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诗人是美国诗人艾伦·金斯伯格,大部分受个人的审美倾向主导,所以以下给出的“喜欢金斯伯格的理由”基本是我对自己和金斯伯格的诗产生的共鸣的描述。
最开始对金斯伯格产生的链接感,无疑地,是因为他的诗“好懂”。至少对我来说,他的诗是本书中唯一让我开始有“感同身受”的思路的。从现已发行的金斯伯格诗作来看,他终生的创作中心是自己的精神世界,作品按时间线拉下来更像是一条凝神聚气的“心路历程”。虽如此,他的诗却并不让人感觉是某种自恋者的呓语。金斯伯格是干燥而爽利的。他的诗多写自己所见,由此让人产生共鸣,而对我来说反面例子就是一些西方古典诗人将想象中的虚幻意象堆叠呈现的诗。这样的诗由此产生的意象组合是十分个人化的,似乎难以让读者投入乃至产生实在的心灵激荡。
这就是创作理念的差异了。金斯伯格曾在一篇访谈中道出自己的创作理念:“你试图探究赤裸裸的现实真相,但那并不是赤裸裸的现实真相,而只是你所观察到的现实真相。……我们不可能了解真相,但是我们能够了解我们看到了什么。所以问题就简单了,你应该做的就是把你真正看到的记录下来。……你不必钻研和分析事实,你应该做的是知道你看到了什么”。
金斯伯格的友人安妮·沃尔德曼曾接受过中国媒体南方周末的专访,她提到的一次与金斯伯格出行的回忆也让我对金斯伯格的内心有了更亲近的体会。沃尔德曼说:“有次跟他一起到山上去读诗。他爬得气喘吁吁,大汗直流,我以为他要不行了,结果他喘着粗气说感觉很有活力,这才是给他生命力的东西。”
金斯伯格的审美取向是围绕“真”这个极点的。我们不难从几个视角看到: 他对东方和禅宗的兴趣;他诗句中直率原始的激情和生命力;他的所谓“审丑”写法——有人说,金斯伯格承袭了自波德莱尔以来在西方逐渐成为主流的审丑美学。使用“不雅的字句”,这首诗与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一样一出版即被列为禁书……这样的审丑美学原则,与诗人追求真实的创作理念是密切相关的,即只要是真的,是诗人心灵真实情感的表达,即使是“丑陋”或“病态”的形象也可以是美的,可以是艺术直接表现的对象,给人们带来审美享受。
当感受金斯伯格诗中的“有伤风化”的“审丑”之“美”时,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种想法:所谓“审美”其实是人在对象中接收到其过往经验而产生的类似“是这样的!我见证到了!”的自我满足感,自我实在感。金斯伯格们力求真实地再现生活,这种真实即能在人们脑中达成“美”的反应。或者可以直接设想:共鸣即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