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香港黄大仙庙拜月老,捐香火,愿赐我一个好少年。
❥第一次见面就拉手表白
大学时我读会计,他读电子商务。如果他智商再高点原本在大二就认识我,因为那时我英语、数学都在A班和他们学院一起上课,结果缘分一直到大三期末才来。我作为类似居委会大妈的楼长,期末参加优秀公寓楼长聚餐,他顶替他们楼长出席,酒桌上就坐在我的右手边的右手边。喝着喝着就坐到了我的右手边,拉起我的手,说早就知道你,佩服你喜欢你,你做到公寓全校第一,多牛多牛云云,……我内心的OS就是:这个男生酒量一般,胡话连篇。
❥即使生命再来很多遍,12年的冬天,我依旧会对你一见钟情。
再见正是2012年的11月份,重庆的冬天阴沉沉的,大学校园那个时间正充斥着两件事:分手和找工作,都是低气压焦虑的事儿。我们QQ 上无意聊到去重大参加宣讲会,因为有事,他比我早到,得知我到了,执意来校门口接我。比第一次见面多带了副眼镜,平添几丝斯文,穿着红蓝相间的条纹毛衫,一路小跑而来,现在回忆起来,有股子小鹿乱撞的激动和傻里傻气的暖意。这两天追剧,《猎场》里罗伊人和郑秋冬这对灵魂伴侣复合时女主说:“我想过,如果我们能重新在一起,我要说的第一句话一定是,永远在一起。”我最终被那枚双环锁扣的戒指套牢,他说那寓意永不分离。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找一个怦然心动的人,一旦开始,便天荒地老。
❥你愿意和一个人,以爱情的名义,过世俗的日子,大概就是这么简单,简单,便可长久。
刚毕业我们把房子租在了解放碑,这一住就是将近五年。还记得那天搬进去的情形,感觉房间又小又暗又脏乱,但是这都难掩我们有了自己小窝、要开始我们的小生活的兴奋。收拾完房间,累瘫了,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我们就那样傻笑,知足而美好。后来我们换了窗帘,贴了墙贴,知道我想跳舞他竟然在卧室里面安了一面三四个平方的大镜子,至今还在。在那个60平的出租房,我们吵过很多次架,有一次还离家出走;我们为彼此制造过无数次惊喜,气球、红酒和玫瑰;我们开始了柴米油盐酱醋茶……
月老显灵,现在的我们,过着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他也常常给别人讲我哭着喊着留着鼻涕在宿舍楼下追他的爱情故事。现在的我们,打个电话,喂一声就知道你高不高兴;睡梦中,一个侧身还记得把你拥入怀中;常常在某一瞬间,依然会怦然心动。
张爱玲说过,在三十岁之前,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而过了这个年纪,十年八年不过就是指缝间的事情。今年我们二十七岁,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五个年头,未来再长在我看来都还不够。明天起劈柴、喂马、周游世界,我不单单想要这样的幸福,下一个五年,我想要听到那梦想开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