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援助及其有效性
官方发展援助(ODA)包括来源于官方(政府或多边机构)并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福利而给予合格受援者的赠款和优惠贷款,其中受援者是由OECD的发展援助委员会(DAC)所认可的一系列发展中国家。(定义来源:OECD)
问题:学界在传统援助对经济发展的效果方面缺少共识,质疑其有效性。
- 一派学者认为官方发展援助是无效的,因其制造了依赖性、助长了腐败、鼓励货币高估并挤出私人投资;
- 另一阵营认为援助量太低,大量增加援助数量可以真正帮助减少贫困,主张对怎样提供国际援助做出深刻反思。
找出援助有效或无效的条件,需要深入跟踪一个国家几十年的历史,关注政策的具体细节,理解当局与援助官员相关联的方式,专注于政治经济改革并仔细审视政治家、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关键参与者的理念。
南南发展合作的理论基础尚不明确,需要重新反思发展理论和实践中缺失了什么。
哪种发展合作关系是有效的,哪种是无效的?
自1960年起,OECD的发展援助委员会(DAC)国家向撒哈拉以南非洲提供了将近1万亿美元的官方发展援助,但根据Deaton等人的研究,这些援助是无效的。
本书作者认为传统援助无效的原因为:
- 传统援助既不有效也不足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来解决其增长的瓶颈,因为主流经济学忽视了结构转型,例如发电。
- “华盛顿共识”和位于华盛顿的机构在资本账户自由化上给过许多错误的建议。
- 主流经济学过分受制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债务可持续性框架,而该框架需要改进。
- “有条件援助”不利于国家对发展的所有权。
*中国作为受援国展示出一个良好的国家所有权模式,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在那里有效运转,标志着对“华盛顿共识”的背离。