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误读红楼》到《十年心事梦中人》,闫红让我这个资深红粉过了一把饕餮盛宴。今天又看了闫红的一篇关于看红楼梦一定要趁早的文章,她说早到你还不知道它是如此伟大的一部名著,只是遇上了,很喜欢,愿意晨夕相伴,耳鬓厮磨,才能百看不厌地,读上那么多遍。是的,我也是这样,在我懵懵懂懂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在我还不知道她叫《红楼梦》的时候,就这样认识了。我是一个享乐主义,如果一本书我不感兴趣我是不会读的,如果单纯为了完成任务我会从内心抗拒以至于看不下去。
我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初中的一个盛夏,百无聊赖的我拿起了家里唯一的一本书,一本没有封面也没有封皮的但是却像块砖头的旧书。那是物质匮乏的年代,就像赵本山的小品说的,废旧书籍,常充厕纸之用,这是它很不体面地前后尽失的缘故。但是在那个夏日的中午,我一个人躲在自家后院打发时光,却没头没脑地就看了进去。更没成想这一下打开了潘多拉盒,我一头坠入了那个瑰丽的古典文学的后花园,屡次忘记吃饭的时间。
那是一个小平房,没空调没风扇,又闷又热,蚊子虫子才是那里的主人,奇怪的是我居然在里面一呆就是四五个小时。一开始,我都不知道这就是《红楼梦》,映入眼中的名字是“鸳鸯”“刘姥姥”“凤姐”等等,说的都是些家长里短,你来我往的,作者把这些家常事写得太生动真切,我看得津津有味。觉得里面的人物对话风格各异,有的高雅风趣,有的诙谐俏皮,那时没有看过品红文章,也不知道什么红学流派,只以寻常心,看里面的人物。这亦是红楼的神奇之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有时看到精彩处我会一个人在那里大笑不止,家里人不知原因还以为我受了什么刺激。从此只要一听到《红楼梦》这三个字,我的全身就会自然产生那种燥热激动类似大汗淋漓的感觉,在这种状态下的我总是冲动地想把一切与《红楼梦》有关的东西据为己有。
四大名著我就对《红楼梦》感冒,其他的一本也看不下去,不过我看《红楼梦》也不是从头看到尾,我都是跳跃式的遇到我不喜欢的就直接翻篇,只捡自己喜欢的章节看。高中时一次听到街上有人在放红楼梦里的曲子,寻着歌声找到了卖磁带的店子,赶紧买了回来天天听,里面的歌全部学会,有一次还在宿舍为同学轻唱了一遍。后来工作了在一个商场看到有89版《红楼梦》DVD光碟,特意花了200元买了一套,有事没事拿出来重温一遍过过瘾。去书店看到与《红楼梦》相关的书籍及文章不管多累都会站着看完,厚的就买回来再看。
《红楼梦》里佳句太多了,集文言文与白话文于一体,既有大家闺秀的典雅又有小家碧玉的清新。《红楼梦》真是百科全书,研究的人不计其数,自己也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到如今桑的中年大妈,再次读红楼心态已不同。最近关注了宝钗的扮演者张莉的微博,得知现在的她在加拿大从事地产生意,是个独立的现代职业女性,经济精神皆独立,有一种看透人世繁华后的淡定。当年有机会参演《红楼梦》的人都是幸运儿,在青春年华就接触了古典名著,又有那么多学者指导,人生的启萌、精神的进展可谓神速,像你我平凡之人集几十年的时间才能领悟参透的人生道理,她们在人生的初期就已了然于胸,这怎不让人羡慕嫉妒恨呢。
整个《红楼梦》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十二金钗,而是刘姥姥及尤三姐。因为我也出生在贫困家庭,对刘姥姥有种本能的体恤,屡次被她的幽默和纯朴逗得合不拢嘴;尤三姐向命运抗争自刎的画面一直停留在我脑海。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了尤三姐的那种被心上人羞辱的悲愤与幻灭,也曾萌发像尤三姐那般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自己的尊严,只是当我看到苍老的双亲时终究还是无法忍受让他们承受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而放手。我对自己说既然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以前的我已死去,以后活着的是另一个我。
《红楼梦》让我学会对一切美好事物不能无动于衷。它写花开,也写花落,写聚散沉浮,写这些看似寻常的事物,也许都终将灰飞烟灭。黛玉葬花,如冯延巳的“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写尽作者对花朵般的世界的珍惜。如是细节,培养出我对这世界的一种多情,这种多情,为苍白时日添色,又能抵消掉许多烦恼。
人和书,各有各的缘法,各花入各眼,就像有些好地方,也不一定人人都要去,可是,若我去过,我知道它是那么的好,我总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对于我而言,《红楼梦》就像是少年时结下的朋友,平等,纯粹,没有功利心,共生共长,互相验证,它是一本值得从十岁读到八十岁的书。
这是我与《红楼梦》的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