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京东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旗下多个微信公众号上炮制、发布有关京东的不实信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同日,名为“王建林”的微信公众号因配发多篇包含暴露图片,且题目、内容格调较低,明示、暗示有涉两性关系的文章,被王健林诉讼至法院。
据新媒矿媒妹统计在自媒体繁荣的另一面,自媒体被企业起诉或者动用其他法律手段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自媒体言论自由的同时,与企业或者个人声誉的正面碰撞也在加剧。一些账号发布的言论过于偏激、损害对方声誉、故意造谣等等,误导舆论,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以下是今年新媒矿梳理的来营销号纠纷事件:
根据新媒矿(www.xinmeikuang.com)的不完全统计,仅仅今年以来就有10起自媒体被告案。原告方几乎都是大神级的人物或者企业,除了前述的京东、王健林,还有郑爽、Angelababy及知乎、喜马拉雅FM。
其中,娱乐类的自媒体号被告最多,占到了60%的比例;从被告原因来看,发布不实信息是主要原因,占到了80%,剩下的还有侵权等。
相信,这是自媒体当被告的冰山一角。有很多企业因为没有出名,所以并未受到关注。
在过去,新媒矿也偶尔听闻传统媒体被企业告上法庭的案例。但是胜负难分,其原因是传统媒体已经进化出一套规避风险的职业规范,包括多方求证信源等。另外,传统媒体机构也常年聘请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人士提供法律服务,但新媒体在这方面尚未有相应的制度,在过去的案例中,自媒体败诉案例众多。
比如首例公众号受审案就是败诉。去年1月28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对深圳市面X公司诉陈某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陈某侵权成立,判决被告应以书面形式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3605元。陈某的侵权信息是通过个人的微信公众号发出的。
很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为了吸引粉丝,创造高阅读量,发布不实信息。
但是这样得不偿失。且不说冒着被起诉、封号的风险,就是变现也并不容易。
因此,新媒矿在此告诫广大金主们在选择新媒体传播服务商时,一定要选择有诚信、有责任心,不发布虚假信息的新媒体机构,做到传播和品牌双盈利。
新媒矿(www.xinmeikuang.com)专门从事新媒体的传播服务,在服务的客户中,没有客户会选择发布虚假信息的新媒体机构。因为选择这样的机构,他们自己的品牌形象也会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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