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签订聘用合同,这回搞得挺正式。有一个问答环节,还要挨个录像。
领导:~~老师,请问这个合同您看过了吗?
答:看过了。
领导:有什么异议吗?
答:没有异议(意义)。
领导:能完全做到吗?
答:能。
回去的路上,我越琢磨越觉得这个对话有意思。真是大实话啊,很多事,没异议,也就没意义了。
“异议”这个词,似乎得到的喜欢比较少。
一、领导不喜欢
在一般需要投票、需要商讨的会议上,对于领导提出的观点,群众是没有异议的,几乎所有的选举都是全票或者高票通过的。谁有异议呢,可能就意味着有麻烦了。
二、老师不喜欢
老师交代的事情呢,学生一般是不需要有异议的,如果有呢,可能被视为爱顶嘴、事多。
三、家长不喜欢
在很多人眼中,听话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优点,它几乎和乖相提并论。对家长的话言听计从的孩子常会受到表扬,而提出异议的孩子呢,往往会被扣上“顶嘴、不乖”等帽子。
周国平在《宝贝宝贝》中有这样的话“看到一个小人儿对事物发表与你不同的见解,和你顶嘴和争论,真使人感到神奇。”“要让孩子将来成为一个有主见的人,必须现在就鼓励她不盲从父母。”说实话,看到这儿的时候我被震撼了。
没有异议,就意味着没有平等、没有话语权,只有被动接受,这样一来呢,很多事情就只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很多事从而也就认认真真走了过场,也就没有了意义。
作为一个妈妈、一个老师,需要反思的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