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后知后觉的人,为爱付出的代价,总在多年后无征兆地显现。就像回想起年少时的梦,我去追它,可道路泥泞,摔倒后只能望着它渐行渐远。
越写越觉得,我没什么才华,越写越觉得,刻意讲故事简单,从容说经历太难。多少个夜晚,我枯坐在电脑前,那些想说却说不全的文字,慢慢攒着就成了今天这篇文。
是的,今天我想聊一聊“前任”。
每当有朋友对我喋喋不休地说“那段感情,我真得不能忘记”的时候,我都想说,那个放不下过去的自己,你其实并不真的完全认识。
前任对于很多人来说,似乎是感情路上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尤其是男人。
我的好兄弟阿成就是个对前任念念不忘的人,经常挂在他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忘不了她。
阿成和他前任,分开已经三年了,而他俩在一起的时间刚好也是三年。每年十月份的某几天,就跟祭日似的,阿成总会以各种方式来祭奠他死去的爱情。甚少喝酒的他,如果突然约我去大排档整几口,结束后在凌晨的街道上摇晃踉跄,抬头叹气,准是他又想起那个姑娘了。
关于那个姑娘,小小的个子,白白的肤色,叽叽喳喳的个性,差不多就是我对她印象的全部。
他俩是高二时在一起的,和狗血的青春电影一样,他们有一个狗血的开场。高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阿成去镇上的水塘游泳,不料突然脱力溺水,是恰好路过的姑娘把他救起。一个暑假后,顺理成章地,姑娘成了阿成的女朋友。
而自他们在一起,日常的画风就变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阿成是个标准的大男子主义,每一次争吵,都以两败俱伤的结果收场。正如当初姑娘救他时一样,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上阿成都被那姑娘照顾得很好,就这么磕磕绊绊的,他俩竟一起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因为我留在了省内的大学,他俩去了南京。这之后发生的事情,我都是听阿成喝醉后说起的。
他俩都属闲不住的人,进了大学后,各自进了不同的学生会部门工作。常人松散的大学生活,被他俩过成了忙碌而充实的日子。虽在同一所大学,可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加上一位“恰逢其时”的学弟出现,火气越积越大,双方谁也容不下谁,一段三年的感情终是一拍两散。
就连我都记不清,接到过多少个阿成打来的凌晨电话,每次我都会吼他一句:孙子!你那么爱她,你去找她复合啊!他又变得沉默。他总是托双方共同的好友,打听她的近况好不好,但从不愿意去找她,就这样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男孩渴望第一次爱情,大多是因为性,荷尔蒙催动他想尝试生命中第一次的掌控;女孩渴望第一次爱情,基本是因为幻想,满怀憧憬地希望被一个高大帅气的身影呵护。然而到的最后,互相的不成熟如果不能满足生活的指标,只会留下那些身体的碰撞和一场有关青春的伟大意淫。
而反观我们自己呢,都是喜欢怀念过去,习惯把往事美化,却不去反思分手的原因。为什么总在分手后想起前任的好,在一起时却只剩下吵。有时候前任的好,在于对方的一去不复还,在于回忆起这段过往时,可以尽情地感动自己,而不必负责任。
其实,很多人未见得有多深爱,对前任的执念,不过是出于“缺憾美”的心理作祟。爱情本身的缺憾给了我们想象的空间,让人足以假设出另一种可能性,在那里得到圆满,在那里得到救赎。在没有柴米油盐,没有烟火气的幻想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弥补自己的过失。
当我把这段理论得意地和阿成说时,他叹一口气,说:“确实如此,我也知道,所以这么多年,我都忍住不去打扰她。”
骂了他那么多年孙子,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他是个爷们。套用一句说烂了的台词:喜欢就是放肆,但爱就是克制。做一个合格的前任,差不多也该如此。
即便如何放不下,在没有做好复合的打算前,你都不该去撩前任,或者说骚扰。当你沉浸在自己丰富的内心戏里,朋友圈隔空示爱,同学聚会暧昧不断,你有没有想过会给对方造成多大的困扰和伤害?你感动了自己,却再一次重伤了对方。
在这个消费感情的年代里,分手后一别两宽,是不是更为珍贵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个大雨滂沱、十年约定、民谣情歌、十万人见证的告白,再回过头去看,就有点有失妥当。
生活总不似别人说的那么简单,也不是自己过得这般困难。有些事,来来回回,别总是耽误自己,走走停停,别总是以别人为中心。
当我们开始懂得享受一个人的生活,开始懂得用读书,工作,健身,或者坚持一些小爱好来填满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一味地将排挤孤独的方式寄托于另一个人,才能真切地感受到生活的舒适和自由,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收获和成长。
如此,才不会在面对所爱或曾经爱的人时,试图用付出去打动对方,捆绑对方,而是选择互相放过,彼此成全。
无论阿成还是你,都往前看吧,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毕竟还有余生要走。至于我,三年前我敷衍告别的人,如今还在那里,生我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