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山东大学生脚踩轮滑鞋,利用国庆假期一路从山东滑行至北京,历时5天半完成了一次长达567公里的“长途刷街”。这个不一般的旅行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羡慕他们的青春,也有人质疑此举太过危险。(10月10日 《北京青年报》)
看到这个新闻,很多人会想到“坚持不懈、青春、勇于挑战、意志力强”等字眼,但这种做法可取吗?难道没有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怎么可能不让父母揪心呢?又怎么可能不违反相关规定呢?
二人的初衷是趁年轻完成“长途穿轮滑刷街旅行”的梦想,听起来很酷,但真正实施起来有难度,这两名大学生在途中会很辛苦,结束后也肯定要为自己的不恰当行为买单。
根据报道我们知道,两个大学生的进京路困难重重,每天晚上脱下轮滑鞋,脚磨得特别疼,也曾走岔道,到了一个村庄里,路特别难走,路被大车轧得都不成样子了,都是泥,根本滑不起来,硌得脚也特别疼。等到晚上住进旅馆,鞋上糊的都是泥。
或许这些苦和累会磨练人,但是何必这样为难自己,毕竟乘火车或高铁出行既节约时间又安全可靠。明明可以半天就到北京,却用了五天半的时间,吃住的成本无疑加大了,而且少看了风景。因此,有网友认为“穿轮滑鞋进京”简直就是自己找罪受。更关键的是,国庆期间出行车辆大幅增加,道路状况复杂,肯定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若出了意外,父母如何承受?是否考虑过父母的感受,是否考虑过父母的夜不能寐,食不过味?
“儿行千里母担忧”,坐火车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父母都担心,更何况冒这么大的险徒步出游。父母都希望孩子是有毅力、不怕困难的男子汉,却不愿让儿子去做冒险之旅,一身活力的小伙子挑战自己、锻炼毅力勇气可嘉,但却不能置安全不顾而去冒无谓之险、挑鲁莽之战,发生了交通事故该由谁负责。正处在早晨八九点钟太阳的青春年华,辉煌的一生才刚刚开始,没有任何无谓之险可以作为藐视生命安全的前提?总之,此举是不理性的和缺乏家庭责任感的鲁莽行为。
“大学生骑行千里去报道”、“少年骑行跨三省去大学报道”,每当这样的新闻出来都会引起网友的讨论,或称赞或反对。但起码他们没有违反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轮滑只是一种娱乐方式,可以在广场空地上玩耍而不能上路。而这两名学生没有想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想过最差的结果就是被警察“遣返”,反映了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只是感性的去做一件炫酷的事,而没有理性的查阅相关规定,没有深层次的考虑此举是否恰当。
交警明确表示,使用轮滑作为代步工具一旦被发现,不仅会对学生进行严厉教育,还会进行相应处罚。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人们的行为应以相关法规为依据,知法懂法守法,不做莽夫,不逾矩。在青春时期做疯狂的事,这种想法我们不置可否,但前提是要注意方式方法,一定要理性,不能凭一时意气去冒险,向困难发出挑战既不能影响他人,也不能危害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