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没事一样上班,只不过比之前早起。出门,但是很奇怪的第一天忘记拿钥匙,第二天忘记带口罩。
都还记得那天的慌乱不堪啊,油头油脸睡衣连口罩也没,就那么一迎面。那熟悉的格子大衣,嗯。身边多了一人。挽手亲密。记得我回家路上手一直发抖。还记得这前一天晚上邀去看李焕英。他说不行约了剪发。很蹩脚却又无力反驳的借口。原来是与人相约着去而已。
半轻松的问啥啥是不是在小区门口遇见,果然过了三小时才回啥时候,不是,在剪发呢,穿棉衣。否认了大鹅却没否认格子大衣。这个聊天停在我问是格子大衣的话语上。
没带钥匙只好简洁说晚点去拿。感觉他热情回复,关心有余。像偷吃了腥的猫不好意思面对主人。但回头想想,我并不是他的谁,充其量朋友,合伙人。他恋爱干脆同我承认,我到还欣赏和更祝福。如果他知道我的喜欢,不是更应该说明?平时那么懒的他却说要不我把钥匙送到你家门口,明明我顺路他家便可拿走。好吧,可能他家不方便。
这些迟早都会发生的事,真正来临,表面我仍可以波澜不惊,该和他聊事就聊事。可是脑子啊,脑子里糟糕透了。下定决心去跳舞,但是完全记不住老师说啥,脑子一直放空。
所以年前他家的包是女包,那双鞋是女鞋。那双拖鞋是给她备的。每次都说来我家,只是怕我发现这些蛛丝马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