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孤独旅行。

1.

所有的相遇都埋藏了一段未知的旅程。

2.

当老王的眼神穿越人潮的汹涌,服饰的五彩斑斓,不同的步调频率和那个戴着黑色棒球帽的姑娘的眼神相交汇的那一刻,老王的心头忽然浮现出了这句他笔记本扉页上的话,不知为何,老王此时此刻异常的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但又解释不清。

姑娘仅仅留下了眼神,人却在半秒之后消失在这人群,老王想,我要找到她。

于是老王将握着手枪的手从风衣中抽出,顺便还从胸口的口袋里拿出了那个笔记本。他想把姑娘的形象涂鸦在笔记本中,那个身影是那样深刻且清晰,但是无奈老王是个粗人,大手拿着铅笔哆哆嗦嗦,硬是画不出来。老王心烦意乱,抬头看了一眼他任务的目标,还坐在路边的咖啡店笑得跟个二逼一样,全然不知道是那个女孩的出现,让他多活了几分钟。

老王实在受不了自己的画,他觉得这是对姑娘的不敬,于是又胡乱将它涂黑,在这涂抹的过程中,老王惊喜的发现,其实姑娘的模样早已镌刻在自己的心中,那一刻的画面定格成一张照片,存在脑海忆深处。

老王咧嘴大笑,他在那一团黑色的轨迹下面写道——

我要找到你。

3.

老王是个随性的男人,所谓的随性意思是他的性生活很随便。

这一点早在他童年的时候就初露端倪,在上学的时候又变本加厉,因为学校本身就是一个披着教育外衣的窑子,老王懂事早,免费嫖了几年,后来大家都懂事了,开始有收费了,老王就不在学校呆着了,他说社会太过现实,人心态浮躁,搞个破鞋都得收费,人和人之间已经没有友情了,全部都是赤裸裸的利益。

于是老王下海经商,他的下海是名符其实的下海,因为他去做了鸭子。干了2年,阅人无数,老王也从这帮社会渣滓的口中了解了很多门路,于是他去做了杀手。

杀手。多么酷的名字。

老王这样想着,就去公司登记,老板见他的时候让他起一个代号,作为在杀手界的名字。老王说,老王。

老板听了直皱眉,说,这个名字太普遍,太多人叫了。

老王说,例如?

老板说,公司扫地的大爷叫老王,修理工叫老王,门口那只狗也叫老王,太多太多了。

老王说,那我就把他们都杀了。

老板愣了一下,点点头道,你会成为了一个顶尖的杀手。

后来老王还有了一个杀手界的师傅,他的师父也是一个随性的人,名字叫老马。老王的那个笔记本就是老马送给他的,其实也不能说是送,应该是接受。因为老马在一次任务中牺牲。那时候老王已经熟络了杀手界的种种规则,可以独当一面,老马就离他而去。后来他决定代替老马在公司的位置,他模仿老马的一切,穿风衣,抽女士烟,在袖口藏一柄刀片,打电话不超过一分钟,撒尿的时候不扶鸡鸡等等他能想到的所有特点,他想传承老马交给他的一切,赋予他的使命。

后来在整理老马的遗物的时候,老王发现了这个笔记本,那是老马的私人日记。而老王心中浮现出来的这句话,就是在这个日记本扉页上写下的。

那时候老王不懂这句话的意义何在。

也不是不懂,就是懒得懂,老王想,写这样一句话能改变什么呢?对你,对我,对这个世界有什么作用呢?尽管它再怎么道尽人世间的反复无常,说得字字不露,好似真理,又怎么样呢?无非是宣泄个人情感的自言自语,而旁人又都懒得花心思去揣测。

老王想,原来师父也不像表面上那样冷酷。他伪装的很好,但骗不了自己,骗不了孤独一人,骗不了夜深人静,骗不了漂泊不定,骗不了四海为家,而我要做到极致,不需要任何多余附属的情感,不会被牵绊住前进的脚步。我不会对任何人事恻隐,在我的生命中,没有任何一样三秒之内舍弃不了的东西。

带着这样的决心,老王做了五年杀手,成为了杀手界的大人物。所谓的大人物,就是在接受任务时,赏金也同时打到了老王的卡上,表明了雇主对老王的信任。

这次的任务是杀一个咖啡店的老板,他虽然不是什么要人,但是雇主却给了很多钱,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要失手。于是公司找到了老王,这样的任务他最适合。因为老王是全公司最像杀手的杀手,也是最纯粹的杀手,他杀人的方式是把双手剁掉,让目标失血过多而亡。但这样操作起来太难,老王又给自己配备了一把麻醉手枪。人都说老王非常冷血,杀人不眨眼。记得有一次一个目标是一个九十岁的老太太,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全公司没有人愿意去做这单生意。只有老王肯去。

老王说这一切都是宿命,有人想你死,为此花了钱了。那个雇主是一个农民工,满脸岁月沧桑,双手老茧密布,肯花一百万要一个快死的老太太的命,就说明这老太太曾经造了值一百万的孽,到今天还有人记着她,也算她的幸运。都是因果循环,不值得可怜。

老王是一个孤独的杀手,从老马死后,他不再需要任何搭档。老板曾经派一个新手跟着他,为他打理一些小事,老王出价一千万要那个新手的命,后来新手害怕了,就不再跟着他了。老板也默认了老王的孤高,因为老王实在太优秀了,对于优秀的人,我们总是又爱又恨,而我们爱与恨的理由,竟然惊人的相似。

爱是因为你的桀骜不驯,恨也如此。这并不矛盾,正如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也许并不是因为真的有多好,而是因为没得到,总是充满了期许,充满了幻想,充满了未知的可能性。人总是好奇,所以人也总是后悔。

老板是个聪明的人,他深知像老王这样的人,必须给他足够的空间。所以老王成了公司唯一自由的杀手。老王获得自由后开始着手为老马复仇。然而他没有任何方向。他反复读老马的笔记,虽然那仅仅是老马对于每天经历只言片语的感悟,但老王太了解他,从中读出了老马的故事。

那时候是老马进入公司的第四年,他爱上了一个姑娘。这本是杀手的禁忌,但老马不知为何,难以自拔。那姑娘并没有接受老马,也没有拒绝他,两个人的关系整日沉浸在老马的表白和姑娘的含糊其辞中,但是二人又乐此不疲,老马总是认为姑娘没拒绝他,自然有机会的。但是与之而来的问题是,老马犯了杀手的禁忌,却还拥有着杀手的本能,他对任何事物都抱着怀疑的态度,他会质疑他和姑娘的感情,只是始终没有勇气戳破,因为他怕失去这种算不上关系的关系。可是他又始终说不清楚他到底是姑娘的什么人?他会嫉妒姑娘和其他男人的调情,他会为姑娘搭理一切生活上的繁杂,为姑娘排除一切困难与忧愁,却没有资格要求姑娘为他做些什么,于是他开始写这本笔记。

老王读着这些文字,切实的感受到了老马渐渐的失去了一个做杀手的资格,而那个时候正是自己刚进入公司的时候,老马伪装得很好,他从来不觉得老马有什么异样,目光还是那样的冷淡,冷漠,冷酷。

后来,又过了好些日子,老马的心已经被这样的细水长流推送到一个不能后退的高度的时候,姑娘和一个老马从来都没见过的男人在一起了,对于这件事,老马在笔记本上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小时候喜欢拳王阿里,我告诉任何见过的人阿里有多强大,但是我不允许任何人比我更爱他,他们只能跟着我感叹一句,阿里真厉害啊。但是我不允许任何人对我说,你知道吗?阿里特别厉害。

老马杀了那个男人,姑娘消失不见,老马痛不欲生,每天喝的酩酊大醉去执行任务,也许是某一天吧,老马在扣扳机的时候忽然想到她的笑容,然后失了手,告别了这个世界。

老王曾经发誓说,一定要为老马报仇,而如今已经五年了。此时此刻,天色已晚,老王就站在黄昏下的十字路口发呆,他看见呆着黑色棒球帽的姑娘的眼神的那一刻,觉得是那样温暖又熟悉,他回忆起这一切,甚至能理解那矫情的措辞结构,和老马日记本里的困惑。老王暗暗想,这难道是他妈的一见钟情?

4

忽然老王的电话响了起来,是经典的诺基亚铃声。老王接通电话说,喂。

电话那头说,老马,你真他妈让我失望。

老王愣了一下说,老板,我是老王。

老板说,老王你妈蛋老王,老马,你他妈进公司9年了,我这么信任你,这次你竟然出现这么大的失误。

老王又愣了,不知道老板在说什么,他问,老板,什么9年了?我是老王。你怎么了。

老板说,你被公司除名了,这是几个首脑一起商量的,作为你9年的上司,我劝你快找个地方藏起来,你的失误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上面很生气,你知道公司太多事,他们悬赏一千万要你的脑袋。

老王啐了一口唾沫说,老子就值一千万?

老板说,老马,别再骗自己了。

说完老板挂了电话,只留下一串串疑问。老王掏出一根红塔山,点燃,深呼吸。他掏出笔记本,看着自己写下的那句“我要找到你”和老马日记的笔迹,除了新旧,是那么的相似。老王继续翻,一张照片夹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而那张脸,正是那个戴着棒球帽的姑娘。

老王眯起双眼,抬头凝望深邃的天空,深呼吸。好像想起了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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