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有的时候你会很迷茫,努力埋头苦干的人比不过拍马屁的,正规途径获得的收入远比不上歪门邪道的不法所得,利益驱使着人们的行动。
今天,有个对方客户居然就明目张胆得跟我说,让我去做我们客户的工作,他再额外给我补贴。当即我就拒绝了。但我看他也不容易,推锅给别人,让他自己去联系客户公司的经办人员。没想到,经办人居然帮他请示领导。
其实每个人都有选择正确的机会,只是利益与底线摆在他面前之时,他能否经得起考验。我从来不想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任何一个其他方,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他所在环境的影响,有他趋利避害的本性。于我来说,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我也是在趋利避害的,只不过我所趋之利非鄙之利。
“在经济学理论中,最基本的假设,就是每个人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事实上,虽然有高尚的行为存在,但始终是少数行为都是趋利避害,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下,每个人都可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合理的制度,也是每个人趋利避害后相互妥协的产物。
但是,一味的趋利避害,过于强调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伤害到他人或集体的利益,从道义上和规范上都是不允许的。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利益各方的协调,还有道义与自利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