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题目的时候,原本想说“青春结束了”,但回头一想,没有人会愿意说自己已经脱离了青春。
上大学第一年回家的时候换了新的发型,当时觉得自己美爆了。回家之后天天上街,参与各种大小聚会,但还是没能见到想见的人。
在寝室聊天吹水被起哄聊初恋。一时语塞,要说是第一个喜欢的人,那得追溯到幼儿园;要说第一个真正以男女朋友互称的人,已经没有多少印象能记起来。可是下意识想起来的,竟然是白衬衫。
白衬衫是一个并不常穿白衬衫的人,悲哀的是我再怎么回忆,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他穿着白衬衫坐在前排的样子。也许是女生天性,这形象到后来已经被我美化成带着午后的阳光和皂角粉的味道。虽然他也并不怎么爱干净,喜欢咬笔头,墨水经常粘在袖口,后背也总是因为布满被我弄上去的墨水而被母亲猛揍。
他以横扫千军的姿态占据了我整个情窦初开的时期,眯着一双桃花眼开着不轻不重的玩笑,做着暧昧又不过火的事情,把我成功的培养成了偶像剧里矫情又别扭的女魔头:在他的书上桌上写幼稚的话又怕被他看到,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故意在他背上戳小圆点,在所有的女生面前说他的坏话树立他猥琐的形象,偷偷跑去他曾经喜欢的女生面前讲各种有关他的段子……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受多了疼痛文学的荼毒,听多了“谈恋爱毁一生”的洗脑,我在白衬衫表白的时候成功的跑了,只留下一地的鸡毛。但在其后的无数矫情的日子想起来,都从来没觉得后悔过。太年轻的灵魂承受不了太年轻的感情,白衬衫注定也只适合在深夜怀念。
大学四年和老同学每次聊到小时候,我都会听到白衬衫各种各样的传闻,好的坏的。从一开始的充满想象和期待,到最后直接用长叹声来代替,但还是隐隐的想着重逢时的样子,直到连他的脸都回忆不起来。一晃八年。
大学毕业一年再次回家,可怜的假期每分每秒都是计算着过,见面的也都是永远不会感到陌生的老友。直至今日,才会发觉彼此是多么的不一样。
再见到白衬衫是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以至于我拿着酒杯的手都忍不住想要颤抖。他推门而入,带着北风的气味。而我的目光先落在了他毛衣遮不住的啤酒肚上。眉眼还是那副眉眼,控制不住的从睫毛描绘到嘴角,可是人已经不是过去的人。和老友的聊天中脑补了他的现在和他嘴里的未来,不免又生出许多感慨。
“为什么就变了呢?”我偷偷给好朋友发微信。
“哈哈哈,那你开心吗?”
“不,我现在才发觉你真的是个三观正的好青年。”
也许是我端详的太赤裸,以至于他瞄过来的时候我总会偷偷移开眼神。聊天的时候尽量带过三观的差异,剩下来的是和从前一样的抬杠和梗。
“挺好挺好……外面好,在家也挺好。”
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笑着,继续看他。那件白衬衫,应该早压在了箱底吧。
人的一生实在是太过神奇,总是在最年轻的时候做对自己的一生影响最深远的决定。后来和好友聊天时说,为什么高中时候努力学习的多是女生?因为那时候的男孩子觉得,留飞机头和不同的女生做爱才是潮流吧。他们从不知道,自己将会错过怎样不能描述的风景。
再见白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