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只大西北的野鸭,我感觉真是糟糕透了。随着气温的一天天变冷,我的羽毛也变得灰不溜秋。追美美的欲望,基本因为自己的自惭形秽而终止。
睡觉发呆这样的性格,对于一只激进的野鸭帅哥来说,简直就是毁灭的开始。与其像那些傻瓜们一样,在这没吃没喝又没有夜生活的孤独环境里哀哀度日,不如从这乱七八糟又肮脏难闻的蒿草里冲出去,展翅高飞。
就算死,也得死的像我的祖先一样,那么有尊严(被老鹰叼去,实施最残忍的剐刑,就是被一块肉一块肉的撕着吃掉)个性中彰显英雄本色,临了还要颤抖着绷直了腿,总算是留下了一对可以让后世子孙引以为戒的物件吧!
旁边的那几个漂亮妞,现在可都成柴火妞了。你看夏天里的那个骚劲,摆首弄姿,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哈,这会终于让霜打了吧,彻底蔫了。哼!什么素质,还得有气质和修养才行,别一到春夏,就张狂,秋冬就抓瞎。你看那哈喇样,越看越让人反胃。别以为你们看不上我不理我不吃我送的食,就认为你们有多高贵,比起我泡过的干姐姐天鹅来,给人家刷毛都不配。
不过说归说,这几只邻居们的屁股很圆润,腰也还凑合,是我中意的。至于长相嘛,那就随便喽。谁让我就这一坏毛病呢!可能是小的时候老爱咬别人的屁股落下的根吧。算了,琢磨这些,对于本人破碎的心情,只能是更加悲从中来,还有什么意义吗!
树叶没了,蹴在冰冰凉的干枝上,不由自主得把另一只爪子缩回到毛衣里暖暖。单脚野鸭,金鸭独立,苦笑着窥视远处,不由得几分欣喜。感谢人类,把我的天敌老鹰,彻底地送入了地狱。现在多让人怀念那血雨腥风的年代。为了活命,为了爱情,在那个激情与保命交织的岁月里,我享受着危险与甜蜜所带来的刺激,游刃有余。力且充足地把日子创造的有滋有味,俨然就是开拓疆土的君王。那个惬意那个事业感成就感,让我真正感觉到,立于苍穹的野鸭的我,一样可以有我骄傲于众的资本。
可惜,鹰哥都被养宠物做标本的人类踅摸去了,天上再无敌手,寂寞难熬呀!我都感觉自己像个窝囊废,退化严重,要再不找到点乐子,估计“笨鸭”的称号,就该归我了,好郁闷呐! 有喘气的吗,能出来个,陪我打发下这寂静的时光吗。
这里真是太安静太无聊太......我好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