不动,她不知道应该落足去向哪里,脸上的表情也似乎陷入了沉思。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在我们的哄堂大笑声中,她也仰天吠叫几声,仿佛,是因为受到了戏弄而感到委屈;抑或是,为自己成功的哑剧表演而喝彩。
有一段时间,我隔三差五就要去外地出差。几天不见,我一回到家,阿毛就像小疯子一样围着我又扑又跳,嘴里还不停地“哼哼唧唧”,必须抱着哄好一会,才能消停。
接下来几天,像是怕我又要远行,她总是紧跟着我,形影不离,只要我有换衣换鞋外出的举动,她就围着我打转,意思就是一块去,就连我起夜,她都要抬起脑袋看看我是否有出门的迹象。
她就像个小小的孩子,离不开自己的父亲。
我爱犬,前前后后养过几十只犬,在玩犬的圈子里也小有名气,但我最钟爱的就是阿毛了。在我心里,她已经如同家人一般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