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铅笔5分钱一支,如果再加一分钱,就可以买到一支附带橡皮的。喜欢那小小的顶在头上的橡皮,于是乐意多花珍贵的一分钱。那时的铅笔总是花花的颜色,孩子们只在意自己有没有铅笔,有几只铅笔,铅笔尖粗细是否合适写字,而不怎么在意铅笔的花色。每天上学前,母亲用做衣服的大剪刀给我削好、磨好尖。铁皮简陋的盒子里若有三只戴帽铅笔,那是无尽的满足。若还能有一支简易的小直刀,可真真是富富的小康了。
小学三年,我用的都是铅笔,对铅笔是一种淡淡的感情,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总之,白开水一般的存在。当时,圆珠笔很少见,小卖部里少有卖的,很贵,不耐用,不实用,我从小就不喜欢用圆珠笔。拥有一只钢笔是整个三年级的梦想,母亲答应我,到四年级,我就能有一支钢笔,果然,四年级我有了钢笔,对铅笔更是有一搭没一搭了。
其后的二十多年里,我的脑海里已然没有铅笔的位置,虽然它确实因其独特的可擦逝特质而存在于铅笔袋,应用于现实教与学。钢笔乃吾至爱,尽管我的字非常不好看,但这丝毫不耽误我对钢笔的痴情。蓝色钢笔,配上纯蓝色墨水,真真是绝配,写出蓝蓝色的字迹,浑然一体,直入心扉。也曾尝试用黑色墨水,然而写出来却体会不到这样的滋味。从没买过太奢侈的钢笔,一百多元的德系LAMY已是最贵,用的最多的是三四十元的英雄和日系的百乐。凌美的价格过于飘忽,脑海里闪现过其它,也想试一下。
年轻的心燥动不安,漂浮于世间不定,难以沉淀于静物。待到再次沉溺书籍,已经三十又五。少年时看书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中年再看书,一定要逐字逐句,划线动心煽情之处,偶尔会有旁注,铅笔再次登场,伴随书籍的不断,铅笔成了随身携带的不可或缺之物。
有一次在外开会,会议室发每人一只铅笔,它的颜色并非我爱,但那颜色令我的心动了一下,攥上铅笔,手感舒适无比,笔尖划纸的瞬间沉稳圆润,我被深深地迷住,梦绕的笔大概就是如此吧。会议完毕,很多同仁不屑带走铅笔,我好想把他们落下的笔带上,但始终没有走出这一步。我不喜欢外出开会,但就是因为这支笔,特希望单位能去这个地方,每去一次,我就好好保存一支这家的铅笔。遗憾的是,最近两年都不去了。
慢慢地,我挑选着自己喜欢的铅笔花色、铅芯、钻刀、橡皮。就花色而言,偏爱含蓝色花纹的,期间曾有短短的间歇喜爱无花纹特简陋的,但用过一只后,再也提不起精神。铅芯偏向HB或2B,其它品类用着不舒服、挠心。还有钻刀,收集过四五种,质量大不相同,与笔尖的摩擦至关重要;开始袋里是一只特轻快的,止到遇上一个品牌,厚重的萌样子,甚合我意,于是就这样继续到今。橡皮的种类可谓繁多,各种颜色,带味道的,不同作用的,质量都很好,超能满足需要,现如今,带橡皮的铅笔已没有欣赏价值、实用价值,不再受用。很奇怪,所有这些,我独独要求橡皮的本来作用。
一段时空里,那个旧旧的土黄色袋子里,蕴藏着我的标配:一支蓝色凌美,一支藏色铅笔,一支红芯签字笔,一块橡皮,一把小刀,就在我的包包里,形影不离。出门前、出门时、出门后,看着、摸一下,心里倍踏实。美好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突然有一日,我喜欢的那只钢笔仿佛在世间从未存在过一样,连着土黄色的袋子不翼而飞,家里、办公室、车里、各个包包,寻了个遍,也没能寻到它们的踪迹。即便我想找个替代以弥补空虚,搜索了淘宝、京东各大平台,也没看到它的孪生姐妹。或许,它们就在不远处,待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中惊喜乍现。
很快,我有了新的盒子,这次仍是装了喜欢的铅笔、喜欢的卷刀,普通的橡皮,多了一条古版的书签。这个寒假,终于迈出了尝试另一种钢笔品牌的步伐。
如果说铅笔是等红灯时、听会时,信手拈来记录零星火花亮点之心腹工具,那么,钢笔就是一人沉下心来、焚香净手,专心致志以抒胸臆的膀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